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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13日 08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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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不。。。”威娜突然声嘶力竭的尖叫起来,已经完全没有一点光天使圣洁的样子。亡灵法师又吟唱起咒语,左臂的臂骨又化为了灰烬。随着法术的完成,神殿外缓缓走进来一个身影,正是布伦主教。他平日保养良好的脸部此刻呈现着铁青色,喉间的伤口已经流尽了血,翻开的血肉呈现着惨白。布伦发现了威娜,眼光逐渐聚集在那双洁白,修直,却布满血迹和淤痕的大腿上。生前的欲望在亡灵法术的作用下被千百倍的加强了!主教喉间响起野兽般的吼叫,扑在光天使的身上。 威娜冷静下来,集聚着仅有的神力,漠视正在自己身体上抓咬摸啃的红衣主教,对亡灵法师嘲笑道:“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得到我的灵魂吗?” “当然不仅仅是这样!”罗德里格斯右臂又炸得粉碎,几道黑气散发出来,迅速没入威娜的体内。威娜惊恐的发现自己好不容易集聚的用以自爆的神力被这几道死亡能量驱得干干净净,随后这几道黑气又缠绕住自己的灵魂,使之无法脱升入天界。 “以我的躯体为代价的亡灵诅咒,并不那么容易破解吧,那么,让我们的表演在这神圣的场地中开始吧!哈哈哈哈!”威娜和主教赤裸缠绕的躯体慢慢升起,飞到了神坛之上。神坛上长年不散的圣光此时已经被淡淡的黑气所取代,昔日最神圣的所在此刻成为邪恶,欲望和恐惧的天堂。 主教疯狂蹂躏着身下洁白的身躯,从舌头上不断滴下混浊的黄色液体。他青紫色的手将威娜丰盈的乳房揉成各种奇怪的形状。威娜咬破了舌尖,一声尖历的嘶喊撕裂了亡灵法师的结界,穿透了血色的夜空。 大陆上数个神秘的殿堂中,一些意识正从深沉的睡眠中苏醒,望向神殿的方向。普斯港中所有的人都从噩梦中惊醒。一些人走出家门,愕然发现夜空已经变成暗暗的血红色,以往一眼就能遥遥望见的神殿消失在夜色里。慢慢的,整个天地间似乎微微的晃动了一下。 神殿中回荡着主教如野兽一样的粗重喘息,黄金铸成的神坛发出刺耳的吱呀声,仿佛不堪重负。神殿外的天际迅速升起白色的云团,向神殿席卷而来。笼罩神殿的血云很快不支,被压缩在神殿正上方不大的天空中,却还在苦苦支撑。白色的云团中响起愤怒的雷声,圣光透过云团射了下来,神殿边缘的不死生物在圣光照射下迅即开始燃烧。痛苦、无声的叫喊一波波的冲击着四方。 亡灵法师不断吟唱咒语,身上的骨骼纷纷炸碎。它眼中的火焰更加灸烈,死死盯着神坛上纠缠蠕动着的身体。随着一声闷雷一样的吼叫响起,最邪恶的种子撒遍了威娜全身。 威娜的精神终于在那一刻崩溃了。只剩下小半身躯的亡灵法师双眼火焰一亮,她的头骨爆裂开来。一个透明的,却被黑气缠绕的小人飞了出来。亡灵法师口一张,吐出了一个珠子,一层层的极为复杂的法阵飘浮在珠子周围。 “在这神器灵魂法珠之下,我看你往哪逃,哈哈哈哈!” 透明的光天使灵魂瞬间便被法珠吸入。亡灵法师看了一眼法珠中被禁固的灵魂,低沉的笑声仿若天际炸响的沉雷。随后它仅余的头骨也炸裂了,一缕黑气钻入了法珠之中。 天空中白色的云团中丝丝缕缕的射出淡青色的火焰,血云已经被燃烧殆尽,普斯港也被照耀的如同白昼。城里的居民站在大街上,畏惧的看着天地间的异象。 响彻云宵的圣歌再次响起,一道白色的光柱自天而降,被光柱罩定的神殿开始燃烧起来,一道道黑色的气息在火焰中迅速消失。 神圣历六百八十二年,俄狄神殿被亡灵亵渎。最强大的亡灵法师罗德里格斯被愤怒的天神降下审判之光,灰飞烟灭。号称光辉之神殿的俄狄神殿则被净化之火燃为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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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道黑气正是罗德里格斯的灵魂,借助神器灵魂法珠隔绝一切灵魂的力量,他成功的逃脱了审判之光,并躲过了天界的追踪。然而审判之光的力量是无法抗衡的,所谓神器自然无法与真正神的力量相比。何况审判之光例由天界主神发动,以消灭世间过于强大的邪恶。俄狄神殿一战后,灵魂法珠已经用尽全部力量。亡灵法师并没有消灭罗格的灵魂,而是选择了融合,并继承了全部罗格的性格。由于灵魂法珠能量有限,且大部分被用来禁固威娜的灵魂,亡灵法师在融合灵魂的时候只选择带入了对魔法的本源认识,而放弃了庞大的具体法术知识。此时威娜的灵魂已经只余下最核心的一点能量,被称为神之本源的能量,其全部意识早已烟消云散。这一点点神之本源也被带入灵魂之中。 亡灵法师并没有消灭罗格的灵魂,反而融合了他的灵魂意识。“我已经太多的烙上了这个世界的印记,所能做到的只是毁灭。也许对这个世界来说,创造才是最重要的。当一个苹果跳入棋盘,并开始横冲直撞时,对整局棋的影响,比一个跳出棋盘的棋子,要大的多吧。” 罗格的天赋并没有多少过人的地方,经过四年三心二意的修练,也仅仅是个二级魔法师罢了,就能使出初级和一级的魔法。按照莱茵魔法学院的规定,能顺利发出二个不同的二级魔法,也就是达到四级法师时,就可以毕业了。然而亡灵法师的灵魂融合带来的是庞大无匹的精神力,并可藉此达到极高的魔法控制力。毕竟,一个法师的强大并不仅仅在于魔力高低,对魔力的理解和掌控也许更加重要。按罗格的理解,法师的强大还在于阴险和财富。“一个十根手指都带着魔法强化戒指的一级法师是怎么也不会败给赤手空拳的二级法师的。”这一点亡灵法师倒是同意,毕竟一级和二级法师之间的差距,就如同白痴和弱智之间的智力差距。而依照罗格的实力,让他理解四级以上的法师,还有些困难。 格罗里亚大陆的魔法经过多年发展(主要是为了战争需要),形成了严密的体系。一般而言魔法师法力等级每上升两级,所能应用的魔法就会上升一级。就是说一个十级法师可以使出五级的魔法,而一个十一级法师法力要求能使出两个五级魔法。当然也有这个体系之外的怪胎存在,比如说亡灵法师罗德里格斯。 神之本源是最纯净的灵魂能量,灵魂和身体被彻底改造过的罗格将藉此创造出自己的宠物。法师宠物一般是高级魔法师的专利,且均为召唤兽。而造物,“那是神的领域”死灵法师想到。然而神从来不是死灵法师尊重的对象,他又忙着融合灵魂和改造身体了。在完全融合了灵魂法珠之后,罗格的肉体已经面目全非。然而出于种种的考虑,罗格的外表仍然未做变动,仍然是矮矮胖胖,体形臃肿,一张平平无奇的脸,和那双阴险的眼睛。然而灵魂法珠带来了另一个神秘的技能:空间。 罗格本人倒是没什么意见,就是有也不敢表述。在了解神之本源的来历之后,倒是对布伦表示了无比的欣羡。“他绝不会是最后一个”罗格恶狠狠的想。 经过了三天三夜梦游般的生活,被费斯痛骂了数次,亡灵法师终于完成了他的工作。 罗格醒来了。这一刻起,罗格还是罗格,罗德里格斯也是罗格。亡灵法师终于瞒过了天界,在棋盘上放下了那枚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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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轮回 第二章 造物 花还是花,树还是树,满世界迷离的色彩也未有不同。 不同的是罗格。 苏醒过来的罗格,就如一条池水中的鱼,望出去,整个世界都仿佛在波光中轻轻摇动。这花,这树,这色彩,如同变成了一幅画,平面的画。画的后面有着些什么,罗格努力的想看过去,甚至不由自主的想扑出去,然而就如那水晶鱼缸中的鱼,每次都在这画面前弹了回来。夏去秋来,罗格才恢复了过来,确切点说是恢复了以前一切的恶习,早上起来也不再检查一下自己的手是不是已经变成了手骨。 罗格可以清晰的感觉到神之本源的存在,那双银色的眼,刀刻的线条,白袍下荡漾的波纹,就如梦的碎片偶尔会在脑中闪过。于是罗格心中如同燃起了火焰。 死灵法师对天使本能的厌恶并没有冲淡罗格的好色之心,反而渐渐被后者压过。许多贵族都具有的偏执,在罗格身上表现的特别明显。不过大多数贵族表现偏执的方式是深信自己比平民高贵并在一切地方上都优越,而罗格的想法就简单多了,用神之本源再造一个光天使作为自己的宠物。罗格从没有象眼前这样渴望强大,光天使就如此刻骨铭心,那天上的神界该是什么样子。拥有宠物是七级魔法师才能作到的,依靠罗格的精神力,亡灵法师特别选择留下融合的魔法阵知识,以及神之本源的纯净,当他的魔力达到三级法师水平时,也许可以勉强召唤出自己的宠物。 费斯是一个九级法师,魔法实验室是学院深处一座颇为幽静的二层小楼。本来以费斯的实力,再高个二级也没这待遇,但是因为费斯同时还是一位颇有造诣的练金术士,这可比他的魔法实力要重要的多。因为高品阶的魔法物品是所有人的最爱。 当然,罗格的外貌毫不讨人喜欢,费斯之所以选择罗格作学徒,一方面是因为他的马屁实在拍的好,另一方面是罗格在费斯众多价值不菲的宝石面前经受住了考验。