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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jnxsg
楼主
我在2014年11月中旬加入一家公司,试用期两个月,至今未签劳动合同,从2015年2月开始,出现拖欠工资行为,2月不发1月工资(公司不给任何说法),3月只发1月的工资(公司给的说法是2月的工资过几天发,实际拖了一个月),4月只发2月的工资(公司给的说法是现在做项目比较花钱,希望员工理解公司,至今未发3月工资),半个月前老板以家里有事为由,至今未在公司出现,估计就是为了躲避发工资,我估算了公司的实物价值,大概也是值两三千块,我的目的只是把我的工资拿回来,我该如何处理,如果要去仲裁,前期该如何收集证据?如果老板没有钱,就算仲裁成功,我是否能拿回我的工资?
2015年05月26日 01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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