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
◎撤销运城镇,并入安邑县(国务院1955年7月28日批准)
◎安邑县驻地由安邑镇迁至运城(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10月21日批准)
◎撤销长治市黄碾区,并入潞城县(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2月6日批准)
◎大同市口泉矿区更名为口泉区(大同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6月3日批准)
◎山西省左权县垴沟村划归河北省武安县(国务院1955年2月15日批准)
◎山西省平定县杜家庄、测鱼、白城、南藁亭、南寺、石门六个乡共二十三个村划归河北省井陉县(国务院1955年12月20日批准)【注:河北省注解为内务部批准】
◎山西省晋城县双庙乡(共23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修武县(国务院1955年10月14日批准)
1956年
◎撤销雁北专区、忻县专区,合并为晋北专区,专员公署驻忻县(国务院1956年5月18日批准,未实施,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25日报国务院备案)
◎设立长治市黄碾区,以潞安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11月23日批准)
◎阳泉市第一区,第二区更名为站上区,荫营区
◎山西省晋城县西尧乡的云台、风门、西东水3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沁阳县(国务院1956年8月11日批准)
1957年
◎撤销太原市新城、小店、晋源、万柏林4区,合并设立郊区(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7年4月3日批准)
◎撤销阳泉市站上区、荫营区,合并设立郊区(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7年9月18日批准)
◎山西省平定县汪里、梁江两个乡划归河北省井陉县(当时因群众思想不通未交接,至1963年3月始将大梁江、小梁江、汪里、固兰四个村划归石家庄市井陉区领导)(国务院1957年3月22日批准)
1958年
◎撤销雁北专区、忻县专区,合并为晋北专区,专员公署为大同市(国务院1958年11月3日批准)
◎榆次专区更名为晋中专区(国务院1958年11月3日批准)
◎长治专区更名为晋东南专区(国务院1958年11月3日批准)
◎省辖的大同市委托晋北专区代管(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4日批准)
◎省辖的长治市委托长治专区代管(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4日批准)
◎省辖的阳泉市、榆次市委托榆次专区代管(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4日批准)
◎撤销万荣县,并入稷山县(国务院1958年3月22日批准)
◎撤销榆次县,并入榆次市(国务院1958年5月29日批准)
◎撤销隰县、大宁县,合并设立隰宁县(国务院1958年5月29日批准)
◎撤销霍县、汾西县,合并设立霍汾县(国务院1958年5月29日批准)
◎撤销平定县,并入阳泉市(国务院1958年9月5日批准)
◎撤销屯留县、长子县,合并设立屯长县,驻原屯留县县城(国务院1958年9月5日批准)
◎撤销襄垣县、沁县,合并设立襄沁县,驻原沁县县城(国务院1958年9月5日批准)
◎撤销应县,并入山阴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岚县,并入静乐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盂县,并入阳泉市(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祁县,并入太谷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吉县,并入乡宁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平鲁县,并入朔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阳曲县,并入太原市(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清徐县,并入太原市(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天镇县,并入阳高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广灵县,并入浑源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右玉县,并入左云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偏关县,并入河曲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岢岚县,并入五寨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昔阳县,并入阳泉市(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寿阳县,并入榆次市(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文水县,并入汾阳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灵石县,并入介休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孝义县,并入介休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左权县,并入和顺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屯长县,并入长治市(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榆社县,并入武乡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陵川县,并入晋城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高平县,并入晋城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沁水县,并入阳城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浮山县,并入临汾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河津县,并入稷山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大仁县,并入大同市,称市郊区,驻大同市(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河曲县,并入保德县、兴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神池县,并入五寨县、宁武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交城县,并入太原市、汾阳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潞安县,并入长治市、黎城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平顺县,并入壶关县、黎城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绛县,分别并入翼城、闻喜、垣曲3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霍汾县、洪赵县,合并设立洪洞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离山县、中阳县,合并设立离石县,驻原离山县县城(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襄沁县、沁源县,合并设立沁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忻县、定襄县,合并设立忻定县,驻原忻县城关镇(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隰宁、蒲县、永和、石楼4县,合并设立吕梁县,驻原隰县县城(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崞县、代县,合并设立原平县。崞县部分地区并入宁武县;代县部分地区并入繁峙县;以两县其他地区合并为原平县的行政区域(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曲沃、新绛、襄汾3县,设立侯马市,以襄汾县的部分地区和新绛、曲沃2县为其行政区域;襄汾县其余并入地区临汾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安邑、解虞、临猗、永济4县,合并设立运城县,以永济县部分地区和安邑、解虞、临猗3县为其行政区域;永济县其余地区并入芮城县(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平陆县驻地由城关迁至圣人涧(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4月15日批准)
◎垣曲县驻地由城关迁至张刘村(今新城镇) (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5月23日批准)
◎河曲县驻地由巡迁镇至城关镇(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7月12日批准)
◎太原市河口工矿区更名为古交工矿区,驻地由河口迁至古交(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4日批准)
◎设立太原市河西区,以白家庄等4个街道办事处,晋祠、晋源等4个乡(镇)为其行政区域(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7月5日批准)
◎设立太原市河口工矿区,以交城县、阳曲县划入太原市的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29日批准)
◎撤销阳泉市郊区
◎撤销长治市黄碾区,城郊区
1952-1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