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碰撞老人的处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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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7
老人或者其他身体状况异样者,遇碰撞纠纷后,致伤后果主要由其身体状况带来时,不该由所谓肇事者承担全部后果。伤情与碰撞无直接关系事,赔偿设一个上限,仅表示道歉和安慰,数额在两千元以下为宜。
走路不小心碰一个普通人,对方摔倒,后果就是扶起后说声对不起就完事了,更多情况是这种碰撞对方根本不会摔倒,这种事在你的记忆里就停留几秒,而运气不好对方是身体状况特殊人,就得天翻地覆没完没了,甚至此事会改变你的命运,显然不公平。
身体状况特殊的人,其安全性应主要由其自身及监护人负责,以预防为主。
2015年09月16日 02点09分 1
level 7
分清责任,减少纠纷,建立和谐社会。
2015年09月16日 02点09分 2
@sbybbz 虽然没错,但不解决问题。加强监护,杜绝讹人养老
2015年09月16日 04点09分
level 17
楼主,帮我想办法怎么对付老年人乱摆摊
2015年09月16日 02点09分 3
这个难度较大,要花时间想想
2015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回复 铁马奔腾踏大漠 :拜托了
2015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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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2015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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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和普通人乱摆摊有啥区别?
2015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level 14
等他们老死。。。。
2015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5
这怎么可能,老人总会有,你也会老
2015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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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Į
:咱只说当事人。。。
2015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level 13
这不是跟撞豪车一个思路啊
2015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6
撞豪车咋处理的?
2015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MAKOTOL 很好啊,没任何问题。他愿意摆阔就自己承担维修风险,没理由他摆阔让别人替他承担维修风险
2015年09月16日 05点09分
回复@MAKOTOL :目前事故处理不是这个思路吧
2015年09月16日 06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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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Į
:啥理由,豪车可说是摆阔,老人难道是故意摆老么
2015年09月17日 06点09分
level 12
实行起来好多细节很难的
2015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7
要做事都有难度,总比现在你死我活的斗争强
2015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验伤证明伤情是患者本身身体状况特殊导致,则肇事者做一个安慰性的赔偿就好。家属也不会为了这点安慰性的赔偿讹人,就算要讹,给他们就是。
2015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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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Į
:医院都没法给一个准确证明的,举个栗子:老人有心脏病史,然后撞击造成了心脏病发作了,怎么判?
2015年09月16日 03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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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佧
:是的 太复杂了。
2015年09月16日 04点09分
level 11
这种太理想了,正常人不需要这么规定,碰到奇葩的规定了也没用
2015年09月16日 04点09分 8
怎么会没用,彭宇案、女大学生案等自动消失,不讹大家是朋友,讹人顶破天两千元
2015年09月16日 04点09分
回复 铁马奔腾踏大漠 :我在没人的路段看见老人独自行走,上去一脚踹爬下,然后去扶起老头,老头骨折住院半年,我顶天赔两千
2015年09月16日 04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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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伤的话能鉴定出来吧?
2015年09月16日 04点09分
回复 浮云飘走了 :身体撞呢
2015年09月16日 04点09分
level 11
2007 年 12 月 7 日下午,一名患有老年痴呆症的 91 岁老年人因闯入爱知县大府市JR铁路东海道线共和站的电车轨道内,被一辆途经的快速电车压死,当时正值客流高峰期,该事故共造成 20 辆电车晚点以及 34 辆电车停运,受影响乘客约约 2.7 万人,同时也对 JR 东海道铁路公司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事故发生后,JR 东海道铁路公司以“死者家属照看不周为由”,向名古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遇难者的妻子及儿子赔偿公司损失费用。
名古屋法院日前做出判决,要求遇难者家属赔偿 JR 东海道铁路公司损失费共计 720 万日元(约人民币 43 万元),关于判决理由,名古屋法院认为,遇难者患有老年痴呆症,其妻子和儿子都有监护义务,此次事故的发生,监护人难咎其责。
2015年09月16日 04点09分 9
赔的有点少
2015年09月16日 04点09分
level 1
楼主乱丢烟头,引发加油站爆炸。然后楼主只接受罚款50的处罚,楼主的理由是谁叫你加油站建在那里,我正常丢烟头的危害根本不至于引发爆炸,我只接受正常丢烟头的处罚。
2015年09月17日 03点09分 10
你外行了,乱扔烟头绝不会引起加油站爆炸,如果爆炸也是加油站偷工减料管理混乱造成的
2015年09月17日 03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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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爆不了,化工厂不给你这机会
2015年09月17日 04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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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女的吧?说话这么没逻辑
2015年09月17日 09点09分
还不如说野外扔烟头引起山林大火,这个还更现实。工厂扔个烟头就爆炸制造业早关门了
2015年09月20日 09点09分
level 1
和撞豪车一个道理。一方面,你不丢烟头不就完了,要去丢烟头,又没种只愿意承担有限责任。楼主对行走的人划分三六九等,保障了自己的权利,开了这个头,当法律反向因为贫富等因素,划分三六九等到楼主头上,楼主愿意接受吗?
