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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乱走之蓝
楼主
我不是铁杆粉丝,我只是一颗下了班在莱福士广场游荡的玉米,我只是个曾经用沉默和麻木过完已后几十年。喜欢春春的日子并不长,但是一次又一次在她的歌声就飞扬,在他的舞步中轻和。我从不敢想像自己会穿着牛仔裤在街上为一个女生拉票,从不愿低下头,只为一个手机号码十五张票,从不肯放下面子让朋友帮忙。可是,这种感觉真好!站在广场的灯光下,身边的你,就如同多年的朋友,我们只用眼光便能传递对春春的支持,我,站在广场的灯光下,大声的说:请投她一票吧,她真的好棒!在说春春,也在为自己加油。低声问朋友借手机,发现原来让朋友帮你是那么容易。QQ里一个个发求助消息,几个朋友说从没见过如此执着的我,然后帮着我一起把他们自己的QQ朋友也发了一遍又一遍。原来,朋友真的就在身边。是春春让我看到了她的纯净,也让我看到了朋友们的心,是春春让我舞动起手脚步,还有那颗曾经以为没救了的心。是春春让我明白很多事做比说来的重要。有人说春春不像个女生,可是春春你就是我们的公主,在这个世纪,让我们再次相信童话,相信真、善才是美。心好乱,不知所云,只想说:谢谢春春,谢谢玉米还有帮我的朋友们,今天开始我会活出精彩的每一天,因为春春让我相信了这个世界个还会有童话!
2005年08月26日 16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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