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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4-12 作者:何冠彪 来源:《蒙古学信息》1997年第1期
2015年02月26日 04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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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高宗弘历即乾隆皇帝(1711—1799,1736—1795在位)即位以后,热衷朝廷修史活动。究其原因,乃希望由官方垄断历史编纂,再由他扮演历史判官,操纵其中的笔削褒贬[1]。 除编纂史籍外,弘历还要重修前代的史书,使它们能“传信示公”,为当时多民族共存的政治环境服务(详第四节)。就前代的史书来说,弘历最关注的是《辽史》《金史》和《元史》,三史的重修工作,历时十余年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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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乾隆朝的重修辽、金、元三史,并不是将三史全部修改,而是按《同文韵统》为例,重修三史〈国语解〉,及将三史中人、地、官名改正,其方针是“正其字,弗易其文”[26]。所以弘历下令史官,“按照各史,不改其事,但将语言详加改正,锓板重修”[27]。
三史的重修以《金史》最先。当清廷校刊二十一史时,弘历“因校阅《金史》,见所附〈国语解〉一篇,其中讹舛甚多”,于是在二十一史刻成后,仍“命大学士讷亲(?—1749)、张廷玉(1672—1755),尚书阿克敦(1685—1756)、侍郎舒赫德(1711—1777)用国朝校定切音,详为辨正,令读史者咸知金时本音本义,讹谬为之一洗,并注清文,以便考证”。弘历希望事成后,“用校正之本,易去其旧”,以求达到“考古信今,传世行远,均有裨焉”。不过,弘历下令改正的只限于官本,“其坊间原本,听其去留”[28]。这是修订三史工作的第一项,当时是乾隆十二年七月。
第二项工作是在三十年代展开的,而且不局限于《金史》。当弘历在批阅《历代通鉴辑览》的进稿时,感到“前史所载辽、金、元人、地、官名,率多承伪袭谬,展转失真,又复诠解附会,支离无当,甚于对音中曲寓褒贬”。因此他“每因摛文评史,推阐及之,并命馆臣就辽、金、元史〈国语解〉内,人、地、职官、氏族及一切名物象数,详晰厘正,每条兼系以国书,证以三合切韵,俾一字一音,咸归吻合,并为分类、笺释,各后本来意义,以次进呈,朕为亲加裁定”[29]。
乾隆三十六年(1771),弘历下令编撰《辽金元三史国语解》[30]。同年十二月,当《金史》部分完成后,弘历已急不可待,开始重修三史的第三项工作。原来弘历感到“今金国语解,业已订正蒇事,而诸史原文,尚未改定,若俟辽、元国语续成汇订,未免多需时日”。于是他下令将“金国语解”交给方略馆,“即将《金史》原本先行校勘”。校勘的原则是:“除史中事实久布方策,无庸复有增损外,其人、地、职官、氏族等,俱依新定字音,确核改正。”至于辽、元二史,则“俟国语解告竣后,亦即视《金史》之例,次第厘订画一,仍添派纂修官,分司其事,总裁等综理考核,分帙进览候定”[31]。
关于第三项工作,有两点必须注意。首先,第三项工作是在乾隆三十六年底开始的,它的任务是按照清朝新编的三史国语解,更正三史原文,而这项工作与第二项工作同时进行。其次,也是较重要的,重修三史“乃改译汉文,译其国语之讹误者。至于其国制度之理乱、君臣之得失,未尝一字易”。“且改译者不过正其讹误之语”,“读史者执旧简而证以新书,则可知语之异而事之同”[32]。因此,尽管弘历认为辽、金、元三史有多方面的缺点,清廷的工作只在更正其中音译的讹舛而已。
弘历对编修三史国语解和校正三史的工作,甚为重视。如在乾隆三十七年(1772)四月殿试策论的题目中,考问及其事[33]。次年十月,奖励“在各方略馆效力行走,办理金、元国语解及校订辽、金、元三史对音颇能尽心”的宋铣(1760年进士),认为宋铣“在翰林中,学问尚优,著加恩授为编修,充方略馆纂修官,以示鼓励”[34]。可是,两个月后,弘历“批览方略馆所进《金史》”,发现“内有圈点讹错数处,并有诚字讹写城字”,便将“承办之编修宋铣,著交部察议”[35]。
