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转自何洁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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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王牌 楼主
“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权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二)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年09月10日 18点09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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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不是盒饭的权利范围,是当事人的权利.换句话,就是何洁和公司与报社双方的事情.如果说那一个具体的歌迷的个人行为,一样是个人去处理,包括诉讼上诉等.歌迷的权利是,支持自己喜欢的选手的歌曲.音乐,正版.
2005年09月10日 18点09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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