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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梁司马奔腾
楼主
在郑州街头,可以看到零碎的标语,表达方式各不相同,但中心都是同一个:创建和谐郑州。这说明,目前的郑州还不是一个中国标准的和谐城市。不和谐表现在各个方面,比如说除了黄河路、文化路级别的主干道之外,几乎每个街口都可以见到推着移动炉灶的红薯贩子,以及占道经营的各种摊贩。城管干嘛呢,上去打啊!失职啊,集体渎职。当然了,只能占瓷砖铺的人行道,柏油路面是决计不能占的,否则要挨罚款,也会挨行人白眼。另外交通违章是可以还价的,标准价是20,其实交10块钱的话交警也会放人。若是实在没钱的话,罚站也行。当然,只要你看起来不是太难看,而且看起来不像有钱人,还价一般都会成。若是西装革履油光粉面大腹便便,交警没准会多收十块钱。如果是学生,叫几个叔叔也就算了。但前提是,下次违章不能撞到同一个人手里。从这点看来,郑州市对交警的管理上很是混乱,大肆纵容贪污现象,因为收十块钱的那种十有二三是不开票的。此外,郑州市的食品卫生问题很是成问题。比如说文化路体育馆里面那家推车卖盒饭的,多不卫生啊,露天啊,怎么说城管也要勒令人家开个店吧,最起码也要弄个玻璃罩子才行。再说那盒饭很好吃,有好多人都去买,而且还便宜。这关系到多少人的健康问题啊,应该禁止,禁止!体育馆也有责任,那卖盒饭的原先是不提供坐的地方的,大家只好趴在乒乓球台上吃。前一段也不知怎的,体育馆里凭空多了三副公共桌凳来,连在一体的那种。有地方好好坐了,来这里吃盒饭的也就多了,这不是为无良商贩铺路吗?太不和谐了,太不和谐了。另外,我每天都在黄河路附近见两个要饭的,其中有个瞎子,拉着二胡,不瞎的那个管收钱和引路。他们就在黄河路与健康路附近逛,封店铺就停下来,那个瞎子用二胡拉出难听的曲子来,除非给钱,否则不走,给多少都行。一个小康社会的省会城市,怎么能允许乞丐的存在呢?多不和谐啊,多煞风景啊,城管在哪呢?上去打啊,打死他们!虽说郑州有不和谐之处,但和谐的地方还是有的。比如说教育方面,就很和谐嘛!不和谐之处改正,和谐之处发扬,创建和谐郑州,中!我记得,宣传图片上的那个“中”字是红色的,国旗色啊。
2008年04月29日 11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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