罗格绝不是路不拾遗的君子,只是明白“为了大利,眼前小利必须舍弃”的道理。还有一个费斯意识深处的原因,那就是平民出身的他,绝对的享受被一个贵族服伺的生活。在数次一起寻花问柳之后,费斯和罗格的情谊迅速的深厚了起来,也找到了许多共同语言。不过不管怎么说,看到突然发疯一样钻研魔法阵和苦修魔力的罗格,费斯还是颇为高兴。 “老师,魔法阵中这些歪歪扭扭的符号都是干什么用的?”“和你所学的咒语一样,这些符号是为了集聚空间相应的魔法能量而画的。用不同的魔法材料画出的法咒功能也不同。而一个魔法阵的功能就是由这些集聚而来的能量的大小,种类和顺序而定的。” “那魔法阵的组合方式岂不是很多?”“那是当然,有记载的魔法材料就有几百种,各种纯正属性的魔法能量有几十种,当然其中包括了各种神力。再加上控制能量大小,流向,时间的法咒,组合数量是无穷无尽的。现有的魔法阵都是前人在无数次失败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 “如果一个魔法阵画错了,又被启动,会有什么后果?”刚一问完罗格就暗骂自己是个笨蛋,时不时在费斯实验室里发生的爆炸还不说明问题吗?不过罗格的运气着实不错,作为一个练金术士,费斯的法力不怎么样,可魔法阵的知识着实精通。 莱茵魔法学院里四分之三的学生都是贵族,象罗格那样的下级贵族也经常受些白眼。贵族学生大多不如平民刻苦,但同为初级法师,魔法装备的差距足可以使他们能与平民学生一战。而平民出身的学生由于财力的差距,只好用苦修的方式提高魔力。原本的罗格既没有财力购买魔法装备,也不愿意象平民一样的苦修,因此实力平平,就是偶尔欺压一下平民,也都是学院外的草头百姓。 日子一天天过去,天气也渐渐的凉了。曾经认识罗格的人几乎都诧异于他的变化,那个矮胖无耻的家伙现在每天不是埋首于图书馆的故纸堆中,就是关在房里冥想。随着魔力的缓慢增加,终于在一个雪花飘起的日子,罗格的魔力达到了三级魔法师的水准。这些日子里,罗格也有意外的发现,被彻头彻尾的改造之后,这个身体拥有爆炸性的力量和不输于野兽的敏捷。“与其说你是个人,倒不如说是个魔兽”死灵法师下了论断。灵魂融合的初期,罗格还能和死灵法师在意识里交谈,到了现在,两个人的灵魂已经完全成为一体,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了。但显然,这个论断只能来自于人和魔兽身体结构极为了解的死灵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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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意外是精神力。在某个下午罗格正和《风系魔法阵的原理》做斗争的时候,那双银色的眼又在烧灼着他的神经。“真想喝他妈的一口”罗格想起了窗边桌子上的酒杯。对那双眼的渴望让他准备继续沉没在魔法阵的海洋里,却发现那酒杯就在他的面前静静的悬着。随着罗格的愕然,酒杯重重的砸在他的头上,劣质葡萄酒洒了一身。那之后,罗格发现自己的精神力可以控制移动物体。经过几个月无知且无畏的练习,罗格终于能够将进屋偷吃的猫扔出屋外。这点能力与魔法比起来即麻烦且无用,但亡灵法师留下的那点对世界本源的理解使罗格隐隐觉得这个能力极为有用。一直到许多年后,罗格才明白自己错怪了亡灵法师,此时自己的先见之明原来来自于一个阴险小人对阴谋天生的嗅觉。 不管怎么说,这个伟大的日子终于来临了。罗格近乎狂喜的看着屋内自己绘出的五颜六色的法阵。这个宠物召唤法阵因为要配合神之本源,所以做了不小的改动。一般法师的宠物无外乎小妖,乌鸦,黑猫之类的小魔物,用途也以侦察居多。召唤出的宠物和魔法师的灵魂有最直接和本质的联系,宠物的死亡也一般会给魔法师带来重创,就这一点来说,费斯曾断言罗格召唤的宠物不是野猪就是地鼠。法师宠物在战斗中意义不大,即使是黑虎这类大型生物也是如此。与其用宠物战斗,还不如使用召唤兽,威力强大而且安全。 罗格的咒语吟唱完成了,魔力开始一点点注入法阵,自外而内,法阵一个个符号开始亮起来,各种光芒交织在一起。当全部法阵亮起来时,魔鬼的吼叫和天堂的圣歌交织着在法阵中响起,罗格满头大汗,青筋突起,竭力支持着法阵对他魔力无穷无尽的需索。法阵中央的慢慢出现一团黑色的雾气,不断滴下水银一样的液体。这团银色的液体越来越多,当有一个人头那么多时,雾气消散,只余下这团水银样的物质在空中不停的变换和翻滚。罗格又念起另一个咒语,把手放在那团物质的上空。慢慢的,一滴金色的水滴从罗格指尖渗了出来,滴落在那团物质里。那团物质突然疯狂的蠕动起来,一团团黑雾从中喷射了出来,布满了整个法阵。 罗格无力的坐在一边,满怀希望的注视着法阵,那双银色的眼不时在眼前闪过。罗格知道,这次的生物将是世界未曾存在过的,不管是什么,他希望,这个宠物能有一双银色的眼。 雾散了,罗格无言注视着他的新宠物,一具破破烂烂的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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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轮回 第三章 混战 这个骷髅怎么看也不象是个高级魔物,甚至连一个骷髅兵都算不上。整个骨架不大,看得出来生前并不是一个很高大的人。骨头上散布着斑驳的痕迹,部分骨头,比如说很重要的头骨上,还有几条很显著的裂缝。至于肋骨,数来数去也不到二十根,或许不知被哪只野狗充作救命的饥粮了。惟一与众不同的是背后有两个原本似乎是翅膀之类东西的纤细骨架。 这就是神之本源所造出来的生物??罗格的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这个骷髅怎么看也不该跟天界的诸神扯上关系,难道说那天上享受无限荣耀的诸神,本质和邪恶无异吗? 罗格的精神力慢慢延伸过去,逐渐和骷髅融合,开始尝试控制,检查这个也许是新品种魔物的技能。一切都很顺利,这个骷髅似乎没什么特殊能力,除了力量比一般骷髅大点。一阵疲劳感袭来,罗格知道自己的法力已经用完了。“唉,不管怎么说,你也算是我的宠物了,今后你的名字就叫风月吧。”并不想深究骷髅和风月究竟有多少关系,罗格就把骷髅送回了异界。就在骷髅消失的瞬间,罗格似乎感觉到它传过来一丝郁闷,是对这个名字不满吧。开玩笑吧,骷髅也郁闷?“我一定是太累了。” 第二天清晨,在连续三次宠物召唤,用尽魔力之后,罗格终于接受了自己的宠物是个骷髅的事实。例行的冥想补足魔力了,时间已近黄昏。“是时候去喝一杯了。” “橡树林”酒吧颇有点年头了,规模不小,距离北面的魔法学院仅有三个街区,同时也是佣兵工会任务的发布地之一。因此魔法学徒和佣兵云集,自然也少不了火热的女郎和想钓个金龟婿的女孩。 “哟,那不是罗格吗?好久没见了,听说你这半年转性了啦,还真准备当个大魔法师啊?”罗格一看,原来是埃特,曾经一起打架泡妞的损友。埃特五大三粗的个头,比罗格大了三岁,老子是城防军的骑兵大队长,也算个中级骑士了,自小一直训练埃特成为骑士,却不知怎的把儿子送进魔法学院。不过埃特还算有些天份,比罗格晚入学一年,却早了半年成为三级魔法师,目前正向四级法师努力呢。 罗格走到埃特身边坐下,一言不发端起酒杯就喝,良久,长叹一声。同桌还有三个一看就知是纨绔子弟的,佩着贵族常用的细剑。两个舞女正和众人嘻笑打闹着。埃特亲热搂过罗格的肩膀“我说老弟,这些日子没有你还真是够闷的。别人就没你那么多花花肠子。怎么,心里烦啊,是不是哪个妞没把上啊?哈哈。包在大哥我身上。来,先喝一杯!伙计,把你们龙舌兰酒再上两瓶!!” 酒吧里的气氛渐渐到了高潮,不时爆发出一两声女人的尖叫和几个大嗓门的轰笑。“来,罗格老弟,我来介,介,。。介绍一下,这是伦斯.布洛姆,布洛姆伯爵的二儿子;这是凯特,他老子就是我爸的顶头上司。这是佛朗哥,是佛伦侯爵的侄子。”埃特大着舌头又把罗格介绍了一下。 “我说,那边的那个妞不错啊,就是好象不大好对付。”伦斯盯着酒吧的一个角落。众人忙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角落里一张桌子上坐着四男二女,看起来象是佣兵,其中一个一身法师打扮。一个女孩大约十八九岁,打扮惹火,一身深色的短甲,把雪白修长的大腿裸露在外,大腿上绑着一个皮带,上面插着三把飞刀。胸甲在酒吧昏暗的光线下看不大出具体颜色,但毫无疑问做工精良,并且很好的突出了女孩胸部的曲线。胸甲领口开得很低,一道深深的乳沟几乎让伦斯的眼睛掉了进去。身边的一把双手大剑倒是让几个人略微清醒了一下,毕竟这种重量的巨剑侧面说明了女孩的实力。女武士的脸是火辣辣的艳丽,一头淡褐色的波纹长发随意的披散在四周。 女武士身边坐着的是一个粉妆玉琢的贵族小女孩,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一身长裙除了精美的做工和贵重的质料之外,很少有多余装饰。女孩身上惟一显眼的装饰是一付兰宝石的耳坠。 几个人无礼的注视立刻就被注意到了。那个女武士回瞪过来,伦斯忙回了个口哨。女武士一脸寒霜,手摸上了剑柄,却被那个法师拉住了。