乾隆四十年(1775年)七月,“重刊《金史》成”[36]。至于辽、元二史语解在什么时候完成,不可考。但在乾隆四十二年(1777)三月军机大臣等奏“遵查未俟书籍”十六种的名单中,《辽史》和《元史》都榜上有名。如果按照上述重校《金史》的程序,二史语解必已完成,然后二史才进行校勘。无论如何,据军机大臣指出,在这十六种书籍中,《辽史》和《元史》等十四书未“派有专管总裁”。他们便请旨“派专管之员,责成定限速纂”。于是弘历派遣英廉(1707—1783)和钱汝诚(1722—1779)为二史总裁[37]。
乾隆四十三年(1778)三月,军机大臣报告各书修纂进度,以《辽史》、《元史》“卷帙较多,请展限赶办”。得旨:“各处应进之书,止须按卯分进,转不必立定期限,如届期迟误,即奏明参处。”[38]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方略馆进呈辽、金、元三史告俟”,吏部“请将满汉纂修各员,照例分议叙”。于是弘历下旨奖励[39]。乾隆四十七年四月,“改译辽、金、元三史告成”,弘历为作序文[40]。乾隆五十年(1785)十二月,“《辽金元三史国语解》告成,承办纂修等官,议叙有差”[41]。
从上述重修三史和编纂《辽金元三史国语解》的经过可见,在三史中,弘历最重视《金史》。早在乾隆十二年,已将《金史》校正。三四十年代的两项工作,又以《金史》为先。这些现象与他批评三史时流露对《金史》特别关注的态度是互为表里的。其次《辽史·国语解》的编修与《辽史》的重订似乎为乾隆君臣所忽视。如弘历在《〈增订清文鉴〉序》说:“向评《通鉴辑览》,纠前史译本失真,则有校正金、元国语解之命。”[42]便没有提到《辽史·国语解》。而《历代通鉴辑览》有一则凡例,亦是提及“金、元二史出自后代儒臣之手,大抵音译失宜,乖舛滋甚”,“今并遵旨详加译改”[43],同样遗漏《辽史》。此外如乾隆三十七年的殿试策论题目,虽谓“辽、金、元三史人、地、官名,多淆于后代儒生之手”,但最后考问的内容,仅是金、元、二史而已[44]。上述情况,与弘历评论三史的缺失时没有单独提到《辽史》的作风,同出一辙。诚然,女真为满洲祖先,《金史》最受弘历关注,自是意料中事。至于辽、元二朝的后裔,虽皆在清朝“隶臣仆,供宿卫”(详第三节),但蒙古族在清朝众多民族中,实为大宗,索伦族不可与之相提并论。况且弘历对蒙古“尤善扶绥”,至使满蒙关系更为密切[45],因此,弘历重视《元史》而忽视《辽史》的态度,亦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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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在重修辽、金、元三史〈国语解〉及更正三史音译的同时,弘历又下令修改清朝在此之前所编史籍的相关部分。如乾隆四十年重编《明纪纲目》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该书“所载青海、朵颜等人名对音,沿用鄙字,与今所定《同文韵统》音字及改正辽、金、元《国语解》,未为划一”[72]。
本着同一理由,弘历下令重修《明史》。他说:
“《明史》内于元时人、地名,对音讹舛,译字鄙俚,尚沿旧时陋习。如图作兔之类,既于字义无当,而垂之史册,殊不雅驯。今辽、金、元史,已命军机大臣,改正另刊。《明史》乃本朝撰定之书,岂可转听其讹谬?现在改办《明纪纲目》,著将《明史》一并查改,以照(昭)传信。”[73]
由于弘历“命馆臣照辽、金、元三史例”,将《明史》“查核改订,并就原板扣算字数刊正”,所以,“其间增损成文,不过数字而止,于原书体制,无多更易”。[74]
此外,弘历又下令“四库之书凡人名、地名、官名、物名涉及三朝者,亦援用《辽金元三史国语解》加以改正,使到各书的音训划一起来”[75]。例如,李心传(1166—1243)《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所载金国人名、官名、地名音译均多舛误”,四库馆臣便“遵《钦定金史·国语解》详加订正,别为考证,附载各卷之末”。[76]
