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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核算工资遇到不能正确核定缴费基数的问题,具体背景如下:
1、福利方案养老保险中,设置了基数核定下限为1791元,上限为4000元,在此区间内,按实际为基数。
2、员工实际工资为4158元。
3、多次核定基数,均只为1791元,删除重新开户也是如此,正常情况下,基数应当为4000元才正确。
经过多次测试与实验,发现引起问题发生的原因为:
薪酬明细表中存在该员工多条记录,其中停发的信息保存为第一条,取数时,始终取停发的那条信息,但那一条信息没有应发工资,故取数成了下限。
解决方案:
在福利方案设置中,基数核定的方法进行修改,在原限制年和月的条件基础上,增加一个条件,即停发标志为否。同时勾选所有记录。
原理应当为,福利方案在多条记录中取数,若不勾选所有记录,则只会取第一条记录,如此,取到空数据,出现问题。
2015年09月23日 08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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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利方案养老保险中,设置了基数核定下限为1791元,上限为4000元,在此区间内,按实际为基数。
2、员工实际工资为4158元。
3、多次核定基数,均只为1791元,删除重新开户也是如此,正常情况下,基数应当为4000元才正确。
经过多次测试与实验,发现引起问题发生的原因为:
薪酬明细表中存在该员工多条记录,其中停发的信息保存为第一条,取数时,始终取停发的那条信息,但那一条信息没有应发工资,故取数成了下限。
解决方案:
在福利方案设置中,基数核定的方法进行修改,在原限制年和月的条件基础上,增加一个条件,即停发标志为否。同时勾选所有记录。
原理应当为,福利方案在多条记录中取数,若不勾选所有记录,则只会取第一条记录,如此,取到空数据,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