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3
《论可能生活》
·任何一种“应该”都有可能是不应该的。这才是真正的无限性。
·人的行为是为了构成某种有意义的生活而不是别的。但是随着社会机制日益发达,尤其是现代的生产、分配和传播制造了大量的表面目标和利益而掩盖了生活的真实意义,各种体制和标准把生活规划为盲目的机械行为,人们在利益的昏迷中失去了幸福,在社会规范中遗忘了生活,就好像行为仅仅是为实现体制的规范目标的行为,而不是为了达到某种生活意义。社会成功了而人失败了。这在伦理学中表现为在面对生活事实时使用社会观点二不是使用生活观点进行最后解释。
·社会制度是保证秩序和利益的手段。我们在具体行为中有可能把社会当作目的,但却不是生活本意性的目的。尽管生活总是需要社会这一形式,但却不是为了服务社会,恰恰相反,社会必须服务于生活。为社会而进行社会活动是背叛生活的不幸行为。
·哲学保有人类任何一种意识形态之外进行反思的权利,它使得人类保持着超越盲目和偏见的能力,从而免于彻底的思想病态和由此带来的无可救药的灾难。伦理学关心的是有社会的生活而不是有生活的社会,后者是政治、法律、经济学和社会学的主题。
·一种反思的生活可能碰巧是一种好生活,但无反思的思想则不会有这样的好运气,无反思本身就是思想最严重的缺陷。而且,无反思的思想最终只能产生坏的生活。
0.0.
2015年02月11日 1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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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生活本身就先验地包含生活意义的答案。我们不可能提问生活是否有意义:假如一个人愿意生活,那么他就已经肯定了生活是有意义的。去问生活是否有意义,这是典型的西方荒谬问题。关于生活意义的提问只能是去提问生活意义是什么。即使一个人对生活的意义犹豫不决,这仍然表明了对生活意义的肯定。假如一个人决心放弃生活,那么他已经否定了生活的意义,至少是否定了他个人生活的意义。
·把某种结局看成生活目的对于生活的意义是致命的伤害,因为无论达到或没有达到这一结局都只能说明生活没有意义。
·因为生活目的不可能是某种结局,所以只能是生活的某种效果。这一效果其实就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而且人人最想要的“幸福”。...幸福的表现方式是心理性的幸福感。要把幸福感描述为一些明确的指标既不可能又无必要。幸福感是不可说的,尽管每个人的经验中都很容易分辨它,我们都默知这一经验。幸福感虽然不可说,但通向不可说的事情的方式却是可说的,关于这一方式的问题才是真正有意义的问题。
·凡是利益都是有条件的、偶然的、不确定的企求,它不足以使生活具有意义和带来幸福。
·只要以利益为基本依据来解释生活目的,就可以导出无数种荒谬的结果。
·把所有事情都换算成利益去分析,才会把生活分析成“求不得苦/求得也苦”这样的悖论。
0.0.
2015年02月12日 1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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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科学态度企图把生活变成无精神性的事物运动;宗教态度则企图把生活处理成通向超越世界的过渡性手段,就好像生活本身是无意义的,只是一个不得已的手段。
·如果生活本身没有意义,那么就不可能想象别的有意义的事情。生活的意义存在于生活本身之中而不是之外,这是一个无法怀疑的真理。大概可以这样证明:假设生活的意义存在于生活之外的某个理想的可能世界中,那么生活本身就没有意义;又既然这个理想的可能世界在实际生活中不存在,那么,它的意义就是在生活中所不能触及的东西,所以也就不存在,于是,如果把生活的意义归属于生活之外的某个可能世界,就等于在任何一种意义上否认了生活的意义。
·生活的意义必定在于生活本身,生活具有自成目的性,因为生活是绝对直接的事实。不可能有高于生活的目的,因为不可能通过生活去超越生活。
·幸福不是来自某种行为的结果或者动机,而是来自具有自成目的性的行为本身。幸福生活与有意义的生活是同一的。
·伦理学不是去劝告人们应该怎样行为,而是揭示人们本来能够拥有哪些美好的可能生活。或者说,伦理学所必须做的事情是发现关于幸福生活的真理,而不是推荐给人们某种意识形态。
0.0.
