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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5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等部门今日宣布,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把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并根据相关规定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严重违法行为列入药品集中采购不良记录。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同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2015年05月05日 05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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艹 药价又得涨了 该管的不管 不该管的 甩手的跟猪一样
2015年05月05日 05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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