“不要在这里惹事,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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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轮回 第四章 筑巢 雪后初睛。莱茵城整个城市披上一片银色。阳光透过树梢的冰棱折射出缤纷的色彩,城市中的一切肮脏与丑恶似乎都已经被清洗干净了。今年莱茵城的冬天来得略早了些,贵族和富人们正合心意。贵夫人和小姐们又到了展示新的冬款礼服的时候了。 西南部索伦区是城市的贫民区,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从事各种低等职业的人集中在这里,这里也是罪犯的天堂。冬天对这里的人们可不是件好事情,破旧的房子需要修补,过冬的衣物燃料需要准备。 在索伦区的边缘,罗格正站在一栋老旧的二层小楼前,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新窝。小楼位置极佳,当然这仅是对少数人来说,比如罗格。小楼不远处就是一座不大的坟场,楼周围种着几棵高大的橡树。即使是晴天,这里也显得有些阴森。 罗格心情愉快的开门走了进去。小楼看来闲置了一些日子,不多的家俱上集满了灰尘和蛛网。百叶窗有半数不大好用,客厅边一座木制的楼梯通向二楼。二楼有三个房间,一大两小,大的,罗格准备给自己用作书房,至于那两间小的,一个作贮物间,一个是实验室。天知道罗格能实验出什么来,至少是现在。 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这座小楼仅仅花了罗格50个金币,就在一周前,这还是罗格一年的生活费和学费。可如今的罗格口袋里还有350个金币,一周前从佣兵法师那里抢来的法杖质量不错,上面的水兰石品级可是不错,对喜爱水系的法师来说帮助不小。由于罗格战绩辉煌,一个人就摆平了对方两个战士和一个魔法师,伦斯等人都毫无疑义的认为法杖该归罗格所有。而罗格在用了几天时间总结了那天的战斗之后,认为这东西对自己现在意义不大,就把魔法杖卖了400个金币。 罗格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的钱,老里弗斯子爵一年的各种租税收入不过300金币,自然不会有多少富余给儿子。何况没落贵族也是贵族,必要的交际排场还是要讲的,沉重的经济压力使老里弗斯脾气日益暴躁。 等把楼内布置好,又是一周以后的事了,新的家俱花了罗格20个金币。现在罗格满意的躺在自己书房的床上,(在他的品味里,丝毫不觉得书房里有张床有何不对),身边堆满了金币,天知道一个没落贵族的儿子对金币有多大的渴望。在翻来覆去的数了无数次之后,罗格终于倦急而眠,第二天又睡到红日西斜。“啊啊啊````````````!”伸了巨大懒腰的罗格从床上一跃而起,带着数个金币叮叮当当的落在地上。这声音可真是悦耳。 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就是罗格的幸福生活。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罗格时不时会回到自己的小窝,并且给里面添置了许多陷井和机关。伦斯等人先后来过罗格的新窝,几个人也都出了不少主意,自然是恶搞的居多,然而也偶有出人意料的点子出现。当然,这几个菜鸟布置的东西威力有限,只是阴险上有些可取之处。 这期间,罗格又学会了一个新法术,火焰手指。靠从手指上喷出的一小股火焰来杀伤敌人,然而这个二级法术自然威力也极为有限。 在发现精神力还可以当绊马索使之后,罗格又曾以一腔热血开始苦练。但除了扔出去的猫肥了一点之外,一月以来毫无建树。罗格终于明白了胖子不是一口吃成的道理,热血消退,又开始找埃特他们开始鬼混。 罗格几乎忘了自己还有个骷髅。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点道理罗格还是懂的。“老橡树”一战留下的诸多伤痕也让埃特等人用切肤之痛明白了这个道理。几人不约而同的采购高品质的装备,自然也包括一些不那么符合骑士身份和贵族风度的东西。罗格就买了一把精致的精灵臂弩,一次可以装三支弩箭,上面附加了简单的符咒用以小幅增加魔法穿透力。“这个可比菜盘子好用多了。”罗格厚颜无耻的对埃特说,埃特深有同感,并建议箭上加麻药,马上被罗格采纳。 几个损友老实了一个月没出去鬼混。除了采购装备花去了他们不少月份钱之外,主要原因还是怕再遇到那几个佣兵。那几个家伙,随便一个认真起来,就足以打跑他们所有的人。虽说对方不至于公然杀死一个贵族,但一顿皮肉之苦是免不了的。况且佣兵大多是用刑的好手。每当想起女武士奇微的那记撩阴腿,伦斯总是不寒而栗,下意识的夹紧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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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莱茵城西面二百里的巴伐利亚公国首府里尔城的城主府里,奥菲罗克正兴致勃勃的研究着罗格等人的报告,特别是罗格给臂弩瘁毒和罗格小窝里的机关说明。埃丽西斯,冰山与黑色火焰的结合,纤长的手指轻轻拈着奥菲罗克递过来的报告,就如拿着一件肮脏的东西。蓝莹莹的指甲在阳光下不时闪亮。她越发的厌恶这几个人了,不明白为什么奥菲罗克会对这么几个废物如此地感兴趣。 一道黑色的火焰燃起,迅速把这些报告化为乌有,连一丝灰烬都没有留下。那冰莹的手指,在火焰中的手指,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 黄金狮子不以为意,站起向来,走到落地窗前。窗口对着东方,夕阳将窗前的一切景物都镀上了一层血红。奥菲罗克的目光仿佛穿越了几百里的时空,落在莱茵城上。 夕阳越发的红了,万里江山如血。奥菲罗克的血在慢慢的沸腾,他的心已在府瞰大地。埃丽西斯如同隐于黑色的炼狱之火里,注视着血染的山河,气势升腾的奥菲罗克。冰一样的眼睛慢慢的融化,银白色的光芒一闪而过,如同死神镰刀上的寒光。 积雪第一次被春天的阳光融化了,罗格从费斯的实验室里走了出来,默默的看着屋顶上的融化的雪水一滴滴的滴落。罗格与费斯长谈了一夜,请教完一些有关魔法阵的问题之后,在不良嗜好上有许多共同点的师徒两山南海北的聊了起来。在神侃了无数传说中强大的魔法师的传奇之后,费斯突然感叹到:“想成为强大的魔法师,没钱是万万不能的。”罗格也两眼放光:“是啊,那些大魔法师哪一件装备都是价值连城啊。就是我上次从那个魔法师那抢来的那根法杖,居然也值几百金币。”于是话题自然而然的转到如何魔法师该如何赚钱的话题上来。 “罗格,你现在也算有了点钱了。当然这些是远远不够的,甚至象样点的魔法原料都买不起。你跟我了这么久,老师也没送你什么东西。这个魔法戒指还能对你有点用。还有这块黑水晶,质量不错。不过要靠你自己把他制成魔法装备。魔法阵方面有什么不懂的,再来问我好了。其余的就要靠你自己努力了。魔力的提高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你要想迅速变得强大只有赚钱钱,有钱才能有好的魔法装备,实力强大后才能更加有钱。大陆历史上的风云人物,哪个不是富可敌国的。至于那几个大魔导师,个个都是有一两件神器的。而开国人物,帝王将相,更是没钱不行。又有哪一次战争不是烧钱的战争?” 费斯意犹未尽。“要说赚钱,这学问自也不小。赚钱之道,首在识势,次在得人。识天下大势,知道大势所趋,顺势而为,自然处处逢源。谈到识人,要知道人力有时而穷,任你聪明绝顶,也不会无所不能。能聚天下英贤为我所用,财源滚滚自不待言。最后一点在于能弃。人贵有自知之明,能进能退,见事不可为,要有断腕认输之勇。输一次两次,只要不伤筋动骨,何愁不能卷土重来。罗格啊,你什么都好,就是少点毅力和耐心。这事急也急不来,有时间去看看大陆通史,前人走过的路,多少总会有点借鉴。要知道重要的不是你在一条路上跑得比别人快,而是在于你选择的是一条
正确的