2015年02月15日 1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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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老子反对在伦理规范的层次上去理解伦理学问题,而认为只能在道德层次上,即在由道而德的人性本身的价值上去理解道德问题,至今仍然是最为深刻的伦理学分析。道德的绝对性仅仅在人性本身的价值中,而不在规范中。做事的正当性是相对的,但是做人的正当性才是绝对的。
·做人追求的是人类形象最优化,做事则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目的与目标完全不同。一个目标在逻辑上总有一个结局,总是呈现为一个可以完成的指标,除非在事实上缺乏机遇或条件。
·目的决不能被理解为“比较大”的目标,它与目标的区别在于质而不在于量。一个目标无论多大,都是消费性的。与生活的意义相比,目标总是微不足道的。目的是生活整体的意义,是生活的“本意”,它无所谓结局,即使它始终显现着——假如一个人的生活是足够幸福的话。生活的目的就在这生活中呈现着——它也不能被完成而永远是被追求的对象。生活的目的是具有永恒魅力的东西,这一点决定了目的不可能是某种结局或结果,而只能是某种生活的行动方式。
0.0.
2015年02月16日 11点02分
5
level 13
·哲学既不相信看到的也不相信听到的,而只相信想到的。
·人的基础型需求是否被满足决定了人的生存状况,而人的根本性目的是否得到实现则决定了人的生活意义。
·产生幸福需要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行动,在其中不存在自私还是无私、利己还是利他所构成的那些斤斤计较的问题。幸福不是比较出来的。也许在效果上幸福的行动往往是利他的,但利己还是利他都不是幸福行动的动机,也不是幸福行动所试图处理的问题。幸福的行动必定免除了各种计较——无论是自私的还是无私的计较。
·幸福的行动就只能是给予性的行动,它考虑的不是利益回报。一个幸福的人根本不去考虑是否会获得某种回报,因为幸福行动的给予性本身就已经足够有魅力。这种给予性行动从现象上看有些类似于所谓无私奉献,但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给予性行动只考虑到给予并且为给予而感到幸福,而所谓无私奉献却考虑到了这一风险是无私的,它考虑到了声誉回报。这种考虑当然不算是商业性的斤斤计较,因此的确是高尚的,但问题在于,高尚行为还不足以成为幸福行动,因为它并没有超越规范性的计较,即“应该如何如何”的计较,所以仍然不是心的自由。
·只要考虑到“应该无私地去...”就不是真正的自由的给予而至多是自愿的给予(自愿不一定是自由的)。不是自由的给予就不可能是真正幸福的。
·一个心理正常的母亲对子女的爱就是典型的自由给予行动,母亲在这种行动本身中获得无限喜悦,这种幸福显然是直接的收获,无论子女将来是否对母亲有报答,母亲都已经获得了作为母亲的幸福。如果一个母亲对子女的看护只不过是对子女将来的报答的预谋,那么她就破坏了爱的关系而把母子关系变成商业性的关系,她就注定失去幸福。
·如果一个人对情人感兴趣只是为了被爱,他或她就没有机会进入爱情幸福的层次,他或她就会对失恋的痛苦斤斤计较。只有少年或心灵不成熟的人才会严重地看待失恋痛苦,因为他们仍然扮演着只准备被爱的角色而且尚不具备爱的能力。友谊的情况也一样。
0.0.
