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fripSide的收入分成是怎样的?
fripsid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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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3
吧里的人好像一直没有提过这事,这也是一直以来我所疑惑的。
我个人认为fripSide的收入分成应该是这样子的:
南酱是vocal(部分歌曲参与作词),非常重要人物,八叔是制作人+调音师,核心人物,通过专辑销量以及演唱会的收入,这两个人应该各占一半。乐队成员+Dancer也应该占一部分。而NBC嘛,出专辑+拍PV+宣传,对南酱的特制服装,都是NBC出的钱,是一条大鱼,咬掉了一大口。关于演唱会,如果是NBC出钱的话,NBC也要再咬一大口;但是如果是八叔出钱办演唱会的话,八叔就妥妥的占据了大部分收入,成了人生赢家(笑)。
以上只是个人看法,有谁知道真相的大神能否说一下?
2015年05月18日 04点05分 1
level 11
同问
2015年05月18日 05点05分 2
level 12
通常来说
1.CD店等贩卖渠道30%
2.实体CD成本10%
3.著作权使用费6%
其中JASCAR拿走其中的6%
剩下的94%
唱片公司50%
作词25%
作曲25%
4.原盘印税
原盘制作者 10%
5.艺人印税
除去CD成本以外部分的1% ~ 3%
6.剩下的部分归唱片公司
以一张售价1500的单曲为例
SAT作词、作曲、原盘制作
南条演唱
SAT的部分
1500x(6% x 94% x (25% + 25%) + 10%) = 192.3
南条的部分
(1500 - 150)x (1% ~ 3%) = 13.5 ~ 40.5
如果卖出去50000张,那么SAT得到9615000,南条675000 ~ 2025000
依照歌手的知名度、实绩,艺人印税的部分浮动比较大。
另外这只是一个通用的版本,组合内部、组合和唱片公司之间是否还有别的分成协议就不好说了……
2015年05月18日 07点05分 3
手误,不是JASCAR,是JASRAC
2015年05月18日 07点05分
@Whisper_Star 好长哦,谢谢大神[太开心]
2015年05月18日 08点05分
过来涨姿势[真棒]
2015年05月18日 12点05分
[真棒]
2015年05月18日 13点05分
level 4
八叔:瞎想什么,我家女儿钱多得是[滑稽][滑稽][滑稽]
2015年05月23日 22点05分 4
level 11
【歌手收入来源】
【签约费】
几十万到几百万日元不等。
【音乐事务所每月工资】
10万到20万日元。(新人歌手)
【CD分成】(三楼说的比我详细)
实际上大多数歌手不靠这个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原因是歌手的CD分成比率极其低,而且现在的CD销量大幅缩水。
歌手的版税比率大概是1%到3%左右。
而作词作曲的分成则有6%到8%。这也是不少歌手自己写歌词的原因。
对于销量不高的歌手来说,这个收入和事务所给的工资比起来只能说是零花钱。
CD销售的大部分收入由销售商、音乐事务所取得。
2015年05月24日 17点05分 5
level 11
【歌曲下载分成】
这个由于无CD实体,歌手的分成很高,大约是6%,作词作曲的分成也相应更高。
【演唱会分成】
专场演唱会歌手参与门票分成,根据事务所和歌手的不同,差别很大,8%-15%不等。(日韩系歌手)
开得起大型演唱会的歌手,这将会成为相当大的经济来源。
而客场演唱会,根据歌手的档次,
收取出场费,专业级别歌手的出场费在50万日元至300万日元不等。
非专业歌手和anisong歌手估计会有所缩水。
【粉丝俱乐部】
实力歌手会有粉丝俱乐部,粉丝每月上交会员费用,
同时歌手也会开展各种福利活动,
这部分收入绝大部分由歌手自主取得。
例如田村大魔王的Mellow Pretty。
南酱有fripSide的fanclub,最近也开了个人的fanclub。
2015年05月24日 17点05分 6
level 11
实际上fripSide比较特殊。
当初是三顾茅庐才把南酱拉入伙的。是否有特殊的分成协议不得而知。
总之南酱和八叔怎么看都不会是穷人。
就说横滨arena演唱会,总共有13000+动员,门票总额过亿。物贩还没有计入。
南酱和八叔的分成比例无论是多少,都是相当可观的一笔收入。
2015年05月24日 17点05分 7
我还有一个疑问,演唱会是由NBC出钱还是八叔出钱?如果是NBC出钱,抛开其他因素,南酱和八叔的分成比例总的来说是不是各占50%?如果是八叔出钱,那是不是八叔占绝对优势?
2015年05月25日 01点05分
个人认为,既然南酱说过“一开始Sat桑邀请我加入fripSide的时候其实我是拒绝的”(此处可[滑稽]),那么八叔给南酱的收入分成肯定会很高,是不是这样子的?
2015年05月25日 01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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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
:演唱会的所有费用,包括场地、设备、灯光、伴舞、乐队、南酱的服装、化妆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是NBC出,如果事前有排练,还有排练费用可以拿,路费食宿都是包办的。待遇是十分好的,当然分成的时候NBC也要分大头。一般来说,开演唱会的成本都很高很高,基本都会占去一半以上。
2015年05月25日 05点05分
回复
EX��������
:按我个人的猜测,假如开演唱会的成本占去了门票收入的60%(伴舞及乐队还有各种后台staff算在成本里),剩下的40%,应该就是20%NBC拿走,10%的版权费用(作词作曲),10%的主唱分成(日韩系歌手分成一般是8%-15%)。八叔作为键盘手能获得乐队出演费,作为制作人能得到大部分版权费。
2015年05月25日 05点05分
level 12
还有一个二次使用印税
歌曲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被使用就会产生二次使用印税。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部分是”卡拉OK印税“。一首歌在卡拉OK被人点播一次的话,著作权人大概能得到5-7日元的二次使用印税。
根据历年JOYSOUND的统计,OMR这首歌有着相当不错的点播排名(2013年还能排到年度综合27名),算上所有的HIT曲,6年来积累下来的二次使用印税应该是比不小的数目。
但问题是这个印税只有著作权人有,而歌手本身不参与作词作曲的话,就没有这笔收入……
以隔壁GRANRODEO为例,谷山几乎包揽了所有单曲的作词部分,所以二次使用印税上应该不会和饭冢相差太多。而fripSide这边,高知名度,有TIE的HIT曲的作词,基本都由sat包揽,而南条只给部分C/W曲和专辑非主打曲的作词,点播率天差地别,所以由卡拉OK产生的二次使用印税基本被sat独占……
2015年05月25日 11点05分 8
level 14

2015年05月31日 12点05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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