路。” 罗格只听得目瞪口呆,心中热血澎湃。哪想到这个平时呆板闷骚的费斯却能有如此见解。罗格只觉得眼前天地豁然开朗,心中充溢着金币发出的柔和光芒。 费斯送给罗格的魔法戒指是一枚普通的魔力增幅戒指。说是魔力增幅,其实是帮助施法者更精确的控制法术,从而以较少的魔法力施放法术。从结果来看,一般能使法师多放出一个低级魔法。 罗格迈着有力的脚步走向自己的小楼。他只觉得一生里从没有象今天这样斗志勃发,夜色下一切的景物都似乎透射出金灿灿的光芒。金币,珠宝,美女在罗格的身周飞舞。呵呵,看这高耸的胸脯,看这双长腿,真是养眼啊,好象是真的一样。“这张脸怎么有点熟?长得不错嘛,够艳。在哪见过呢?。。。这不是幻觉!”罗格突然从自己的幻境里清醒过来,目瞪口呆看着小巷的另一头,女武士奇薇一身的肃杀走了过来。 “我已经找了你们两个月了!”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如同丧钟一样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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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轮回 第七章 异界 远方的天际是的黑色的无尽虚空。天空永远是一片混浊的灰色,如同一个最阴暗的黄昏。天上的灰色在不停的翻滚着,却看不出是云是雾。 这里没有昼夜,没有时间。 森林,早已在亿万年前就已经失去一切生机的森林。参天的树木只剩下躯体和较粗大的枝干。树上挂着丝丝缕缕的蛛网状的东西,却又不可能是蛛网。没有蜘蛛能在这里生存。 地上到处分布着泥沼,灰色的泥浆中不时冒出一两个气泡。不知是什么生物的骷髅偶尔会浮上来,旋又被泥浆吞没。 风带着湿冷的气息,时时一股恶臭扑面而来。 这里是异界,死灵和魔鬼的乐园。 风月已经不知道在这森林中走了多久了。它记不起自己来自何处,只记得那个叫“罗格”的生物给自己起了这个名字。风月对自己的名字本能的觉得想吐,又不知道这感觉从何而来。至于吐,好熟悉啊,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怎么去吐。当然了,骷髅能吐出什么。 暗淡的天光斑斑驳驳的落在地上和风月的身上。它只想走出这片森林,至于为什么要走出去却并不知道。这是本能吧。 风月时时能感觉到一丝丝的能量从那个叫“罗格”的人那里传过来。风月也知道自己无法拒绝罗格的命令。这个世界有太多风月无法了解的东西。可是这能量让它很舒服,变得更有力量,可是太少了,它就如沙漠中无助的旅人在等待着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落下一滴的水珠。 风月无比的饥渴。 提着生锈的长刀,风月漫无目的的在森林里游荡,已经忘记了是在哪里找到的这把刀。它很小心的避开了一些地方,直觉告诉它那边的存在强大而邪恶。风月很聪明,在面对和自己一样的骷髅时总会想出些办法巧妙的打倒它们,因为它们身上带着让风月饥渴的能量。 已经忘记了是哪一天,风月找到几根质地很好的骨头,一阵雾气过后,这些骨头已经补足了自己的24根肋骨。风月感到自己的肋骨就应该是24根。这次修补用尽了风月积蓄的能量,要不是“罗格”那里适时的传来了一些能量,风月不知道还能不能面对遇到的第一只僵尸。 搏斗进行了很久。僵尸的力量不是风月可以抗衡的,付出三根肋骨的代价后风月终于认识到僵尸追不上自己。于是一个骷髅开始绕着僵尸不停的转圈,时不时上去一刀,削下点腐肉来。终于僵尸倒下了,风月的肋骨也不足20根了。 异界里其它的骷髅和僵尸好象见面时都互不相扰,风月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却是只要见到落单的,就无论如何要打倒它们。“我饿。”骷髅想着。 异界里没有时间,风月也在不停的游荡。它不知道自己已经游荡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还要游荡多久。 森林好象永远也没有尽头。 小楼一战之后,罗格对会装死的骷髅大感兴趣。在夜深人静时小楼二楼经常是一人和一个骷髅眼对眼呆站着。试了无数次用精神力沟通未果后,罗格终于失去了兴趣。 罗格不知道骷髅的刀是哪里来的,研究了半天也没有结果,就不再深究了。 天气一天天的热了,不知不觉中罗格过了自己二十岁的生日,已经该离开魔法学院了,再过几天就是考试的日子。几个月的时间中30多卷的大陆通史已经被罗格看了一大半,顺带读了一堆冒险传记,游记,各类笔记之类的东西。 埃特三个月前已经通过了魔法学院的考试,现在正在努力朝着一名魔法骑士发展。毕竟做魔法师太浪费他那大块头了。凯特则在老爷子的训练下成为一个实力不错的五级骑士,当然从信仰上看父子两倒应该算是黑暗骑士。至于伦斯和佛朗哥,游手好闲之余剑术也有所长进。更难得的是两人把花在女人、艺术品和醇酒上的钱大部分用在自己的装备上,所以实力提升远超实际水平。 几人倒还真不是天性上进,只是为形势所迫罢了。小楼一战后,几人寻花问柳强抢民女之际时不时会有人跳出来大打出手。剑与血玫瑰佣兵团虽然规模不大,连三流都欠奉,但团长(死的那个法师)为人豪爽,奇薇又追求者众多。总有些知道真相的佣兵起意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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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格只坚持卖高质高价的产品,理由非常充分:“能买得起这些装备的主,都不在乎钱!只要东西好,不在乎多点少点的。什么样的人是我们最好的主顾??不是那些有钱且识货的冒险者,而是那些有钱没处花的贵族公子哥,对,就是伦斯那样的。#!$!%不要动手啊!不赚他们的钱赚谁的钱?所以我们不卖对的,只卖贵的。” 其次在于罗格所有的盔甲都非常注重外观装饰及一些不实用的噱头。比如这件蓝水晶战甲,重量极轻,仅相当于一件重型皮甲的份量,物理防御和魔法防御效果都不错,是件魔法甲中的精品。可那个照明术,融合之后作用仅是使这件魔法盔甲具有了半透明的水晶效果,光芒更加柔和诱人,却半点实用效果也没有。至于佛朗哥设计的那些装饰,除了增加重量之外也对作战没有任何帮助。不过罗格却说:“这件甲一看就知道是圣骑士们该穿的。它是卖给真正的圣骑士的吗?当然不。有哪个圣骑士会穿这个?我们要卖的是那些想成为圣骑士的大贵族的公子们,你指望他们会真正到哪个危险的洞窟去冒险吗?他们只会穿着去打猎!所以式样和品味更加重要,要让他们在无知的少女面前象个英雄。战神之锤不准备成为大军火商,而是要变成象紫天使珠宝、香格里拉温泉那样的贵族名牌。” 众人听了无言。从此吸血鬼罗格的外号不胫而走。 “战神之锤”生意迅速的火暴起来,一个月来虽然只卖出了一把骑士长剑,一支骑士战枪,以及一套骑士重甲,(这是费斯的全部产能了) 却不光收回了最初投资的一万金币成本,还赚了三千金币。 午后的阳光懒洋洋的照在静静流淌着的帕斯河上,宽阔的河面镀上了一层鳞鳞的金色。一队盔甲鲜明的斧枪骑士正悠闲的沿着河边巡逻,为首的骑士身着墨绿色的胸甲,其余的则是土黄色的法尔堡骑士团制式骑兵胸甲。 墨绿甲胄的骑士正是凯特,那件甲就是让他得意了很久的黑精灵骑士半身甲,是在黑精灵的血中浸泡后,又加持了护盾魔法后制成的,各种防御力都很优秀,特别是对黑暗系的法术有特效。凯特到了法尔堡后,骑士团长温宁顿勋爵对他很照顾,让他率领游击骑兵小队。一队法尔堡游击骑兵有五十至六十个骑兵,而本来以凯特小队长的身分,至多只能带领二十个骑兵。游击骑兵介于重装骑兵和轻骑兵之间,一般穿半身胸甲,武器选择多为刺砍两宜的斧枪,所以也常被称为斧枪骑兵。游击骑兵一般在法尔堡周围三百里左右巡游,每次出动要在野外独立生存一周左右,巡逻时遇到小队的盗贼和魔兽就聚而歼之,遇到大队敌人则回堡报讯。不过法尔堡已经几十年未遇战事,游击骑兵更多成为对骑兵的一种训练。 自到法尔堡二个月以来,这是凯特第三次率领游骑兵小队出动了。阳光明媚,河面上飘着几只渔舟,时时有渔歌传来。河边是绿油油的田野,远处的魔域森林也显得宁静详和。凯特心旷神怡,这简直就是旅游嘛,惟一美中不足的是盗贼团的影子也没见到一个,到处一片太平盛世的景象。凯特算算出来也有五天了,挥挥手,喊了一声:“兄弟们,收队了!”一队斧枪骑士纷纷掉头,向法尔堡晃晃当当的走去。 法尔保骑士团共有7000人,其中2000骑兵,4000步兵,还有1000的杂役兵。毕竟是二线军团,平和的日子过得多了,温宁顿勋爵的这个骑士团战斗力也就平平。 罗格等人早已经适应了法尔堡的生活,就是说,摸清了当地的欢场和酒馆。当中也少不得跟冒险者、佣兵之类的打几架。除了崔斯特领主之外,凭着温宁顿的靠山,他们也不怕得罪什么人。在生意上,几件上佳魔法装备一卖,特别是那件蓝水晶战甲被某个公爵的小儿子以一万金币买走之后,“战神之锤”的名气迅速打响。罗格看到矮人们实在太过清闲,就连逼带诱的让他们打造一些没有经过魔法加持的装备出售。矮人的手艺自然都是精品,每批货物出来,都是一抢而空。 此时“战神之锤”的三楼上,罗格正和一小队冒险者争得面红耳赤的。这队冒险者有9个人,是标准的冒险队伍配置,战士,游侠,射手,魔法师,牧师,盗贼应有尽有,也就是每样就那么一两个。他们刚刚从魔域森林冒险归来,正在这里用冒险收获换取一些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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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罗格眼睛放光的是一袋足足有两斤重的魔法白银,还有一些更为稀有的金属和宝石,比如一块矿石,深黑中带着点点闪耀的金星,罗格一眼就认出这是块高品位的星辰金的原矿。这种金子不同于普通的黄金,而是与天上的星辰之力有神秘的对应,极为罕见,是制造与空间魔法相关的法器必不可少的原料。至于魔兽们的晶核,皮毛,虽然也很珍贵,就远不如这些金属了。队伍中女魔法师配带的一片火红的鸟羽引起了罗格的注意,凭着精神力感应,罗格发现这片羽毛有着极为晦涩但灵动的火魔法波动。 冒险者们看中了一副极为精美(战神之锤所有产品的共同特点)的魔弓,装饰着由白金丝和紫金丝缠绕成的蔷薇花枝,与此弓相配的是三支淡绿色的破魔箭,两只纯以魔银铸就的白色飞龙盘在箭上,四只翅膀展开就成了箭的尾羽。