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币坐出租 换钱露馅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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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币坐出租 换钱露馅被抓获
本报讯(记者 马生强)无业人员尚某,拿上假币去坐出租车,试图以找零的方式以假换真,没想到被机警的出租车司机识破并扭送到公安机关。日前,尚某被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尚某1997年11月21日因犯诈骗罪被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9月16日被假释,2014年6月30日假释考验期届满。
2014年10月22日,尚某先后两次使用面额100元的假币支付车费,后被司机识破后扭送至公安机关,民警当场从其身上查获100元面额假币3张。次日2时许,民警又从尚某登记入住的某旅社房间内沙发下查获其藏匿的100元面额假币154张。涉案假币计159张,币值共计15900元。因涉嫌持有、使用假币罪,尚某于2014年10月23日被市公安局雄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4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尚某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尚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尚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市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尚某犯持有、使用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05月14日 07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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