不过,对前史不多作更易的原则只局限于正史而已。如乾隆四十七年,弘历命皇子与军机大臣订正商辂(1414—1486)等《通鉴纲目续编》,就严斥书内“周礼〈发明〉、张时泰〈广义〉,于辽、金、元事,多有议论偏谬,及肆行诋毁者”。并下令:
“所有《通鉴纲目续编》一书,其辽、金、元三朝人名、地名,本应按照新定正史,一体更正。至发明、广义内三朝时事,不可更易外,其议论诋毁之处,著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量为删润,以符孔子《春秋》体例。仍令黏签进呈,候朕阅定。”[77]
又如题宋人叶隆礼(1247年进士)著的《契丹国志》,被弘历指摘“中间体例混淆,书法讹舛”而下令重修。他说:
“今《契丹国志》,既有成书,纪载当存其旧,惟体例书法讹谬,于《(资治通鉴)纲目》大义有乖者,不可不加厘正。著总纂纪昀详加校勘,依例改纂,……候朕亲定。”[78]
由此可见,弘历所关注的,不是两书的史实,而是两书的议论、书法和体例。因此,姑不论他的“厘正书法”,能否“一秉至公,非于辽、金有所偏向”[79],这已不再是重修辽、金、元三史时所持的方针了。
然而,不论是辽、金、元三史或其他相关史籍,其重修的内容、应否借音译进行褒贬、及加何厘定书法义例等问题,最后都由弘历定夺,可见弘历刻意扮演历史判官的角色。他重申“《春秋》者,天子之事”的论调,就是作为他充当历史判官的理论依据,从而为当时的政治服务[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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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参看拙文:《论清高宗自我吹嘘的历史判官形象》, 载于拙著:《明清人物与著述》(香港,香港教育图书公司,1996年),P146—182。
[2]弘历:《史论问》,见弘历著:《御制文初集》,卷14。
[3]二十一史刻成,见《高宗纯皇帝实录》(以下简称《实录》),卷286,“乾隆十二年三月丙申”条。而弘历具体提出他对三史的批评,始见于同书,卷295,“乾隆十二年七月丙午”条。
[4]弘历:《〈热河志〉序》,见弘历著:《御制文二集》,卷17;又见《实录》,卷1132,“乾隆四十六年闰五月丙午”条。
[5]弘历:《读〈宋史·河渠志〉》,《御制文二集》,卷36。
[6]弘历等:《评鉴阐要》(以下简称《阐要》),卷9;又见傅恒(?—1770)等:《御批历代通鉴辑览》(以下简称《辑览》),卷77。
[7]同注[4]。
[8]《实录》,卷295,“乾隆十二年七月丙午”条。
[9]《阐要》,卷8;又见《辑览》,卷77。
[10]《实录》,卷365,“乾隆十五年五月辛酉”条。
[11]同注[4]。
[12]同注[2]。
[13]同注[4]。
[14]《实录》,卷898,“乾隆三十六年十二月戊寅”条。
[15]同注[8]。
[16]同注[10]。
[17]同注[14]。
[18]同注[9]。
[19]《阐要》,卷9;又见《辑览》,卷90。按:有关宋濂等修《元史》的缺点,弘历在《全韵诗·元世祖》中又说:“宋濂诸人修《元史》,秦人肥瘠视如越。世祖(元世祖忽必烈,1215—1294,1260—1294在位)一帝十三卷,既冗长仍失隐汨,欧阳(修,1007—1072)逸马笑繁文,千古史笔鲜精核。”(见氏著:《御制诗四集》,卷49)。
[20]同注[14]。
[21]《阐要》,卷8;又见《辑览》,卷85。
[22]弘历:《改译辽金元三史序》,《御制文二集》,卷17;又见《实录》,卷1154,“乾隆四十七年四月辛巳”条。
[23]同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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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7日 07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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