2015年02月17日 11点02分
6
level 13
·幸福之所以比快乐稀少得多,不是因为获得幸福需要更艰难的努力,而是因为人们在大多数时候没有采取能够获得幸福的行动方式。只有在“给予即收获”的行动方式中才能获得幸福,而在“给予然后收获”的行为方式中注定只能获得快乐和痛苦,而且肯定是苦多乐少。
·自由给予的行动为什么就肯定是幸福的行动?或者说,自由地给予为什么必然引起幸福感?这是一个关键的问题。首先,幸福是以自由为前提的,自由虽然还不构成幸福,但却是幸福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自由,一个人就降格成为某物,因为他失去了本来所有的自决性而成为某种被决定被操纵的东西,他的生存无法构成他自己的生活而只不过是别人生活中的某一景象,当然更谈不上幸福;其次,人在目的论意义上的本质是创造性,于是,有意义的生活也就必须是创造性的,都则人的存在目的不可能被实现,所以,幸福只能来自创造性的生活,那种重复性的活动只是生存,只是一个自然过程,根本无所谓幸福还是不幸。创造在本质上说就是给予,只有在给予中才能产生某种非现成的生活情景,才能开拓某种可能生活。正因为自由的给予是创造性的,并且只有创造性的行动才能构成属于自己的生活,所以它必然导致幸福。幸福只属于具有激情和想象力的人。在这个只强调经济理性、生产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的社会,幸福正在减少,这不仅是因为社会的标准化,尤其还因为人的标准化。现代社会不仅按照标准生产各种物质,还按照标准生产人。
·必须承认,在事实上,堕落和幸福几乎具有同等的魅力,否认这个事实没有意义,相反,这个事实透露出这样一个真相:有许多不同意那些愚蠢的规范和标准的人,如果没有找到
正确的
幸福之路,就非常容易堕落,因为堕落比无聊更有吸引力。在无聊的社会中,堕落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社会的庸俗无聊的反抗——以不负责任的方式试图摆脱荒谬的无意义的责任,尽管这是不可取而且不成功的反抗。堕落所以不可取,是因为堕落只能引起快感而不能带来幸福,因为堕落的激动是消费性的,并且缺乏创造性,终究是饮鸩止渴。创造性的幸福不仅是激动人心的,而且同时是一种人生成就,一种贯穿一生的意义。
0.0.
2015年02月18日 11点02分
7
level 13
【附录】
·说到底人活着是为了活得有意思,每个人都首先需要真情、需要充满机会而有趣的生活,需要生活中有一些值得认真追求并且追求起来充满欢乐的事情。如果有了这些事情,有了有意义的生活,伦理规范才是有意义的。假如一种生活被搞得非常缺乏意义,那么伦理规范是为了什么呢?
·伦理规范只能使人循规蹈矩(且通常是假装的),而不能使生活变得美好,所以,规范问题使伦理学中非常次要的问题——严格地说是属于社会学的问题,伦理学的基本和中心问题应该是生活的意义,或者说,是如何使生活变得有意义这样一个问题。康德式的哲学觉悟“头上的天海繁星,心中的伦理律令”只说对了前一半,和星空同样不可思议的、无条件的东西其实是生活的意义。这里确实涉及对伦理学的不同解释,我只想说,如果伦理学要表达出某种真正的价值的话,那么它必须研究生活的意义,研究生活之美,至于伦理规范,只不过是伦理学研究中的技术性的细枝末节。
没有美,善就没有意义;没有感动人的生活,规范就没有意义。
0.0.
2015年02月20日 1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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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佛家说“八苦”实际上就是说生活的一切总是苦的,即使有些事情显得是甜的,那也要先吃许多苦头,而且甜的很快就过去,再说,那种甜的感觉往往还很容易动摇。
·假如有人在生活中,但是他声称什么都不求,什么都不贪,那么最好别相信他,因为一个真正清心无欲的人不会去说他的清高,他做就是了,它所以说出他的“清高”就是想让别人觉得他了不起。
·永远也别指望能够把那些坏的或苦的事情从生活中消除掉而后还有生活。
·基督教思想仅仅相当于满足大众某方面心理要求的大众哲学,而佛教思想则是深刻的哲学(佛祖原是个意识到浮华俗世之无聊的王子,基督原是个有理想的平民)。
·伦理规范只是一种控制社会秩序的技术,它只能维护某种生活方式的稳定性,却不能决定一种生活是好生活,也不能决定一个人成为好人还是坏人。或者说,一个人是好是坏,与他是否遵守伦理规范根本无关。
·当伦理学家把伦理规范和伦理道德价值混为一谈时,问题就完全乱了。一个特别荒谬的想法是一位用伦理规范可以把坏人教育成好人——也许坏人有可能被教育成好人,但不可能是通过伦理规范来取得这种成功——用伦理规范教育出来的好人仅仅是不碰到大事时的好人,一旦遇到大的利害冲突,人们将按照他自己的价值观去决定做一个可耻的人还是做一个光辉的人。
0.0.
