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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yi418
楼主
在许多人的生活中,都有一个“买房梦”,特别是上班族都想把住房公积金充分利用起来,让自己买房时轻松一些。
近日,有一些新政策,看看能不能帮到你~从8月1日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了。
什么意思呢?
就是本月开始,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湖州市户籍职工,在湖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了~
一、开具相关证明
申请人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并加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
二、办理方式
申请人持《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请办理*贷款。
贷款受理后,后续的审批签约、办理抵押和贷款发放等流程参照本地缴存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执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为20%。
✔✔缴存职工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自住住房:
对拥有1套及以下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30%。
对拥有1套及以下住房且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对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或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龄五年以上的二手房,首付款比例在第一、第二条的基础上增加10%。
这些人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有这些规定。
高层次人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低收入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再享受公积金贷款相关优惠政策。
对曾经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缴存时间的新认定方式。
对曾经在*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时间证明与我市公积金中心的缴存时间要做到连续
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就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5年09月08日 03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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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一些新政策,看看能不能帮到你~从8月1日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了。
什么意思呢?
就是本月开始,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湖州市户籍职工,在湖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了~
一、开具相关证明
申请人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并加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
二、办理方式
申请人持《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请办理*贷款。
贷款受理后,后续的审批签约、办理抵押和贷款发放等流程参照本地缴存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执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为20%。
✔✔缴存职工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自住住房:
对拥有1套及以下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30%。
对拥有1套及以下住房且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对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或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龄五年以上的二手房,首付款比例在第一、第二条的基础上增加10%。
这些人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有这些规定。
高层次人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低收入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再享受公积金贷款相关优惠政策。
对曾经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缴存时间的新认定方式。
对曾经在*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时间证明与我市公积金中心的缴存时间要做到连续
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就可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