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任何人洗地,仅就目前的情况分析一下
女司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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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3
卢某:其驾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但仅就目前而言,交规中的法律责任项中处罚皆偏轻,一般的案件中都会从严处罚。个人认为,卢某的驾驶行为应该是交警批评教育,十二分,重考证。
张某:有人说该打,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我只能捍卫你说话的权力,因为何时,暴力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而且,从其施暴之后逃逸的行为,以及逃逸被群众围堵阻拦的情况下挥舞螺丝刀以致好心的哥被划伤,这种行为,肯定触犯了刑法,而且可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虽然不致重伤,但人数不止一个,真要提起公诉之后二到三年是应该的。
张某妻子:围观者对其描述可知,其不仅仅是教唆行为,几可称为施暴副体,而且施暴后逃逸的主发起人,也是此女。在我看来,张某的行为之所以过激,与其言论、行为关系极大。
的哥:可谓见义勇为,可能也只是围观,但是既然被划伤,我觉得应该给个“好市民“之类安抚一下。
目前自从行车记录录像出现之后,舆论导向全部走向了对卢某的驾驶行为的批判,从而引发”该打“”换我打死她“这种言论,我觉得虽不合适也可理解,然则若转化成实际行为,我只能说,施暴者,自然应该受到惩处,无论理由如何。
2015年05月06日 01点05分 1
level 1
打人不对,可是女司机该打,这是不是很矛盾??? 错,这根本不矛盾!!
2015年05月06日 01点05分 2
该打是价值观,打人是行为,当然不矛盾
2015年05月06日 01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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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这话说的对
2015年05月06日 14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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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施暴,但你应该看到施暴之后会对自己带来多少麻烦。权衡,是一个人应该有的本能。不是圣人,只是做事应该慎思慎行。
2015年05月07日 00点05分
level 2
1,路上争相竞逐,符合危险驾驶构成要件。所以,如果真正追究,女司机是拘役,而不是什么扣分。
2,男司机不构成逃逸,故意伤害没问题,但伤情鉴定是技术工种,不是你觉得疼,就一定重伤的。从目前最偏向女司机的报道来看,最多是轻微伤。所以,男司机最多也是拘役。而不是什么一年两年三年的。
3,男司机老婆骂人了吗?女司机倒是骂的很凶,更何况,既然走法律程序,骂人算个球事?
4,既然说施暴者应受惩罚,那么违法者也应受惩罚。男司机拘役,赔偿上限5万元。女司机拘役。这就是法律
2015年05月06日 02点05分 3
你看到行车记录之前的后续报道了吗?男的是逃逸未遂,被围观群众挡住了,在挡住的时候,他老婆教唆他下去“谁挡路捅谁”,然后一个的哥就被捅了,我说他是故意伤害并不是主指打女司机,因为不做伤情鉴定无法确定伤情,但是的哥被螺丝刀划了,流血了,我说的故意伤害是从这来的。你可以再看看我的表述
2015年05月06日 03点05分
此外,若造成重伤,是三年到十年。我一直没有说重伤这个概念。 鉴定为伤,就是可以故意伤害论处了…… 我的表述重心是,非止一人受伤,而且有作案工具,徒手的话,我不会说这么多的。只是报复女司机一人的话,我也不会说这么多的。
2015年05月06日 03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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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划破皮肤,也最多算轻微伤。司法鉴定上有标准表格比照,不是你觉得出血了就一定是伤。 2,逃逸特指肇事,而不是伤人。伤人之后撤离,属于犯罪继续。在伤人上没有逃逸这个说法。
2015年05月06日 03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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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路人被撞 那女的就是谋杀,要枪毙
2015年05月06日 04点05分
level 3
就是法律处罚的太轻,这女的才敢这么开车
2015年05月06日 07点05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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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个叼用 本来就不是法治国家 所以这sb女才敢那么做
2015年05月06日 14点05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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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女司机派来的水军吧,怎么感觉你非要整死这个男的
2015年05月06日 15点05分 10
我的观点你可以看看那些辩论的点,我不认同他们两个人的行为,我认为两个人都有过错,我只是从我的法律认知中做了一系列推导
2015年05月07日 00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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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不过,几十次违章都未处理,你觉得还有机会有能力和她好好谈吗?
2015年05月06日 23点05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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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样危险的去别别人车,不受到相应处罚,岂不是大家都可以这么干了
2015年05月10日 05点05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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