2015年02月21日 07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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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以现代的方式表达,老子的问题是:什么是无须扭曲人性的好生活?孔子的问题则是:什么是管理社会的好办法?而孟子却提出了一个错误的问题:如何使人心认同伦理规范?或者说,如何使人性和规范变成一回事?像孟子这种思路使规范崇拜造成的妄想,这是伦理学中非常普遍的一种妄想。
·虽然美好或伟大的事情相对比较少见,但假如把它看作是与一般生活无关的则非常危险。尽管我们有可能只能过一般庸俗的生活,但美好或伟大的生活却是生活的意义,美好或伟大的生活无论怎样稀少,都必须是生活中可能的生活,如果生活场面和环境里不可能有美好或伟大的事情,生活就不再有意义,而如果生活没有意义,那么一切东西包括所有伦理规范在内都没有意义。
·就具体某个人来说,他有可能一辈子没有过上美好或伟大的生活,但他必须理解并且尊重人类生活场面中属于别人的美好或伟大的生活,这样的话,他仍然能够感受到生活的意义,甚至,假如一个人能够理解和尊重美好或伟大的生活,他就几乎总会有机会获得美好生活——这一点可能听起来不太合乎逻辑,但生活的道理不见得合乎逻辑。
·假如一种所谓的爱情还需要规范来保证,就根本不是爱情了。...不懂爱情才会觉得规范对保证爱情有意义。
·道德不是用来收敛人性、抑制行为的伦理规范,而是把人性和生命引向辉煌的召唤。可以看出,道德对应的是人类情感中指向伟大和优秀的那些情感,是对伟大优秀事物的敬意。真正崇高的人性不是去同情不如自己的人和事,而是能够被比自己伟大的人和事所感动,只有这样,人性才有可能不断被塑造、被开拓成更加美好的人性。美的就是感人的,美的就是好的,而通常所谓好的如果不美,就无非是不得不遵守的规则,不好也不坏而已。
·伦理学的根本原则其实是一个美学原则,或者说是一个关于生活和生命之美的原则,而不是什么善良或仁慈或同情原则。这是伦理学真正的秘密。
·生活中的人们已经以实际行动讥讽了那种规范主义伦理学——如果遇到鸡毛蒜皮的小事,人们就按照伦理规范办事;如果遇到要紧要命的大事,人们就分别按照丑恶或者美好的情感办事。
0.0.
2015年02月22日 13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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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我们不知道人应该有什么样的价值观点,而只能知道生活要求人有什么样的价值观点。生活被搞成什么样,人就是什么样,当然,生活又有很大的创造性余地,人通过“可能生活”在生活中进行创造,把生活进一步搞成某种样子,从而把人进一步塑造成某种样子。
·“人”这个概念不是概括地认识出来的,而是一步一步做出来的,人并非本来就是,而是做成的。
·人们心里的“诚实”是有灵活性的,实际上意味着对值得诚实相待的人才诚实相待。这才是人而不是机器人。
·人类生活中纯粹与自然做斗争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的生活是有人间的矛盾冲突构成的。
·许多人靠出卖某种东西过活,不知道有什么理由可以断定出卖肉体比出卖了灵魂更坏,无论如何妓女总比汉奸好一些。当然我不是在论证通常认为坏的东西反而是好的,可只是想说许多通常认为是好得不得了的东西其实没有什么道理,而真正优秀的东西却往往被忽略。
0.0.
2015年02月24日 06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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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一个人做好事有着复杂的原因,同情只是其中恨不重要的一个原因。
·价值规范表面上像价值,但试图把握它时就会发现它本身是空的,价值在规范之外而不是在规范中。
·说规范没有意义,指的是规范不可能变成人们心中的意愿欲望,并非说规范没有约束力。规范的背后是集体的威胁,所以人们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不服从规范,即使人们习惯了规范,不再感受到压力,好像很自觉,规范也不可能变成一种令人神往的价值。规范和价值是两种可以无关的东西。
·据说爱情需要忠诚这样一条规范,否则就会破坏爱情。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规范就很像是一种价值了。可惜这个事情完全搞颠倒了,事实是,如果有爱情,自然就有忠诚,这种忠诚是由于爱情而对别人不感兴趣,而不是由于遵守忠诚规范所以保证了爱情。
·伦理学研究的是价值观,而不是规范,价值观不等于规范,因为我们从规范——哪怕使我们确实非常需要的规范——里也不能推出或者断言什么是好坏等等价值。
·生活必须是有意义的,然后才需要保护这种意义。如果美好的事情和生活的意义被忽视,生活变得不值一过或者非常缺乏意义,那么“有所不为”的问题作为道德问题就不存在了,它再也没有它所针对的事情而言。
0.0.
