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1
发展健身休闲项目。大力支持发展健身跑、健步走、自行车、水上运动、登山攀岩、射击射箭、马术、航空、极限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
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
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
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
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
支持各地打造一大批优秀体育俱乐部、示范场馆和品牌赛事。
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
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以竞赛表演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
打造一批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
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在各地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广泛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引导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
24.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
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科研、中介等专业人才。
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各地要跟踪产业发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35.清理和废除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法规和制度。
大力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
2015年01月31日 07点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