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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4-08 来源:楚天都市报 -------------------------------------------------------------------------------- (记者杨磊 实习生冯江)在武汉市创业将享受一系列优惠措施——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初步审议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创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拟出台21条鼓励全民创业的优惠措施。此《意见》还有待武汉市委最终审议通过出台施行。 大中专生可享创业优惠 过去,下岗失业人员、随军家属和城镇退役军人创业,可以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8000元的税收减免以及免除登记、证照及管理费用的优惠政策。现在,这些政策将扩大到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和农村劳动者等七类人员。 武汉市拟由劳动社保部门制定细则,加大《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让七类人员有望依据《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创业的扶持政策。 鼓励高校科技人员离岗留职3年 《意见》支持高校、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各种形式在汉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武汉市属的科研单位、高校和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留职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离岗期间由原单位继续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三项保险费,同时允许他们3年后回原单位竞争上岗,享有与连续工作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海归”创业,最高补贴15万 《意见》提出,对归国留学人员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人员,新创办18个月以内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最高金额为15万元的补贴。 注册资本门槛降低 从事个体工商业、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的,一律不受注册资本限制;开办科技型、环保节能型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期出资额只需注册资本总额的10%,但最低不低于3万元。 企业冠名可挂“武字头” 《意见》称,创业主体可自行选择规范的企业名称、字号,凡依法申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冠市名。 允许非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武汉”字样。鼓励并全程帮助各类主体申请冠省名和国家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允许在家搞经营 家庭式企业和公司将出现。凡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允许以家庭住所为经营单位。 为下岗职工和妇女建创业基地 武汉市将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妇女和失地农民初次创业基地。 三年内投资1亿元,建设10大科技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10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创业人社区。 申请小额贷款更容易 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扩大到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劳动者等所有初始创业扶持对象。 武汉市将设立1亿元市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用于小额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 武汉市商业银行、市农信联社城区社年度新增贷款的60%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设立2000万元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扶持引入、设立和发展风险投资机构以及为高新技术风险投资项目提供贷款贴息。 每年5000万奖励全民创业 从今年起,武汉市财政连续三年从新增税收中增列5000万元,用于对各区表彰创业先进个人和企业。
2008年04月08日 01点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