2015年02月25日 13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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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现代生活的各个方面似乎都可以兑换为钱来理解,各种事情本身的意义模糊了,或者说由于都可以兑换为钱而抽象起来。甚至现代的文化也主要为商业所左右。...所谓大众文化其实不是大众制造出来的文化,而是知识分子为了钱制造出来骗取大众欢心的大量文化。总之,一种东西成为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其价值就贬值。
·只有能使自我显得渺小的东西才有价值,或者说,只有能够发现比自我更有价值的东西,生命才有意义。
·人们总觉得价值毕竟是一种主观的理解,可就是没有意识到,所谓客观才是最丰富、最宽阔的主观。
·不难看出,价值的存在是一个文化事实而不是个人事实,或者说,价值属于人创造出来的但又比人伟大的东西,正是这些东西才使人的生活有了超越生物性存在的意义,才使人有了值得一想、值得一做的事情,甚至说,正是因为有了超越了自我和个人生命的事情,所谓的自我和生命才有意义。很显然,自我是因为思想了比自我伟大的事情,所以才有所谓的思想;生命是因为投入到比生命伟大的事情中去,才不至于变成一个无聊的流程。假如想来想去只不过是自我和自己的生命,就会发现自我完全是空的,因为没有什么可想的。自己玩自我有点像这样的情况:有的人活着主要是为了保养和锻炼身体,而保养和锻炼身体又是为了活着。这想起来总有些不大对头。
·如果一个人不会尊重伟大的、美的、优秀的事情和人,就是不理解人——理解丑恶和平庸的东西是很容易的,而只有理解了伟大和美好的事情才算理解了人,而如果不理解人,就是(孔子意义上的)小人,也就不可能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人首先要能够意识到自我不值钱,才有可能成为不凡的人,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
0.0.
2015年02月26日 1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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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如果一种事情值得一个人去真情投入,那么,对于这个人来说,这件事情必定比他的生命更重要、比他的自我更伟大,简单地说,只有能够使人忘我的事情才能够使他的生活获得意义。
·假如一个人以为自己的生命和自我是最重要的东西,他就不可能感觉到生活的意义,因为自己的生命和自我被当成价值的顶点,那么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好像是在吃亏上当。
·不能忘我的人是不幸的,他不会有感人的亲情和爱情,不会有伟大的成就,理解不了伟大的艺术,因为这些事情都需要忘我;不会贬低自我的价值的人是没劲的人,是没有道德的人,因为他不可能是勇敢的,不可能是无私的,不可能是公正的。所以,这条原理也可以说成:如果一个人的生活是有意义的,他必定热爱一些人和事情超过爱自己。
·如果一种事情值得用一生或者用一生中大部分时间去追求,那么,这种事情必定是可以无限追求的事情。或者反过来说,有了值得无限追求的事情,生活才会成为事业——不是在生活中有了事业,而是生活本身变成事业。
·每个人的生活意义都是以人类性的意义为背景的,如果没有那些人类性的意义为背景,每个人的个人生活的意义肯定是不清楚的,无法定位的。...那些特定的、可以完成的行为目标不能构成生活的精神支柱,一种地位或名声,一种规范或理想,都太狭隘了,太小了,只不过是生活中的一些琐事。
0.0.
