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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
楼主
请教定向研究生签三方协议的事宜,请问大家,我想考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的公共管理硕士定向研究生,如果2015年9月份我在青岛公安局上班,2015年9月份,报名时候的定向单位是青岛公安局,但是10月份国考我报名并且考上了国家公安部,2016年5月份已经在公安部上班。笔试面试过了,2016年6月份需要学校,单位和我签定向合同,下面问题来了。(备注:不想让我知道,目前单位也还可以,怕签合同以后考走麻烦,上述公安局公安部单位是瞎写的)
1,我是用报名时候的青岛公安局签合同还是新单位国家公安部签定向协议啊,是否必须这样?
2,假如定向单位是青岛公安局,那么16年6月份签合同的单位能不能是假单位青岛XX有限公司(我亲戚朋友公司)?
3,我能不能在15年9月份时候用一个假单位青岛xx公司(比如我亲戚的公司做定向,然后2016年用这个公司签合同?
4,如果通知2016年8月份去公安部上班,怎么签合同。
5,如果是假单位,学校会不会具体核实,如果是假的有影响吗?
2015年08月09日 02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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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用报名时候的青岛公安局签合同还是新单位国家公安部签定向协议啊,是否必须这样?
2,假如定向单位是青岛公安局,那么16年6月份签合同的单位能不能是假单位青岛XX有限公司(我亲戚朋友公司)?
3,我能不能在15年9月份时候用一个假单位青岛xx公司(比如我亲戚的公司做定向,然后2016年用这个公司签合同?
4,如果通知2016年8月份去公安部上班,怎么签合同。
5,如果是假单位,学校会不会具体核实,如果是假的有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