年轻的女射手两眼发着光,紧紧的抱着这副弓箭,死也不肯放手。 女魔法师则被一只魔力增幅手镯迷住了。在矮人、费斯的高超技艺,佛朗哥的艺术品味,以及伦斯和罗格对人心阴暗面的深入把握下,这只手镯极为巧夺天工的把天空之石与魔法白银融为一体。整只手镯是全透明的深蓝,在魔力的作用下点点的星光时隐时现。带上这只手镯,就如同把夜空佩在了身上。女魔法师的双眸变得如夜空一样的深邃。当然简单的镶嵌技艺其实也能达到同样的魔力增幅效果。 陷入购物欲望中的女人们都再无道理好讲。好在这些冒险者们实力虽然不错,可是识货上却不怎么样。罗格大汗滚滚,肥肉颤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罗格所有的肥肉都可以随心意抖动),一副极为肉痛的模样,一点点的把价杀下去。再加了二幅半身甲,四把长剑,和三十支穿甲箭之后,这笔交易终于完成了,那根红羽毛也成了罗格的战利品。 平心而论,罗格所卖的都是精品,也值那个价钱。最主要赚钱的地方在于低价收购冒险者们的战利品。比如这次仅那块星辰金矿就是无价之宝,远不是十几万金币可以衡量得了的。那袋魔法白银就值个一万金币,至于魔兽,也不只一万金币。何况还有其它不知名的金属和那个莫名其妙的红羽毛。直觉告诉罗格,越是弄不明白的东西,往往就越值钱。 罗格终于明白了什么叫“马不吃夜草不肥”。 好容易送走这批冤大头们,又有几个人信步走进贵宾室,伦斯点头哈腰的跟进来。 罗格刚堆起职业笑容,准备打招呼,为首的一人脱去了罩头的长袍,一头金发跳跃出来,照亮了整个房间,笑容如雨后初睛的太阳般灿烂,光芒甚至刺痛了罗格的双眼。 他伸出了一只手,说道: “很高兴又能见面,我是奥菲罗克。冯。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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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轮回 第九章 交易 在黄金狮子的光芒之下,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暗淡无光。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太阳神一样的容貌,显赫的身世,高强的实力,更有着王者风范,如春风化雨,让人心折。 奥菲罗克身后的那一团黑色的火焰,在无声的燃烧着。即使是黄金狮子的光芒也无法掩盖。火焰中的面庞,清丽冷傲,让人不敢凝视,却又偏偏的刻在心里。几个贵族败类时不时偷偷的看一眼,又忙不叠的望向别处,如同被那黑色的火焰烧灼了双眼。黑色的法师袍掩不住绝代的风流,那双修直的腿,丰润的臀,纤柳般的腰,以惊心动魄的弧形隆起的胸,无时无刻的,都在把人变成野兽。 罗格、伦斯、佛朗哥和埃特有些局促的坐着,黄金狮子的突然造访实在让人意外。几人手忙脚乱的招呼奥菲罗克坐下,并叫人送上最好的茶点。 黄金狮子呷了口茶,悠然的动作没有一点瑕疵。护卫理查将一个小口袋打开,在众人面前的桌上倒出了几十颗各色的小宝石。 奥菲罗克含笑道:“我这次来,是谈谈合伙的可能性。”屋里顿时倒下一片。“这些宝石大约值个五万金币,就算是我的订金。” 罗格好不容易才把目光从宝石上挪开,平复了一下心情道:“您都办不了的事,我们好象也那个能力办到吧。”话刚一出口,伦斯就扑上来捂住了罗格的嘴,“别理他,您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伦斯刀山火海在所不辞!”嘴里慷慨激昂,眼睛却是盯着埃丽西斯。 奥菲罗克大感兴趣的看着几个贵族败类,还没发现有人敢这样色迷迷盯着埃丽西斯看的,真是无知者无畏啊。伦斯几个人眼中都开始流露出色迷迷的光芒。奥菲罗克明显感觉到身后的杀气正在蔓延。 “当然我的合作也是有条件的。”奥菲罗克作了个手势,身后一个人就在桌子上辅下了一大张羊皮地图。他伸手一指中央的一个城堡标志,说道:“这是个废弃的小城堡,是我巴伐利亚公国的领地,最近被一群盗贼占据了。这个城堡在法尔堡西南面,有415里地。旁边不到10里就是魔域森林,地理位置虽然不重要,但那附近还有两个小镇和几十个村子,我不想放弃自己的几千子民,所以需要你们去把这个城堡夺回来。那五万金币的珠宝就算是你们的起始经费,至于你们是自己去呢,还是拉起一个重装骑士大队再去,我就不管了。委托期限嘛,就是半年吧。” 奥菲罗克接着说道:““只要你们攻下了那个城堡,我就会让父亲把那块地封给你们。以后你们就是拥有封地的贵族了。而且我会给战神之锤投资十万金币,算我入伙的本金。我可是要一半的收益权的,呵呵。” 几人听得满脸兴奋,立刻围拢过来开始研究地图,自然半天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来。奥菲罗克始终微笑着看着,身后的一个护卫倒是隐隐透露出了不屑。 埃特忽然抬头问道:“我们没有一兵一卒,怎么去打败一个盗贼团?啊,对了,这些盗贼数量有多少,有没有相关情报啊?” 埃丽西斯冷冷的道:“现在才想起来该问问情报吗?”埃特登时满脸通红。奥菲罗克还是不急不忙的回答:“那个盗贼团其实是罗恩公国冰雪银狐佣兵团的一个大队,有500人左右,战斗力很不错。当然这半年时间里,他们也有继续增兵的可能。” 罗格沉思片刻,问道:“这些盗贼也好,佣兵也好,应该不在黄金狮子的眼里吧。如果您亲自去一次的话,就是单枪匹马,吓也能吓走他们了。” 黄金狮子淡淡一笑,道:“这只是个小小的考验罢了。如果你们做到了,我希望巴伐利亚大公国可以多几位忠臣良将。” 佛朗哥眼中瞳孔立刻缩小:“巴伐利亚公国?” “是的,巴伐利亚公国。” 空气中的温度急剧降低,无声的暗流汹涌澎湃。 伦斯难得的严肃起来。“巴伐利亚公国兵精将足,强者如云。就是奥菲罗克阁下这几个手下,收拾我们几个还不是轻轻松松。我们几个虽然很不争气,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再说兄弟几个也没什么远大抱负,天天喝喝酒,玩玩姑娘,过点舒服日子也就是了。您还不至于缺我们几个人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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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边一阵清脆的鸟鸣传来,在地上坐着的佣兵们纷纷跳起,进入了埋伏位置。佣兵们的马早已放在5里以外的地方,在森林中骑兵是发挥不出什么作用的。随着一阵从容的马蹄声渐渐的清晰,贵族败类们的手心开始出汗。这可不同于以往的打架斗殴,这是动真格的。罗格没有动,始终在巫师之眼里观察着周围。当然前提是他把自己舒舒服服地放在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上。 六个侦察骑兵慢慢的顺着小路走了过来。骑兵们都身着皮甲,佩骑士剑,漫不经心的巡逻,有说有笑的,看来是多日没碰上什么事情了。巡逻队皮甲胸部的位置原先好象是涂着什么标志,但现在都被刮下去了。树上的罗格突然感到一阵心悸,仿佛暗处有一条毒蛇已经盯上了自己。胖子立刻收回了巫师之眼,转而闭上眼睛,全力感知周围的魔法波动。精神力超卓的胖子立刻感觉到佣兵们两里地外有一个淡淡的魔力源正向这边掩来。从刚才用巫师之眼对他毫无所觉看,这个魔法师给自己施了隐形,至少是个中级法师。 罗格顿时一筹莫展,精神感知只能找出对方的大致方位,而可以破解隐形的真实之眼是四级魔法,自己现在可放不出来。但是办法总会有的,胖子思索一下,阴阴的一笑,趁着那个法师到这里还有点距离,他迅速和离自己最近的埃特商量了一下,就以魔兽特有的敏捷消失在森林中。 巡逻骑士们正悠闲的消化着早餐,不过有些刹风景的是这森林的景色可真不怎么样。他们并不为太操心自己的安全,毕竟一个中级法师正在暗中保护着他们。粗线条的骑兵们并没往诱饵的方向考虑问题。几人谈论起上个月巡逻时遇到的那个年轻落单的村姑,从白嫩的皮肤、略粗但有力的腰身,够味的尖叫,以及那妙不可言的挣扎,特别是腰身的扭动,淫笑声越来越大。 死亡总是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降临。树木深处突然飞出如蝗箭矢,二十把短弓,三张机弩全部对准了走在前面的三个骑兵。这些巡逻骑兵身手颇为了得,迅速拨打箭枝,居然仓促之间挡掉了一小半。但前面三人每人仍是中了几箭,落下马来。未中箭的三个骑兵反应神速,迅速冲进树林,未给佣兵们第二次放箭的机会。 佣兵们抛下弓箭,拔出长剑开始肉搏战。巡逻骑士们的武技都不错,特别是一个手持巨剑的骑士更为了得。他操纵着马匹灵活的绕过两棵大树,冲到了三个刚刚拔出长剑的佣兵中间,巨剑抡起,扫倒了一个佣兵,然后闪电般的刺向第二个佣兵。佣兵举剑一格,当的一声长剑就被荡开,他顿时魂飞魄散,左臂一扬,用手臂上的骑士钢盾护住心口。巨剑的剑尖和钢盾划出一道火花,发出令人牙酸的尖历声音。弧形的盾面迫使剑尖滑向了一边。佣兵被巨大的冲力冲得飞了起来,手臂上发出轻脆的骨折声音。马上巨剑骑士狞笑一声,手腕抖动,巨剑向下一沉,在佣兵没有钢甲防护的大腿上刺了个深可见骨的大口子。 