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6
我是绯妩,不是fox1934。 我是书剑飘零的绯妩,是沧缘亭的绯妩,是焦家别院的绯妩,也是水榭的绯妩。 绯影徘徊,妩媚生姿,是我的个性签名。 喜欢上某焦,只需要一秒,或许他不是第一眼帅哥,不是当下偶像剧中的花样男子。但是,他的气质却是无与伦比的。喜欢他,因为焦猫猫的出名春风一笑,只是那一笑,便叫我心神荡漾,喜欢他,因为也是因为展小猫黑夜中,对着烛火蹙眉凝神,就是那一凝神,便叫我心口一紧。喜欢他,因为小李探花的惊才绝艳,喜欢他,也是因为表哥的眼泪与心痛。 喜欢一个人,真的就可以是这么简单,但是爱一个人很难。难到,你想不爱都难了。 爱一个人,需要用一辈子的时间,爱他的优点,接受他的缺点,要支持他,包容他,无论他健康,疾病,贫穷,富有都一直不放弃他,理解他,扶持他,信任他。 而我,能做到吗?我在问自己,以前,我不敢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在我亲眼见到他的那一刻,那一天之后,我敢说,我可以做到! 因为我爱的,是他这个人啊。他的演技,是可以通过后天的不断钻研磨练出来;他的外貌,是天生的,但是再美,再帅也不过是张臭皮囊,总有一天会老;但只有他那颗心,不会变,我爱的就是那颗善良的心,他细腻,敏感,才华横溢,这样一个人,他有自负的资本,但他不自负,他有骄傲的资本,但是他不骄傲。 他可以将他的影迷看做是自己的家人,他可以用自己的行动和影响力来带动更多的人,去做更多对社会有益的事。他可以。。。。。。 于是,我开始呼吸着他的呼吸,感动着他的感动,幸福着他的幸福,心痛着他的心痛。 就因为这些,我不能不爱,而且,我已经准备,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来爱他了。不为别的,只是因为,他值得。 这算烧焦史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是我爱他的决心。
2008年05月07日 13点05分
5
level 6
我是绯妩,不是fox1934。 ------------------------------------------------------------有区别吗?不都素你吗?
2008年05月07日 13点05分
6
level 6
楼上的,当然不一样了狐狸文风偏抑郁,要不就偏恶搞,乃又不是不知道绯妩很正常的。小声说:我人格分裂~~~~~~~~~
2008年05月07日 13点05分
7
level 1
这算烧焦史吗?===================是情书~
2008年05月07日 13点05分
8
level 6
话说这样的爱可不是那种爱就是和所有家人一样的,对他的爱。只是希望他好,无论他怎么样,做什么样的决定,都一如既往的支持他,信任他。
2008年05月07日 13点05分
9
level 11
不行了,刚看了一篇文,已经掉了眼泪,这里看到亲的文,又要掉泪了。完全赞同这段“爱一个人,需要用一辈子的时间,爱他的优点,接受他的缺点,要支持他,包容他...”,虽然之前我一直这么想,可是我不打算去相信世上有值得这么相信的人。想起小猫的日子与十几年来一直记着他的人无法相比,却是破了我关心自己家人以外人的程度,展昭是什么样的,没有人有资格去定义,我只相信现实,谢谢哥哥给我继续爱着这个世界的勇气...谢谢亲的美文
2008年05月07日 13点05分
10
level 6
这文,对我来说,有点儿失败失去我平时的水准了。真晕,不打草稿的后果。可能是因为分心了吧。下篇文会更好,我坚信。
2008年05月07日 13点05分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