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没有也许”
方舟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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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1
黑梅超疯 楼主
方舟子似乎渐渐被人淡忘了。。。
俺来点吧火,吹一吹,人道关怀一下他。
2015年08月30日 13点08分 1
level 11
黑梅超疯 楼主
2015年08月30日 13点08分 2
这说的谁啊?又往他两肋插刀。
2015年08月30日 14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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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O����
:方老师的精神的确自由无边界。
2015年08月30日 14点08分
人家方舟子肯定看不起,国内没一家大学或科研机构能让他将就,所以他去美国了。慢着,和凤姐找老公的剧情好相似?
2015年09月01日 14点09分
level 8
老文章了,又看了一遍。
2015年08月30日 14点08分 6
学者们的老文章还是耐看的,可惜他们现在对方舟子都致以最高的轻蔑,连眼珠子都不转过去。剩下点前粉还是与方舟子死掐,芝麻之争,可有可无,大家活得累一点而已。方舟子的鸡金一旦水落石出,基本可以宣布方舟子的破产,一个华而不实窃取名利的海归骗子的大戏可以拉下帷幕了。
2015年08月30日 15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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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棒]
2015年08月31日 04点08分
level 1
方老湿和方粉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幻想着自己多么多么重要,好弥补现实中的无能[冷]
2015年08月30日 15点08分 7
虽然真相,比刀子杀人厉害。[吐舌]
2015年08月30日 15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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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其实这也算是方粉一种活下去的动力吧。
2015年08月30日 15点08分
[大拇指]是这样!
2015年09月01日 11点09分
level 1
这帖子看得好爽。。。。。。
2015年08月30日 17点08分 8
level 9
忘恩负义的人啊
2015年08月30日 22点08分 9
level 9
唉,愚蠢的方舟子
2015年08月30日 22点08分 10
level 13
看来剩下的都是脑残粉,稍微有点逻辑和正义感的人都反了
2015年08月31日 01点08分 12
+1
2015年09月04日 15点09分
level 5
好帖留名
2015年08月31日 04点08分 13
level 9
没看过,还有这么多故事~
2015年08月31日 05点08分 14
level 13
青春做赋,皓首穷经,笔下纵有千言,胸中实无一策。诸葛亮所言,竟一一对应于教主身上
2015年09月01日 06点09分 15
level 7
哎,肘子,快结束了!
2015年09月03日 10点09分 23
level 11
黑梅超疯 楼主
第四:方是民至今对洗尘之说不以羞耻,反而振振有词。“我只是叙述了一个事实(那些人的确是北京知识界人士,也的确说是为我洗尘),并没有表明我对此事的欲望,对这种饭局,我历来既不自己要求也不刻意回避,要而言之,就是无所谓。”God,他无所谓。不知道那些主动请他吃饭的几位怎么想?既然无所谓,何必还煞有介事地来一句“在北京知识界人士为我洗尘的一个宴会上”,北京知识界,那得多大的规模!你把自己当谁了?宋庆龄?杨振宁?新时代海龟代表?
我有时出差在外,当地的朋友也会张罗请我吃饭,也会介绍一些新的朋友互相认识,这些朋友当然肯定也是属于某某界的,可是打破了脑袋我也不敢自己把这些饭局描述成“某某市某某界人士为我洗尘的宴会”,而且还“无所谓”。羞也羞死了!
方少侠不以为耻,又倒打一耙:“说我‘要’人家为我接风,则是田松博士以小人之心的污蔑。”看我的原话:“要说狂妄,恐怕方是民要更胜一筹。不仅北京知识界人士要为他接风,而且掌握了‘人类文明公理’。”如何有说他“要”人家为他接风的意思?
列位看官,是我诬蔑他,还是他诬蔑我!
2015年09月03日 11点09分 27
level 11
黑梅超疯 楼主
第五:观点有分歧,往来依旧。我谈科学文化的文章有时也传给方,他也照登。我的信箱里仍然不时有方发来的邮件。只是再不谈911。最后的决裂的确是与柯志阳有关。他们之间的辩论往来,我的信箱里一直都能看到。最后看得我怒不可遏,在与柯志阳的辩论中,方表现得像个十足泼皮!就像小孩下棋,把棋盘给掀了,然后说:这是我家,我说了算!于是我写下了一封被方舟子说成是我宣布与他“绝交”的信。这又是胡说。
我那封信的标题叫《就此别过》,信的结尾是这样的:
最后,让我学习一下你的句式:/“我不想跟你这种赵南元式的人物纠缠,最后回答一下。以后的答复不再理睬。”/我也是你所看不上的那个学界的一员,你的观点不必征求我的意见。我对你盛气凌人的文章已经失去了兴趣,不想听你的教训,也不想再和你有私人的来往。/所以,方是民,请不要再往我的信箱里寄任何东西了。/就此别过!