第三个佣兵掉头就躲到了树后,巨剑骑士眼睛一扫,发现他衣甲要华丽得多,立刻放下负伤的两个佣兵,拨马追了过去。那个佣兵正是伦斯,此刻性命交关,满身披挂的他发挥出不输于盗贼的敏捷,在树中穿来绕去,后面的骑士始终追不上他。 另两个巡逻骑兵可就没这运气和身手了。一个正纵马追赶一个佣兵,头顶树上忽然抡过来两把斧枪,他心中大惊,百忙之中伏在马上,一夹马腹,战马纵出去三米多远,算是躲过一劫。然而另一把斧枪无声无息的从背后袭来,轻松斫开皮甲,几乎将他一切两半。凯特轻轻从树上跳下,来不及查看一下尸体,迅速提着斧枪向打斗声传来的地方掩去。另一个巡逻骑兵被埃特领着五个佣兵团团围住。猛虎架不住群狼,很快他就被一个佣兵从后偷袭砍中大腿,随后被乱剑砍倒。 巨剑骑士跟着伦斯再绕两个圈子,远外传来的两声惨叫让他改了主意,拨过马头,准备逃跑。他的马突然人立起来,马臀上插了一支弩箭,骑士被掀下马来。他临危不乱,一个打滚站起来,发现凯特提着染血的斧枪挡在了前面。后方埃特提着重剑也出现了。手持机弩的佛朗哥,刚才还在奋力逃跑的伦斯也都冒了出来。骑士手心出汗,不禁咒骂道:“那个该死的法师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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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师的处境也不妙。在发现有人使用巫师之眼后,他便施展了隐形术,迅速而小心的向战场接近。此时远处打斗声响起,很幸运的,他发现了三十米外一个盔甲鲜明的骑士正在树林里埋伏,看那身穿戴象个指挥官的样子。魔法师暗暗满意自己的运气,一道闪电打过去,正中目标。看着骑士满身冒着细小的电火花倒下去了,现出身形的魔法师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他很相信自己法术的威力,何况又准备了第二道闪电魔法备用。 那个骑士又艰难的站起来了,第二道闪电跨空而过,再次击中了他。可是这次骑士没有倒下,而是转过身来,头盔下只有一个头骨,深深的眼窝中偶尔闪动苍白的火焰,死死的盯着魔法师。魔法师骇然看着这一切,那骷髅好象还对他笑了一笑。魔法师只觉得口中发干,手心出汗,多年战斗形成的本能使他迅速启动了佩带的护身符,一道白色光柱自脚下升起,然后消失。但肉眼看不见的魔法力场已经罩住了法师。二阶法术“魔法盔甲”经济实用,简单易学,绝对是魔法师出门旅行防身护体的必备。 本身已经属于中级魔法师,还要用护符启动这个二级法术,主要目的是他还要抓紧时间颂念下一个咒语。战场上时间就是法师的第二生命,同样法力,同样咒语,先念完的一个就会占据先机。不同的人颂念咒语的时间也是不同的,毕竟口音,语言习惯,甚至当天心情是否愉悦都有可能影响咒语的发挥。就如大陆公认的,口吃是不可能成为魔法大师的。但咒语也不是念得越快越好,且不说越快失败概率越高,越高级的法术咒语往往越长越拗口,单是许多咒语中的重要音节无法缩短这一点,就是一大难题。哪些音节可以缩短,往往是一个魔法师最大的秘密,连最亲近的弟子都不一定传授。 魔法师的咒语很快完成了,一座召唤法阵出现在地上,光芒闪耀中,一个魔法生物正在慢慢成形。此时罗格已经悄无声息的从后面掩来,一斧对着魔法师砍了下去。眼看这个法师就要身首分离,罗格却觉得斧头好象突然砍进了一大块黄油,不由自主的偏向了一边。作为一个摸斧子没几天的菜鸟,他还不会控制砍出去的斧子。 魔法师吓了一跳,侧身一闪,战斧还是在他肩上划出一道长长的血口。罗格又飞起一脚,不过改最喜爱的撩阴为扫堂。果不其然,他又如一脚踢在棉花堆上。不过势大力沉的一脚仍然把魔法师踢飞。 “吼!”一声咆哮在罗格身后响起,罗格回头一看,一头黑虎正做势欲扑。“靠!”罗格暗叫倒霉,本来成功近身战之后,那个魔法师已经没戏好念了,没想到他的宠物居然是罕见的战斗型的,而罗格把盔甲披在风月身上之后,全身只有布衫一件。怎么也不象能挡住黑虎牙齿的样子。“呼”,一把斧枪自空中砍向黑虎,原来是风月拖着那身笨重的盔甲终于赶了过来。黑虎迅速转移目标,向风月扑去。 罗格擦了一把冷汗,狞笑着转向了哼哼叽叽从地上爬起来的魔法师,挥斧砍了过去。虽有魔法盔甲的保护,但那个法师如何是一身蛮力的罗格的对手?很快就身上不断见红。几个咒语都被打断之后,魔法师一咬牙,一把五颜六色的宝石砸向对手。这下正中罗格的命门,罗格攻势骤缓,开始犹豫是不是先捡点看看成色。魔法师见有机可趁,连滚带爬的就想逃走,却不料地上一根树枝突然升起,绊了他一个大跟头。混身上下的伤口一起作痛,魔法师险些晕了过去。 风月在和黑虎的搏斗处于下风,这身盔甲实在太重了,斧枪也不顺手。对于一个力量有限的骷髅来说,骑士的装备并不很适合。与魔法师的等级相适应,这只黑虎相当历害。可惜它的牙齿奈何不了罗格那身精心打造的钢甲。同数月前相比,眼下的风月骨骼匀称结实,色泽柔和亮洁,骨头之间的关节致密流畅,一看就是个上品骷髅。与黑虎的搏斗至此,风月才以自己露在外面的腿骨为代价,砍中了黑虎一斧,斫下了半根尾巴。黑虎则在风月的大腿骨上留下了几个牙印,数道裂缝。 感受到风月方向传过来的隐约的焦灼感,罗格记起了那边的战局,回头望去。就是这一走神的功夫,身后传来一声微弱的颂咒声,罗格立即回头,看到一个卷轴正在狞笑的魔法师手中燃烧,碗大的火球已经在眼前。罗格别无选择,用斧子挡住面孔,伏在地上。 “轰!”雄雄的火焰爆发开来。罗格斧柄上的黑水晶嗡的一声轻响,一道透着淡淡黑色的护罩把罗格护在当中。不过这护罩并不能完全阻挡住火浪,一股烤肉的香味在林间蔓延。至于那个魔法师,由于早已身受重伤,哪里还抵得住这火球术的威力,已被烤成焦炭。 黑虎回到了它的空间,风月也由于罗格的重伤,回去了异界。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罗格艰难的爬起来,又摔了下去。晕倒前,他发誓再也不放过一只落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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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轮回 第十三章 溃败 雪狐的骑士们以娴熟的技艺绕过正面的蛛网阵,超越了步兵,开始全力追赶。 罗格等人一番亡命奔逃,驰出了一、二十里路,回头一看,烟尘滚滚之中,雪狐已经追近了不少。贵族败类们吓得不轻,拨转马头,斜向十里之外的魔域森林逃去。 哈特不紧不慢的追着,以雪狐大队的骑术,早就可以追上那些乌合之众。然而已经压抑了近一年的他,并不把这只明显是诱敌的小部队看在眼里。他可是号称“屠夫哈特”的!每追出十里,就会有一个雪狐骑士回身去引导步兵队,而前方二里左右,一组由五名技艺高超的骑士组成的小队紧紧的吊着罗格等人不放。 哈特非常喜欢疾驰中迎面强风劲吹的感觉,一番奔驰之下,他的血慢慢在沸腾,无名的火焰不停的烧灼着他的神经。视线里望出去已经是一片血红,哈特好象看见前方奔逃的
小丑
们已经穿在了他的枪尖上!鲜血顺着枪身流下,滴在他的口中。“妈的,还真是渴啊!!”哈特心下咒骂。 罗格等人逃到了魔域森林的旁边,减慢了速度,随着凯特一声令下,突然返身。身后半里地外的五个雪狐骑士灵活的拉起马头,五匹战马同时人立起来,也随之掉头,拉开了距离。光论骑术,可是比罗格等人强得太多了。 转眼之间,哈特已经追了上来,在里许外放缓了速度。又是一个雪狐骑兵向后驰去,准备联络步兵队。突然森林里“呜”的一声厉啸,一箭闪电般的射来,自传令兵身上透胸而过,带着一蓬血雨,又飞出几十米远,才斜斜插在地上。 这突如其来的一箭立时惊住了所有人。随后铿锵声中,百来个骑兵从魔域森林里杀出,包围住了哈特的后路。 森林深处,费斯用力一杖打在死猪一样的伦斯头上,低声吼着:“你有这一箭,为什么不留着射魔法师?猪脑啊你?一会老子要是斗不过那魔法师,拿你来当盾牌!!”适才一箭,确是伦斯数月苦练成果,只是一箭下来,就已经耗尽了全身的斗气。此刻的伦斯,真是比个废物还不如。 哈特冷冷的看着后面包围上来的骑士们,看到埃特和他身后的五十个枪骑兵时,瞳孔一缩。至于那些斧枪骑士,他看都没看一眼。哈特又回头看了看前方的罗格,被他目光扫到的人,都下意识的低头避了开去。 哈特仰天狂笑起来,骑枪高举,指向了埃特!一百个雪狐骑兵轰然掉头,如雷般的蹄声响起,行进间自然的排成了锋矢冲击阵形。随着速度的提升,高举的骑枪缓缓平放,如同一片森林被伐倒一样,指向了前方的“龙与美人”佣兵们。 罗格尤如被一桶雪水自头上浇下,浑身变得冰凉。原以为哈特等人会冲击兵力明显弱小的一方,正好顺势把雪狐骑兵引入魔域森林中的埋伏地。没想到哈特反而对上了实力不相上下的埃特一方。(在罗格这些人眼中,队伍的实力基本等同于队伍的人数。)不容多想,罗格立刻吟唱咒语,迅速给自己加了魔法护盾和加速术,也用魔法卷轴给凯特和佛朗哥加了加速术。 埃特迅速从震惊中冷静下了,还算有点军事常识的他知道此刻逃只有死路一条,对冲的话胜负还很难说。他扬起双手巨剑,为自己加持了一个加速术,狂吼一声,带着手下的骑士疯狂的发起了冲击。 两道铁流猛然对冲在一起,刹那间人仰马翻。人丛中哈特的狂吼如同炸雷一样响起。每一声狂吼,淡淡的斗气就一闪而现,同时有一个骑士被挑下马来。 埃特奋力挥剑砍倒了两个雪狐骑兵,混乱中后背被砍了一剑,但战神之锤出品的铠甲反而让那剑崩了个口子。不过这势大力沉的一剑也让他眼前一黑。他稍微喘了口气,猛地看见魔神一般的哈特正向他冲来,隐隐闪现的斗气震得哈特的枪尖都微微颤动,血花不断向四面激射,枪尖如死神的手指,锁死了自己心口。埃特绝望之际,奋力提起斗志,狂吼一声,纵马迎上。巨剑在空中划出一个弧形,狠狠的劈在骑枪之上。 哈特双眼已经变得血红,低低的咆哮在喉间滚动。埃特全力一剑只让他的骑枪偏了少许,仍然刺在大腿之上。“吱!!”一阵令人牙酸的声音响起,哈特一枪仅刺进去三寸多点。哈特一怔,自己平时一枪可是能轻松刺透标准骑士全身甲的。看来这小子的凯甲真的不赖,不过光凭这个还难不住他。哈特又是一声大喝,斗气爆发,埃特中枪处立刻爆起一团血雾。哈特骑枪再一挑,将埃特整个人挑起,甩向后方。