2015年02月28日 1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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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一个人如果让他的生活成为一个创造性的过程,就会是幸福的。
·生活的创造性主要表现在日常生活的普通细节中,而不是表现为创造出伟大的艺术品或者思想。伟大的成就不一定足够使人幸福,但生活细节的创造性一定会使人幸福,因为生活从根本上说是一系列细节。细节就是存在。如果没有激动人心的细节,即使你像比尔·盖茨一样有钱或者像爱因斯坦一样伟大,生活仍然有可能不幸福。
·创造性在于“给予”而不是“接受”。“给予”意味着你愿意做一件事情,并且你做了,这本身就已经满足了你的意愿,所以幸福。这里有一个“绝对盈余原则”:如果你特别想做某种事情,不管这种事情实际上是否给你带来什么收获,做这件事情本身就已经是收获,假如另外还有收获,显然已经是额外的了。例如人类早就发现,爱别人比得到别人的爱情更重要一些,这绝对是生活经验的结果。不过,这个说法似乎需要一点改进,似乎应该说是,只有爱别人才有爱情,只是得到别人的爱仍然还没有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想到别人而想不起自己,它是勇往直前的、毫不计较的,它与犹豫、缠绵、等待理解、怜爱和安慰之类的情感根本无关。爱情只是给予性行为的一个例子。进一步说,不会给予的人永远孤独无聊,因为如果不会给予,心灵就与别人的心灵没有关系,所以孤独无聊,而最不能忍受的生活就是永远的孤独无聊。由此也可以看出为什么爱情和友谊之类的心灵关系是艺术的永恒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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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1日 1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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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生活和立场是一回事,思想和道理是另一回事。我们可以愤愤不平地批评生活,但不可以愤愤不平地思考生活。
·头脑里怎样想,不能真的证明什么。一个人真心地狠狠反省或者忏悔自己的罪行,只能证明他在理智上认为自己是错误的,但不能证明他在行动上真的不再做坏事。维特根斯坦说:要知道一个人实际上在追求什么,就要看他选择做什么,而不要看他想什么。
·想是一回事,做是一回事,都是真的,关键在于这两者不能互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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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3日 12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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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自选集》(赵汀阳)
·我把哲学理解为一种艺术、一种以观念为工作对象的 艺术。...人类的知识无论多么成功博大,总是基于一些作为假设的观念,...思想的最后形式总是一个自相关形式。自相关形式在某种意义上是悖论性的,悖论并不是自相矛盾,而是一种不断迫使自己进入无解的循环的形式,所以,试图为任何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或者说思想的基本问题寻找到知识的答案完全是一种幻想。
·信仰并不比知识的思想层次更深,而且始终不得不与知识问题纠缠不清,无法从知识问题里脱身,当然更没有能力自身辩护,...信仰从来无法平息和终结思想关于自身基本问题的思考。
·人类思想的那些基本观念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决定着人们每时每处的生活,这种重要性和严肃性使得我们不能偷懒地、轻率地把生活托付给某种信仰或最后知识以换取某种不真实的安慰。
·人们事实上真正当真的并不是什么是最后的知识或信仰,在潜意识里,人们当真的是,人们不得不依靠的某种观念体系是不是一种有魅力的观念体系,这种观念体系是否能够使人们着迷。只有当一种观念体系能够使人着迷,它所许诺和试图塑造的可能世界和可能生活才是有意义的。...我们不能指望在观念界外面隐藏着某个答案,也不能指望在我们心中隐藏着某个答案,答案就是观念间的艺术关系。因此,哲学是一种规模最大的艺术,是关于所有观念的宏观艺术策划和设计。
·真正的哲学问题永远可以谈出新意,就像文学的那些永恒的主题一样。所以我强调哲学是观念艺术,而且是前卫艺术,它通过不断给人类生活和思想的基本问题灌注新意而激活那些问题,而只有当人类生活和思想的基本问题不断被激活,不断被重新创作,人类的生活和思想才是充满活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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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4日 1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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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苏格拉底的谦虚态度(承认始终无知)的意义不在于表现一种好品质,而是对人类自我认识的天才预感。对任何