我只是说不想和他再有私人的来往,请他不要往我的信箱里寄东西。“绝交”二字从何谈起?现在该我倒打一耙了,既无交情,绝个屁!
2015年09月03日 11点09分 28
level 11
黑梅超疯 楼主
第六:方在与柯志阳的争论中曾说,以后的答复不予理睬。但是他不能遵守诺言,所以在我的《就此别过》发出当天就收到了他的回信(见《就此别过及方的答复》)。信中的诡辩我已经懒得看了,这里只想对其中一句话稍作分析:“知道全世界有多少生物学家在看新语丝?我敢在专业问题上打马虎眼吗?敢在新语丝上自暴其丑吗?”依照我对中国语文的理解,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全世界有很大比例的生物学家在看新语丝,一旦发现有生物学漏洞就会把他的信箱塞满。所以新语丝上不会有专业问题。对此,我有两个疑问:1,全世界的生物学家有多少人能看得懂中文?2,一个生物学家,有必要看新语丝么?所以我断定,这段话很有气势的话不是一个事实的陈述,而是虚张声势,吓唬人的,这样的人是不值得当作对手的。
第七:在他对《就此别过》的答复中,说他之所以对《立场问题》没有答复,是出于已经宣布的人文主义原则。我姑且接受这个理由吧。在他的新吠中,却把《立场问题》说成是文章!把小范围里私下交流的信件,说成是用于公开发表的文章。这是我不能接受的。这种转换自然是要否定我们私下里曾有的往来,也意在否定我的善意。既然如此,就把它变成文章吧!
此外,方是民说我刚写的这篇《蜀犬吠日,为叫而叫》是我在网络上散布的一篇文章,这也是错的。因为这还是信,收件人都是我认为对这个话题可能感兴趣的,并且在现实生活中打过交道的人,尽管人数很多,但不是公开信。而这里面并没有方舟子。所以,方舟子是从私下的渠道得到了我的评论,然后匆匆忙忙地把他贴到自己的论坛上来,毫无疑问,这是一种侵权行为。的确,我表达了要你好好耍一套的期待,可是,你既然能够拿到我的文章,当然也可以把你的帖子原路返回,凭什么自作主张贴到了你的论坛上?你怎么知道我在正式公开之前不准备修改?在此,我要煞有介事地宣布,保留追究方是民或者新语丝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不起,列位看官,这个小把戏玩得很没有意思。
第八:方是民写道:“‘人类文明公理’是田松博士刚刚发明的,我等掌握不了,不要强加于人。” 方承认他掌握不了“人类文明公理”,很好!现在我请大家看看911之后方是民的《一点声明,我的人文主义原则》(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essays/wtc3.txt),其中写道:“是的,我有倾向性,也从来没想过在任何问题上都刊登不同的声音。有些问题可以讨论,原则性的问题则不必讨论。我的原则是人文主义的原则。这是人类文明几千年来,用无数先烈和无辜者的献血写就的公理,没有讨论的余地。凡是违反这些原则的稿件,宣扬、同情以下内容的,我都不登(除非是为了驳斥),也无阅读的兴趣……”
方的人文主义原则是“人类文明……多少年来如何如何写就的……公理”,我不过是简称为“人类文明公理”,怎么就成了我的发明了?方是民现在知道自己掌握不了,那么,911之后,他又是如何执行新语丝的新闻检查呢?
2015年09月03日 11点09分 29
level 8
看完了。身上沾染了狗屎想洗干净可真得费不少劲,如果他们一开始就远离肘子这滩狗屎就没这么多麻烦了。[酷]
2015年09月03日 11点09分 31
有时候远看一只狗,以为一道风景,走近踩上狗屎以后,悔之晚矣。
2015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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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棒]
2015年09月03日 12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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