2005年09月13日 08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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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轮回 第十四章 睥睨 就在罗格状若疯虎,狠命格杀之际,林间涌出无数人影,却是埋伏的剑士听得打斗之声,终于赶了过来。剑士团将战场团团围住,狠杀起来。 雪狐骑士毕竟是身经百战的老兵,虽危不乱。此刻身处绝地,也都是一个个亡命相搏。一时间整个森林里直杀得鬼哭神嚎。 哈特如同红了眼的野兽,眼见罗格一个一个屠戮着自己的手下,自己却被眼前的黑甲骑士死死缠住。混战中的哈特早已扔掉骑枪,改用骑士巨剑,凯特的斧枪却因为可以劈斩,还算适合林战。此时的凯特也已杀红了眼,斧枪和哈特的巨剑对拼了几十记,被对方斗气震得嘴角全是鲜血,却不自知。遇到无法抵挡的时候,凯特就是一斧当头向哈特劈去,求个同归于尽。哈特恼怒之极,他虽号称屠夫,屠的可都是别人的命,此刻要他以命换命,那是绝不会干的。 血光四溅之中,罗格一斧砍掉一匹战马的双腿,反手一斧再斫掉了那个骑士的一条手臂。他出手没有什么章法,完全是靠着本能和体力在战斗。罗格眼前望出去一片血红,一张惨白的脸却突然刺破这厚重的红色。那是一张还非常年轻的脸,双眼中满是惊惧与绝望,黑色的瞳仁中映出了一个怪物,那怪物满身的鲜血,正狰狞的笑着,逐渐接近。 罗格悚然惊醒,那怪物好眼熟,那,那不就是我吗? 厚重的血色褪去,世界还原了本来的色彩,虽然现在这色彩中血色还是太多了些。 罗格突然发现自己身上凝满了鲜血,结了厚重的一层。还有无数尚带温热的鲜血正挣扎着逃避干涸的命运。他突然觉得手中的战斧有千均之重,看着眼前年轻且苍白的脸,这一斧无论如何也砍不下去。 一声历啸在耳边响起,愕然的表情永远在那张脸上凝结,轻飘飘的飞起,落向远方的树丛。年轻骑士的身体颓然倒下,一把匕首从已经无力的手中脱落。 罗格回头,与风月对视一眼。风月周身染血,提着不知从何而来的长柄镰刀,一滴滴的鲜血自刀尖滴落,隐隐黑气绕身翻滚,宛如冥界的死神。胖子忽觉心中一暖。 一阵阵的吼声吸引了罗格的注意,雪狐骑兵已被屠戮殆尽,哈特却还在左冲右突,势不可挡。马上的凯特和步战的佛朗哥正与之苦战,旁边“龙与美人”剑士虽多,奈何技艺不精,却哪里插得下手去。此时的罗格周身的伤痛和疲惫袭来,全身上下几十道大小伤口,也不知是何时添上的,早已无力再战。 但胖子眼光仍在,高声叫到:“先砍马!”佛朗哥精神一振,身形飘忽,手中细剑宛如没了骨头,诡异之极的专向马屁股招呼。哈特巨剑哪里护得住这么多地方,过不多时,就被佛朗哥在马后腿上刺了一剑。这几个阴险人物此番出战,兵器上所喂之毒都非同小可,那战马虽然强健,也经受不起,转眼倒毙于地。 哈特从马上摔下,空中巨剑在地上一撑,立刻站起。耳边罗格阴冷的声音响起:“放箭!”无数弩箭袭来,顿时将哈特射成了刺猬。 哈特须发皆张,一声怒吼,仍是屹立不倒,周身浴血,已分不清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他凶狠的目光缓缓扫过,“龙与美人”的佣兵虽明知他必死,却竟无一人敢于上前。 罗格排众而出,胖脸上一阵抽动,低声说句:“你安心的去吧。”挥手一斧。 哈特的意识有些模糊,只觉得无比的轻盈,下方的森林和人丛迅速变小,最后的一点意识即将消散之际,无声的说句:“我不甘心。。。。” 此番大战,“龙与美人”佣兵团共出动三百六十八人,其中骑兵一百五十人,剑士二百人,至此战死一百六十余人,重伤三十余人。雪狐大队骑兵队一百一十二人全部战死。 可眼前还没到休息的时候,十里外还有雪狐大队的二百步兵全速赶来。已方却仅余一百多残兵,不少身上带伤。“龙与美人”佣兵们匆匆打扫了一下战场,会合了费斯和伦斯的盗贼们。费斯法力用尽,伦斯依然是全身脱力。埃特重伤,腿部中枪所在一根白骨露在外面,一半的血肉都被哈特的斗气炸掉。喝下几瓶疗伤药水之后,埃特腿伤已经不再流血,沉沉睡去。由于斗气对魔力有相当的排斥作用,疗伤药水的效果有限。
2005年09月13日 08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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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格将风月送回了异界。现在可不是深究它那把刀是哪来的时候。佣兵们迅速的搜索着地上的尸体,已方的尸体是来不及运回去了,只能堆成一堆,准备放火烧掉。雪狐的骑兵尸体,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并没有多少油水。况且众人心系远处的雪狐步兵,也无心大干。意思一下,收拾点细软也就罢了。 毫发无伤的盗贼们已经被派出去四面侦察,苦心布置的机关陷井看来是派不上用场了。只是估计会苦了那些路过的魔兽罢了。 费斯招呼罗格过来。他从哈特尸体的口袋里找到了一个被血浸透的天鹅绒的小袋子,依稀可以看出原本是天蓝色。袋子里几块零散宝石,其中一块硕大的黑色透明的宝石引人注目。另有一小块矿石,并不起眼,但放在宝石当中却显得突兀。另有一个小小的石头雕象,手工精细,刻的是一个被缚的天使,栩栩如生,甚至让人隐约感受到那个天使的痛苦。 费斯嘿嘿一笑,道:“想不到他倒也识货,这块精金矿石和普通上好铁矿区别不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得来的。这块黑钻也是很罕见的冥界钻石,应该对你有点用。先收着,回去后重新打造一下你的斧子。”至于其余的宝石,费斯就不客气的收入自己的袋中了。这倒不是费斯贪婪,对炼金术士来说,大多数宝石都是不错的魔法原料。这与罗格等人看到宝石时首先想到的金币美人是有本质区别的。 又担搁一会,“龙与美人”佣兵们匆匆起程。一堆烈焰开始焚烧战死佣兵的尸体。盗贼们在原地布置了一些简单陷井,准备给看到火焰后过来的雪狐步兵们一点惊喜。罗格带队绕了一个大圈子,绕出几里路后才开始向魔域森林之外行动,免得同雪狐们迎撞上。 终于踏出森林的佣兵们眼睛还不大适应阳光。罗格用力眨了几下眼睛,才算恢复。他只觉得嘴里发苦。 迎面的一个小山丘顶上,出现了一个骑士的身影,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转眼间密密麻麻的骑士挤满了这个山丘。三面旗帜缓缓竖起,分别绘着优雅的银狐,阴郁的冰狐和背生双翼的风狐。 这一天的运气好象并不在“龙与美人”一边。 三面大旗下,三匹战马分别驰出阵前立定,马上骑士风姿各异,气度不凡。 冰狐旗下是匹高大白马,马上骑士一身亮银全身骑士甲,镌刻着复杂的纹饰。骑士身材高大,一脸风霜痕迹,约有四十余岁,面容坚毅,有如斧凿刀刻。手中一把银色骑枪,枪身上镌刻着一些咒符,看来是把魔法枪。冰狐骑士默然不语,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风狐旗下显然是个魔法师,一身青色魔法师袍,密密麻麻的布满了法阵符号。手中是一根法师标准配置的魔法杖,杖头镶着风系的绿水晶。风狐法师年纪也不算小了,看上去四十的样子,面孔倒也清隽,就是涂脂抹粉的,鲜红的嘴唇让人看了浑身发麻。 银狐骑士也是一身银甲,不过较冰狐骑士更显华贵雅致。胸口似是一个贵族纹章,三面盾牌围绕着交叉的双剑,看来属于一个相当古老高贵的家族,只是不知道为何要当佣兵。银狐骑士身背一把淡紫色的长弓,双手骑士巨剑斜挂在马身上。看他那文文弱弱的样子,真不象能挥动这把巨剑的人。 呜呜的号角声响起,在三位骑士的带领下,骑兵阵缓缓压上,如一道钢铁洪流自山丘上顷泄下来。直至罗格等人面前里许,方才立定。三位骑士则继续向前,在罗格面前几十米处立马,显然是艺高人胆大。 罗格苦笑了一下,粗略一看,冰雪银狐此次出动的骑兵至少有一千五六百人。只是不知“龙与美人”佣兵团何以有这么大的面子,要出动这许多人手对付。以众人目下状况,就算以一对一,也是必败无疑,更何况是以一敌十?眼下人困马乏,又是伤员众多,就是想逃也决计逃不了。 冰狐骑士沉声喝道:“你们把哈特怎么样了!?雪狐大队的骑兵呢?” 罗格等人面面相觑,好一阵才弄明白冰狐说的是谁。凯特从马上的背囊中提出哈特的人头,掷到马前,道:“你们说的是这个人吗?”
