【转载】八一八翻转两大漫画周刊巨头的名侦探
金田一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15
TJBN 楼主
标题是我乱取的。
似乎还是第一次发转载,而且来自一篇天涯的旧帖。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
《来八一八日本JUMP漫画的发展历史,顺便八一八三大漫画周刊之间的博弈》
原帖天涯: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2725149-1.shtml
我是今天才看到的,居然花了两个小时看完了上百页帖_(:з」∠)_ ,受益匪浅。填补了好多认知空缺
这篇文从1968年少年JUMP创刊开始写起,按时间表细数了进半个世纪三大漫画杂志(少年JUMP,少年MAGZINE,少年SUNDAY)几乎所有经典漫画,以及他们之所以成功的原因及对后世的影响,期中当然也包括了金田一。
我知道当年金田一是本格推理漫画的鼻祖,也是是Magzine的支柱,但却不知道他是Magzine转型走上与当时如日中天的Jump抗衡位置的开启之作。作者在93年之前20年提及的漫画,全都是JUMP和SUNDAY上的,直到92年,才写到了第一本MAGZINE漫画《湘南纯爱组》,想想当时藤泽亨的责编是天树(包括日后的GTO),挖出金城提案金田一的也是天树…(也怪不得老爷子在马格金这么吃的开…)
转载部分楼下起,这里只截取了作者写金田一与柯南的部分(原帖在第67-68页←对 我是一页页爬的)
作者写金田一和柯南的观点是否准确先放一边(这只是作者八的几十部作品中的之二),至少纵观这篇文整体是热血而客观的。也是作为一个中立的漫评人从历史演变的角度,来客观看待这两部难免要被相提并论的作品。
有时间 且对日本漫画史有兴趣的话,推荐下原文。
(去水整理转载 https://tieba.baidu.com/p/3576783169?pn=1
不是全文,是节选!
不是全文,是节选!
不是全文,是节选!
2015年11月25日 17点11分 1
level 15
TJBN 楼主
作者:看什么漫画
(前略数万字,主要讲JUMP和SUNDAY的对垒史
不知道,是否JUMP这样抢夺市场的霸道手法,还是因为湘南纯爱组的突然大红使得少年MAGZINE开窍。
 总之,少年MAGZINE的编辑部突然醒悟过来,一味的依靠跟风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只有自己开创潮流才是正轨。
  于是,一直偏安一隅的少年MAGZINE终于开始积极的与霸主JUMP做对抗了,
  他们开始积极寻找另外的题材。
  皇天不负苦心人,曾经的霸主,现在的跟屁虫,少年Magzine终于找到了一个人才。
一个以爷爷名义的人出现了。
在少年MAGZINE的密闭会议室里,几个编辑组长正为一本漫画争论不休。
  “这似乎太冒险了……”
  “可是……万一火了呢?
  ”但万一没火呢?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杂志将会受到沉重负面攻击。“
  ”但是,如果用以往的策略更进的话,MAGZINE的复兴将遥遥无期。“
  MAGZINE的主编不发一言地听着他们互相的争论。
  他抬了一下头,偶然看见了墙上挂着的《湘南纯爱组》——这部作品为少年MAGZINE带来了不错的口碑。
  沉思片刻的主编,用力的攥了下手,沉声说道
  ”还是试试吧。”
  见主编主意已定,会议室内的争论声平静了下来。“
  于是,这部少年MAGZINE的招牌作品浮出了水面。
  赌上爷爷的名义,少年为MAMAGZINE带来了复兴。
2015年11月25日 17点11分 2
level 15
TJBN 楼主
整部漫画来说,无论是剧情(这个柯南拍马也赶不上,真的)还是画面。金田一无疑是非常成功的,以至与说少年MAGZINE,读者第一反应都会是
    “啊,那个金田一和那啥嘛”
    少年MAGZINE也通过这部作品重新加深了读者们对自己杂志的影响。
    这部漫画无论是销量还是在日本国内的影响力都非常大,作为一部漫画而非小说,能被二次加工成电影电视剧这本身就很难得。
    更不用说国内某电视剧对它的一个完整抄袭了。
    我一直很奇怪的是,作为能写出如此精彩案件的两个原作。
    为什么会选择做脚本而不是出小说。也许是因为当时漫画产业实在太红火了吧,作为一个新人作家用这个渠道去推销自己反而容易一些。
    但有可能是压力太大的缘故,为了写出好剧情,他们想到了借鉴别人的剧情……
    在金田一其中的一篇(五角星村子的那个)
    其完美的案件设计让读者们一片叫好。
    但随后就有人指出,这个剧情是抄袭某侦探小说的,这本小说是得过奖的BALABALA,粉丝们一对比,百分之六十的剧情相似……
     还有一次案件(忘记是那个了)又被人指出是抄袭,这次更绝,是被抄袭的作者自己出现指出的。然后粉丝们一对比,更有趣了。虽然案件差不多,但这个作者的 结局还没出书(侦探小说是一集一集的),这位作者指责金田一提前泄露结尾,因为金田一画出的结尾与自己写的结尾是一模一样的。
    也就是说,金田一的两位脚本作者是自己推理出结尾的!
