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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节创美一期4号楼3、4单元房屋面积的计算情况:
一、合同数据:
合同原建筑面积103.21
合同套内建筑面积83.42
合同公摊面积:103.21-83.42=19.79
合同公摊系数
19.79/83.42=23.72%
二、创美提供数据:
建筑面积109.02
套内建筑面积86.24
公摊面积:109.02-86.24=22.78
公摊系数
22.78/86.24=26.41%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
86.24-83.42=2.82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率:
2.82/83.24=3.39%
公式:
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测面积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 =(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合同约定计价面积。
2015年02月13日 07点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