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Take Me To Your 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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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相见,那是一段繁华与富丽的交织,浪漫与温情的相容,永生难忘的邂逅。唯美的你站在我面前,使我很想牵住你的手,和你一起在人海中漫走。听风中的歌,看美丽的花,还有风拂动你飘逸的长发,慢慢地划过你脸颊的手指刹那间定停在你莹润的唇间,此时的你双眼泛起了波韵,注视着你给我带来了最大的欣慰,就这样在你的眼神里我感知了爱,读懂了幸福的涵义。 爱心是与生俱来的,也许在我们呀呀学语中就有了。爱情,则不同,她是人们在具备了一定思想,世界观和成熟或是接近成熟的时候才会产生。爱一个人其实就是在读懂一个人,从陌生到熟悉,你总是千方百计想进入她的世界,这就是人们说的“二人世界”。当你熟悉,投入了,沉迷了,依赖了,找不到自己的时候,才是真正的进入爱情。“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想春天,读你的感觉象三月。静静的三月,盛开的季节。”蔡琴的歌声好象为我们的相遇早以下了定律,随着季节的变换,随时更新不同的你的形象,随着时光的飘逸,随时在更新你的心情。遇见,永远是那么的美好,有了和你这样一个遇见,我该相信,我的生活会有多么的多姿多彩。 由于工作的原因,你我的相见更多的是在朦胧的夜色里,浩瀚的星空和高高在上的明月把我们带入一种微妙的气氛里。或是谈天说地,或是情感交流,又或者静静的共享一段优美的音乐。看着车窗外明月缓缓的滑落,把淡淡的相思深深地隐藏在夜里,寄托在梦里与你再次相见。每当夜深人静,送你回家,在久久的沉寂后对你极不情愿说声:回去早点休息,再见。看着你从我面前消失,我是好想好想轻轻地拉住你的手,紧紧的拥抱你,在你的耳边轻轻地说声:我爱你! 喜欢你,不光是因为你的样子,还因为和你在一起我的样子。 喜欢你,不光是因为你对我说的话,还因为你为我做的事。 喜欢你,因为你穿越过我的心灵,我的傻气,我的弱点,在你心里似乎并不存在。而我心里却永远被你的光芒照耀着。别人不曾费心走那么远,因为他们嫌着太麻烦,而我却一直在寻找:我爱你,是因为你唤出我最真的那部分。。。。。。 海的思念绵延不绝,终于和天,在地平线交会。爱如果走得够远,应该也会跟幸福相见!
2005年08月28日 13点08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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