    这却在一定程度上让金田一名声大噪。
    这部漫画确实很火,在日本喜欢专业推理的读者们开始购买少年MAGZINE。
  与此同时,也为这部漫画的影响,日本高中与大学中侦探爱好者学会开始增多。
  它也为少年MAGZINE带来了良好的口碑,人们开始注意这个两次开创新类别漫画的杂志,期望下次的惊喜。
  
2015年11月25日 17点11分 6
想知道第二个被指抄袭的是哪个?
2015年11月25日 23点11分
我也想知道_(:з」∠)_
2015年11月26日 01点11分
是六角村
2015年11月26日 05点11分
level 15
TJBN 楼主
这段也帖一下。
跳到99年,Jump被magzine推下霸主地位之后,终于重整旗鼓再度向业界第一发出冲击的时候…
--------------
  对于JUMP的新人挖掘速度,不安的MA也开始了行动。
  七代目(总编)野内找上了树林伸,这个先后担当足球风云以及GTO的责编,也许很多人非常陌生。
  但提起他的马甲:天树征丸,想必则是如雷贯耳。这位创作出MA标志性作品少年金田一的人,很难让人想到是个编辑。而这只是分身一号而已。
  树林伸的分身二号则是:安童夕马 感应少年的脚本作者。
  而现在,野内则需要他出现分身三号:拿出一部好的作品对抗JUMP。
  临危受命的树林伸很快的创作出一个崭新的原创脚本,并分身三号名为:青树佑夜
  并且,在其后的MA的历史中,树林伸的各种影分身也继续活跃着……
  一个好的脚本,则需要一位好的作者。
  在当时,棋魂的画风让所有人惊讶,其优美,漂亮,干净的画面让所有人都赞叹不已。
  历史有时就是轮回,78年SU的福星小子让JUMP头痛不已,最后使得车田正美登场,而现在则轮到JUMP的棋魂让MA头痛。
  迫于当时环境,需找优质作者的重任同样落到了树林伸的手中。
  于是,树林伸推荐了一个人给野内,这个人就是绫峰栏人。
  与当时JUMP的师承徒业的情况有所不同,绫峰栏人则是当时MA的招牌作者藤泽亨的助手。也正因为如此,树泽伸非常了解他绘画的水准。才能使绫峰栏人这个没有得过新人奖,连一个短篇漫画都没有的纯粹新人能立刻在少年MA上开连载。
  99年第27期上,绫峰栏人发布自己的出道作《闪灵二人组》(夺还屋)[图片]这本漫画讲述的以“被夺走的东西,一定帮你抢回来”为信条的天野银次与美堂蛮两人组成的“闪灵”夺还组织。两人分别有不同的特异能力,以此来展开剧情。
  事实上,绫峰栏人也回报了树林伸的信任,很难相信《闪灵二人组》这部漫画中的绘画水准出自一个没有任何连载经历的新人,如果说棋魂的画面给人第一感觉是漂亮的话,那么《闪灵二人组》则是精致了。笔者当年看到这一漫画的时候就感叹道为何漫画能绘制到如此地步。
  至于其剧情程度上,树林伸就是招牌,在此不必多说。
  绫峰栏人在其作品当中更多的受到了藤泽亨的影响,藤泽亨一贯的卖肉风格,在这部作品当中有很好的延续。不但作品当中的少男少女都异常的美型,其众多女性角色的身材使得多数男性读者慕名购买,也堪称是另类了。《闪灵二人组》最终也狂卖二千二百万本,初出茅庐的新人绫峰栏人也凭借此部作品一跃成为当红作家。
2015年11月25日 19点11分 11
@金田一一ST 乌龙派出所也是只有作者想画就能一直画,金田一关键是就算天树想写文婶不一定想画
2015年11月26日 08点11分
其实看天树的履历我都感叹,这是人吗是人吗!
2015年11月25日 23点11分
回复 一只小企鹅99 :我只知道他高产,但看了这篇才知道MA崛起和几次转型 对撞JUMP都和他有关…MA走真人化这条路估计也是。也难怪MA会有编辑干涉作者的传统(JUMP是人气一旦下降就腰斩作品)
2015年11月26日 03点11分
回复 TJBN :他不仅仅是ma台柱作者,几乎是核心人物了吧!开挂的人生
2015年11月26日 03点11分
level 14
那篇文章应该是最早出现在火影档案吧,我也是从那里知道金田一的,并开始看的
2015年11月25日 23点11分 12
原帖是天涯的,贴吧转载都是整理的
2015年11月26日 03点11分
level 13
我和楼上一样,这篇文也是首先在火影档案吧看到的,不过篇幅太长只看了一部分,所以几个月前才迷上金田一。以及看完这个贴了转载的这些,不得不说天树是真·大神!
2015年11月26日 00点11分 13
原文真写的挺不错的,有点相见恨晚
2015年11月26日 03点11分
level 16
哇哇哇 好厉害
2015年11月26日 19点11分 14
level 14
好评,坐等
2015年11月27日 05点11分 16
level 11
这篇文章,我也是看了好久才看完,写得太棒了!
2015年11月27日 13点11分 1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