“似乎知道”的东西的知识论逼问总会危及知识。
·既然理念不得不由主观意见去解释,那么人类自我认识的结果就不可能是知识。to know的行为结果却不是knowledge,这就是人类自我认识的基本悖论性状况。
·基督教对希腊精神危机的解决方式是干脆消解知识论问题,它试图使人们意识到,既然真正的知识是可疑的,那么相信一套完美的总体解释就足以平息精神的混乱。基督教的一个优势在于能够用一套价值原则对生活的所有事情作出(至少表面上)协调一致的解释(从理论上说,宗教总是比较容易解释一切的,因为它不需要考虑客观证明)。宗教虽然有助于人们无烦恼地、不假思索地作出选择,但却不可能在事实上证明这些选择是最好的选择,因此,及时宗教能够克服行为的烦恼,也不可能克服思想的烦恼,被抑制的思想烦恼像潜意识一样终将形成可怕的力量,而且,为了使一种宗教思想显得是最好的,就不得不许诺太多超出现实可能的好处(现代的各种社会理想也同样许诺了一些过于完美的事情),这里有一个理论的悖论:加入一个理想没有许诺过分好的事情,它就没有吸引力;但由于过分好的事情无法实现,它终将失去吸引力。
·人们原以为人类生活的各种问题可以通过经济和技术发展去解决,可是慢慢才发现,物质的发展首先发展的是人作恶的能力。
·尽管人人知道价值观永远不可能有科学的结论,但是多数现代思想家对这个永远的难题采取了在我看来是最坏的处理方法:在价值观方面找到一些“共识”并且夸张为“普适的”原则(其实是一些貌似一致、似是而非的混乱概念),以此回避了对根本问题的重新提问和不断深入,然后试图通过专业化的解释使之合理化,或者说,总是假定某些立场观念是理所当然的,所需要做的事情只是寻找逻辑推论、调查数据、模型分析、参考文献。这是一个宗教思维和科学思维合谋的模式。寻找普适价值原则就是宗教性的假设,而试图用专业化的解释来证明那些假设则是伪装成科学。不仅通常的现代知识理论是这样的,而且现代的各种社会制度也是这样的,尽管其观念立意有很大的批评余地,但人们更关心的是建立某种把生米当熟饭的技术程序。这种知识态度使人类自我认识变质,人类自我认识变成了一个谋求知识专政的过程,把人文思想这样一种艺术变成了技术。希腊人在人类自我认识中的探索本来留下来的是一个艺术性的问题,现代人却给出了技术性的回答。
·其实“知识就是力量”这个原理一进入社会领域就很自然地变成福科式的“知识就是权力”版本。发展至此,人类自我认识这样一种“关于命运的知识”就转变成“决定命运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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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5日 1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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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休谟原则对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均有效。我们不可能对现实有完全的知识,甚至不可能充分知道某一个事物的原因——假如真的要获得一个事物的原因的充分知识,就不得不把整个 宇宙都看做是原因,而认识整个宇宙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在科学的意义上所谓知道一个原因只不过是发现了一个原来不知道或被忽视的相关因素。
·要论证某种价值观恰好是真理是需要思想舞弊的。显然,我们必须有关于人类存在整体和完整过程的理论知识,否则就没有理由进行历史和社会批评,就是说,我们必须知道人类存在的本质并且知道人类存在的整个时间性的最后目标,否则就无从批评哪一段历史、哪一段社会有什么问题以及指出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发展。可是,我们所确实知道的只不过是一些过去的而且有限的事实,从历史事实中分析不出整体有效的理论知识,于是那些关于本质的知识、普适的原理和人类目标之类的“真理”都是自诩的。
·人们可以有多种可能生活,而不同的生活有不同的真理,自然存在也许不能是自相矛盾的,但是生活却能够自相矛盾,于是,人们完全可以放弃那些不符合价值需要的真理,事实上只要人们选择了某一种生活就等于选择了某种真理并且拒绝了另一些真理。生活的真理是可选择的而不是无可选择的,这倒可能是关于生活的一条绝对真理。
·历史是一次性的,就不可能有严格可靠的比较。
·共识本来就是相当表面化的认同,在其背后隐藏着的微妙歧异可能会架空或虚化掉共识——人们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好像共同认可了某些东西,但在各自的实践中却难免走样,因为人们不可能分析和讨论变化无穷的每一种具体情况和情景以及复杂难测的需要和欲望,所以只能非常粗略抽象地达成所谓的共识。就像人们都使用某个词,但它在个人那里的用法和引起的感觉相去甚远。
·一个略经发挥了的“维特根斯坦问题”:一方面人们似乎在共识认定的规则中进行游戏(语言的、思想的、生活的、社会的游戏);同时人们的行为又在改变着游戏规则,而且改变规则的行为正是游戏的一个合法部分,于是,由人类行为构成的整个生活游戏是一个悖论性的游戏,这个游戏的基本活动就是“如何构造这个游戏”。当然,在生活中的某个局部游戏中可以几乎避免这种悖论性质,因为“某个游戏”只是生活的局部,生活有很大的余地使人们能够在那种游戏的外边去商定那种游戏的规则。但是整个生活作为一个有些就不同了,它不再有余地,不再有“外边”,因此,所有“不法的”行为都是这个游戏的内在部分。
0.0.