2005年09月13日 08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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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轮回 第十七章 构陷 初冬时节的勒芒安详,宁静,带着一种柔和的温馨。镇中的老树在寒风中发抖,时不时掉落几片枯黄的叶子。劳碌了一年的山民们开始进入了冬歇期,猎人们偶尔会进山捕点野味,给老婆孩子添点油水。山民们质朴、踏实,却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下变得非常强悍。 冬日的阳光暖暖的照在聚集在小镇广场的人群上。老镇长伊恩正在动情的发表演讲。一个简单的扩音魔法使年老体衰的镇长可以将自己的声音清晰的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伊恩罕见的披上了魔法师袍。他上一次穿这件魔法师袍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了,那个时候他还是一个热血沸腾的冒险者呢。 “先生们!我担任勒芒镇的镇长已经二十年了。这些年来,我们小镇的平静从不曾被打破过。我们辛劳度日,用自己的双手盖起温暖的房子,疼爱我们的妻子,养大我们的孩子。我们和洪水斗,和干旱斗,和魔兽斗。我们身上的伤疤就是这些斗争的印记,是男子汉的骄傲!我们不曾在任何威胁我们妻子儿女的事物面前退缩,因为我们在守护世代居住的故土,因为我们是骄傲的山的子民!” 一阵掌声响起。伊恩顿了顿,继续说道:“可是如今这宁静即将打破。几个卑鄙、凶狠的贵族宣称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这块土地属于我们,这块土地属于大山的儿子。而这些贵族,不光要夺走我们的土地,他们还要抢走我们手里最后一块面包,我们孩子的最后一个苹果!这些贵族,” 伊恩一顿,高声道:“要我们每家每年交纳五个金币的赋税!” 一阵女人的惊呼响起,随后是男人愤怒的呐喊。“杀死这些贵族!”“把他们赶回王都去!”“谁也别想夺走我们的土地!”一个尖锐的童音响起:“我操这些贵族的姥姥!”一阵哄笑声响起,孩子的母亲涨红着脸,死死的掐着淘气的儿子。 伊恩等大家静了静,继续道:“我刚到这个小镇的时候,巴姆还不大会爬树。”高大的铁匠缠着绑带,半躺在担架上,难为情的嘿嘿笑了起来。“可是这些贵族,刚来到这里就打伤了他。他们还毫无顾忌的调戏镇里最美貌的姑娘!我们的妻子,女儿,受到了无法形容的羞辱。”几个年轻姑娘抽泣了起来。 “不光如此,大家来看看,他们对我的儿子,古塔做了些什么!” 古塔被两个健壮的青年扶了出来。镇民们无声的注视着他缠满绑带的脚踝,破烂的衣服,已经开始腐烂的面孔,最惊心动魄的是脸上被烙上的苦力的标记。“这些贵族怎么可以随意把平民变成苦力?!”一个年轻的姑娘哭叫着扑了出来,她是古塔的恋人。“古塔,他们都对你做了些什么?” 伊恩高举双手:“我们的生存已没有保障!!我们的妻女在被玷污的边缘!!我,伊恩,十级法师,将去挑战这些贵族!今日之事,至死方休!而你们,”伊恩的声音转向柔和:“我的孩子们,你们要去王都申诉,去向教会申诉,就如黑夜终将过去,正义也将取代邪恶!愿神保佑你们!” 广场上的气氛达到了最高潮。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一百五十个如狼似虎的“龙与美人”骑士们冲进了广场,包围住了广场上的人群。山民们虽然凶悍,但面对全副武装的骑士包围,也不禁胆寒,喧嚷的广场上一下子静了下来。龙与美人骑士们向两边让开,贵族败类们骑在高头大马上鱼贯而出。 古塔突然歇斯底里的叫喊起来:“是他,是那个恶魔!”原本高壮的汉子此刻如同被猫逼入绝境的老鼠,恐惧到了极处,反而拼了命的想咬猫一口。他颤颤巍巍的伸出手,指着贵族们。众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看见一身黑甲的罗格倒提战斧,骑在马上,洋洋自得。 镇民中一个青年站上一步,高声叫到:“古塔倒底犯了什么错,你们这些恶魔要把他折磨成这样?难道说贵族就能随便把人变成苦力吗?还有每家五个金币的赋税!你们还给不给我们活路了?你们今天必须要给我们一个交待!” “对!我们要一个交待!”怒吼如潮。 罗格看着广场中间的伊恩,两人间无形的目光几乎要擦出火花。
2005年09月13日 08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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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格微微一笑,不再理会伊恩,转头望着那个激动的青年,从容问道:“你刚才说,你们赋税是多少?” “五个金币!这让我们。。。。”青年又激动起来。 罗格一声厉喝打断了青年的抱怨:“托夫勒!” 托夫勒立刻从镇民中闪了出来,跪在地上不住的发抖。“你倒给我说说看,我让你通知伊恩这个镇的赋税是多少来着?” 托夫勒抖得更加历害了,只趴在地上,丝毫不敢抬头。 罗格一声轻叱,发出一记魔法飞弹,三个飞弹贴着托夫勒的头皮击在地上,在他头部周围地面上构成一个整齐的等边三角形。伊恩看到罗格如此精准的魔法控制力,不由得大吃一惊,深为担忧。又见到托夫勒如此举动,心底更是寒意升起。 “托夫勒,下一个魔法飞弹的准头可就没有这么差了!”罗格平静的说。 托夫勒抬起头来,脸如死灰,他抬头看了一眼伊恩,又趴在地上。 “说!我告诉你要收的赋税是多少?” “是,是”托夫勒牙关打战,终于小声的说:“今年是每户一个银币。” 一石激起千层浪。轰的一声,人群立刻乱成了一团。各种质问、叱骂、指责、怀疑交织在一起。伊恩如遭雷击,脸色变成雪白。 “那你跟伊恩镇长说的是多少?”罗格步步紧逼。“是三个银币!阁下,大人,陛下,我错了,我不该贪图银币的,我发誓再也不敢了!”托夫勒大声哭叫着。伊恩只觉得无数个霹雳在脑中炸响,气得全身发抖,嘴唇哆嗦着,连话也说不出了。镇民们低声议论起来,不知所措,投向伊恩的目光中也带有了一些怀疑和鄙夷。佛朗哥和伦斯互望一眼,心下赞叹托夫勒的演技。 伊恩猛的冲了过来,举起法杖朝地上的托夫勒打去:“你这个小人!我,我打死你!我明白了,你们是串通好了的!”这时一个年轻女子也冲出来,对着人群大声道:“你们别相信这些该死的贵族!他们是恶魔!这个托夫勒是和他们一伙的,他骗了我的父亲!” 凯特跃马突前,大喝一声,浑身上下闪现出乳白色的斗气,挥枪架开了伊恩的法杖。镇民中有识货的立刻大叫起来:“神圣斗气,他是神圣骑士!”凯特心下大乐,没想到这荒僻地方居然也有人识货,心神一分,斗气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神圣骑士忠于信仰,正直良善,珍视荣誉更甚于生命,此外,他们还是至高神最坚定的信徒。简而言之,神圣骑士基本等同于正义的化身。 凯特这一手一露,有人叫道:“听骑士大人怎么说。”镇民们立刻安静了。伊恩和她的女儿脸上则露出不安的神色,虽说神圣骑士素来正义,但此人明显和罗格是一伙的,不能不让人担心。 凯特低沉的嗓音响起:“伊恩先生,您说您是清白的。可是罗格先生声称您用不正当的手段聚敛财富。而且有人指责您在宅中窝藏冰雪银狐佣兵。为了证明您的清白,可以允许我到贵府一观吗?”伊恩狠狠盯了罗格一眼,道:“我一生清正,就让你们搜查一番,有何不可!但要是找不出什么来,我是决不会如此罢休的。”说罢转身向自己的房子走去。 背后罗格悠悠的说:“好一个一生清正,不知和雪狐勾搭的,却又是谁?”伊恩浑身一抖,权做没有听见。 层层的人潮把镇长家的小楼围得水泄不通。几个镇民被推举出来和凯特一起进楼搜查,伊恩铁青着脸跟在凯特后面。至众人行到二楼伊恩的卧房之后,就结束了对整个小楼的搜索,一无所获。伊恩冷笑连连。 “等一下!”身怀盗贼绝技的伦斯走到一面墙面前,上下摸索了一阵,“喀”的一声,一道暗门被推开了。伊恩冷笑道:“那里是我的魔法实验室,你们能找出什么来?再找不出证据,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话音落下,伊恩突然发现室内寂静的可怕,他用力拨开前面的两个镇民,一眼望去,也呆住了。 暗门开处,成堆的金币,璀灿的宝石,碧绿的翡翠,闪着莹光的魔法盔甲,散落在整个房间。质朴的山民们何曾见过此等富贵景象,一个个眼睛都看直了。贫困的山区小镇,便是全镇人一百年不吃不喝,也积不下这许多财富,伊恩这钱自是来得路数不明。山民再想起五个金币的赋税,自觉恍然大悟。
2005年09月13日 08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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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13日 08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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