2015年09月17日 03点09分 11
看懂了再说话。这恰恰是为了保障所有人公正公平。一般人会避免和别人碰撞,被撞会痛最多收到一声对不起,而身体状况特殊者如果心怀讹人歹意,行人都会成为他的猎物。
2015年09月17日 04点09分
豪车自己支付奢华修理费。他愿意摆阔就该自己承担维修风险,没道理他摆阔让别人替他承担维修风险
2015年09月17日 04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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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Į
:傻了吧叽叫别人看懂,你看懂我说的了吗?首先,只按行为,不看后果来确定法律的人,绝对没有法律意识。你打一健壮的人3拳头,和3拳打死一个老头,行为是一样的,所以故意杀人按治安处罚条例给你罚款500,拘留7天?而且这种划分,不只是法律的问题,而且是更广一层,人权的问题
2015年09月17日 04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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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强忍着没骂你,逆这智商就不用参与讨论这个问题了
2015年09月17日 04点09分
level 1
分解一下楼主的观点。首先,法盲楼主要知道权利和义务相伴生。
[吐]老人或者其他身体状况异样者,遇碰撞纠纷后,致伤后果主要由其身体状况带来时,不该由所谓肇事者。承担全部后果
[鄙视]首先,致伤后果主要由其身体状况带来时,不该由所谓肇事者承担全部后果。“要由其身体状况带来时”
如果楼主指的身体状况是身带疾病,碰撞引发疾病,产生的更严重后果,那法律在这方面是不会让你承担全部后果。如果楼主指的的人身体自然老化,碰撞产生的更严重后果,而楼主想逃避这方面的责任,那我在此表示鄙视,首先,人在社会活动时,是有注意义务的。对自己的行为也应该有所预见的。如果正常实施了注意义务,撞到老人这来事基本可以避免的。简单来说,no撞nodie,你好好做人,基本不会有这类困恼的。
[吐]伤情与碰撞无直接关系事,赔偿设一个上限,仅表示道歉和安慰,数额在两千元以下为宜。
[鄙视]伤情与碰撞无直接关系事(应该是时吧),首先,如果碰撞是直接诱因,碰撞人要负责任的。因为如果你不碰,就不会产生对被撞人的损害,法律认定该赔多少就赔吧,no撞nodie,有种撞就有种赔,做人一定要有担当,不能没种。
伤情与碰撞无直接关系时,有人已经手骨折了,人撞到他屁股,要人赔,那叫碰瓷。我要强调的是,碰瓷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可以以诈骗罪入刑。但是,碰瓷是取证难,定罪难,有证据没有司法机关会纵容犯罪的。
[吐]走路不小心碰一个普通人,对方摔倒,后果就是扶起后说声对不起就完事了,更多情况是这种碰撞对方根本不会摔倒,这种事在你的记忆里就停留几秒,而运气不好对方是身体状况特殊人,就得天翻地覆没完没了,甚至此事会改变你的命运,显然不公平。
[鄙视]不小心碰一个普通人,楼主说到了不小心,不小心的近义词是大意,词性可能变得更贬义了,但词义没有变化,有意见吗?因为楼主的大意,或者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撞了个老人,产生的5千元的医疗费,楼主觉得对自己不公平,是说人家老了上街就是造孽,不早死惹你的麻烦是老人的错吗?
[钱]身体状况特殊的人,其安全性应主要由其自身及监护人负责,以预防为主。
没什么说的,责任都归于别人了。
[怒]我生气的原因,一方面,这种实施方法侵犯了别人的权利(这还不算什么,损人利己的多了,我也不会多说什么),还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人总是会老的,损人不利己的sb真是少见。
简单来说,no撞nodie,人是有注意义务的,你不实施自己的义务,却享有因此遇到事有限责任的权利,这个世界该绕着你转。
你好好走路,不撞到别人,很难吗?如果你好好走路,别人撞到了你,你是不用负责任的,你是一分钱都不用花得。如果别人来赖你,这叫碰瓷。
注意,此层主要针对楼主言论,针对的都是楼主具体的言论,脑洞大的不要发散到社会热点,扶老人的问题。
综上,所以楼主又蠢又不懂法。
2015年09月17日 05点09分 12
level 1
碰老人和碰豪车的问题,不是该不该赔,该赔多少的问题。是该不该撞的问题,因为自己大意,因为自己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犯的错误。犯错了还要受害的人为这种错误买单,这种人真是生来就该是位面之子的。
2015年09月17日 05点09分 13
你又没看懂,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犯的错误自然是全责。本楼谈无犯规行为的无意碰撞。以南京彭宇案和安徽女学生骑车案为例。你的智商真不适于讨论这问题,打这么多字还没搞懂大家在讨论什么。你还是多吃乌鸡白凤丸多休息为好
2015年09月17日 06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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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Į
:无意碰撞你的意思就是tm的不能分清责任吗?你是说你比交警还专业,该怎么分责任,该不该分责任你比人家都会是吧。还彭宇案,骑车案,你懂法吗,还讨论别人的案子。
2015年09月17日 06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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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Į
:bb半天,无犯规行为的无意碰撞,我也是第一次听说。
2015年09月17日 06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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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是快点去吃乌鸡白凤丸吧,你多说一句,别人对你的鄙视就多加一级
2015年09月17日 06点09分
level 12
被车撞后家伦惨剧你是没见过,要不也不会说这种话
2015年09月17日 07点09分 14
不管多惨总要分清责任,不能讹人
2015年09月17日 07点09分
level 12
监护不过来。你不能让爹妈岳父母要遛弯一起遛吧?另外,监护人这个概念怎么确立?到六十岁统一就变成被监护人了?要是按照自理能力定义,那么能上街走路的怎么界定就是没有自理能力的人?我们需要的只是为讹诈亮红灯,而不是为撞人开绿灯。撞人的事,确定是真的话,只能以撞人者是不是精神病来论免责,不能以被撞者是不是老人或者精神病免责,这就跟你误杀精神病一样要判刑一样
2015年09月17日 12点09分 16
以我的建议,你顾虑的这些问题都不存在,只需要医生就能做出判断。医生做出判断伤情是由患者的身体状况导致,患者指认碰撞者,被指认人无法辩解时,支付安慰性赔偿即可。由于安慰性赔偿额度小,患者和家属不容易产生讹人贪念,社会氛围将变得良好。
2015年09月20日 01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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