2015年03月06日 12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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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意识依靠着比意识大得多的水下冰山似的无意识。各种观念还依靠着一些永远无法解释清楚的哲学性的大观念,...不管知识走多远,都永远走不出直观所圈的地盘。
·意识中最根本的问题永远留给想象力和创造力。“现代意图”想把思想完全知识化,这是永远不可能的。思想和知识是意识中两个互相依附又矛盾的行为,知识所以为知识,在于假装那些永远糊涂的基本观念是无问题的,否则无从积累;思想则把所有基本观念看做是问题,拒绝自欺的知识胜利。
·似乎可以说“单方面的知识才是力量”,或者像孙子发现的,当别人不像你那样知己知彼时,你才能百战百胜。
·那些有独立精神的思想对于权力化或制度化的知识而言总是被解释为一些无益的乱码而被排斥,...这种精神歧视是制度和秩序对于另类和无序的恐惧和排斥,也是平庸对优越的恐惧和排斥——最容易制度化和普适化的东西总是平庸的东西。
·人类思想大面积地分科知识化的结果是,知识几乎吞掉了思想,人类对自身的理解失去了思想性。思想失去思想性,一个显眼的危害就是失去精神诱惑和精神渴望。如果任何事情都只不过是知识体系中的一个对象,一个部件,甚至人也是如此,那么将失去想象余地,而仅仅是个预制品,我们对人、对事物无法再有什么精神渴望,不管人还是事物都不再是个精神诱惑。知识化是对魅力的消解。
·现代社会事实上正是以取消人和生活的意义为基本特征的,尽管名义上经常高举人的标语。现代社会观念似乎想给人各种权利,但不给人魅力和生活意义,想给人建立合理的社会关系,但又不给人有魅力的生活画面,这就好比说,给你很多钱,但世界上没有什么值得一买的东西。于是,人有了自由和权利可以做各种事情,但却有没有事情值得忘我和献身。
0.0.
2015年03月07日 15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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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自我是个人的一个幻象——仅仅属于个人的生命是真实的,但仅仅属于个人的心灵是虚设的。...把他人当做客体还暗含着一种道德上的人格侮辱,而且在侮辱他人时也将必定使自己成为他人的客体同样被侮辱。按照契约和规范而产生的对各自权利的所谓尊重是一种冷漠的虚伪的尊重,因为这其中产生的仅仅是对权利的关系(特别是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对他人的关心和存在的关心。...如果把他人仅仅看做是个签约人,那么我仅仅关心自己,假如他人不是我的情感所属,那么我就根本没有情感生活,也就不再有道德。正如维特根斯坦指出的,我应该看到一张人脸就直接给予尊重,而不应该订了合同之后才尊重人。
·生活美感和幸福感或生活意义是同一的。假如自我成为最终关心的对象,生活的意义就被简化为自我实现。
·狭隘可怜的自我里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呢?如果自我是最重要的,那么世界上就没有任何伟大的事情。只有那些自我无法事先预料、无法按照知识和规则事先定义的东西才是真正有魅力的,只有超越了自我的东西才是伟大广阔的,只有在自我之外的无边的、不可思议的事情才是可以永远期望和投入的东西,而自我本身只有像弗洛伊德所说的需要发泄和表现的东西。一个自恋的、利己主义的人不可能真正理解人类所可能创造的所有伟大价值。
·思想永远不能把思想自己憋死,或者,思想永远不能被某种思想结果所限制。思想永远需要在朴素的日常语言、亲身亲手亲心的直观和由想象力激发的原创性提问中保持思想和感觉总动员的“婴儿”态度——可以看做是老子“婴儿”概念的重新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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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8日 1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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