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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获鹿财务局救济金融兑换劵属于“钱票”的一种,也称为“私票”,因为有别于国家银行、各大商业银行发行的纸币,也不同于各省、市银行发行的纸币,多为县级各种经营性或行政部门发行的小区域流通的货币。钱票多由县及县以下政府、商会、民间金融机构及商号发行,多在县或县以下的乡村流通。以壹元和伍角、贰角、壹角、伍分等小面额辅助币为主。钱票具有一般货币的职能,如价值尺度、流通手段等等。
民国是中国钱票发展的顶峰,而20、30年代北方山东、河北、山西、河南4省更为突出。县政府直接发行的钱票中,河北省各县财务局发行钱票较多,计有临榆、抚宁、灵寿、获鹿、临城、邯郸、定兴、任县、任邱、钜鹿、高邑、高阳、容城、藁城、永年、赵县等16县财务局发行角票或铜元券,除赵县兵灾善后兑换券发行于1925年外,其余都是30年代。
上世纪20、30年代,由于北方地区币制混乱,各路军阀混战,地方县级公益事业自治等原因,加上当地特殊的农村集贸商品经济以及北方农民的相对贫困才使钱票有了生存空间,20、30年代北方农民所处的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和生存状况,造就了钱票通行的现实。钱票对探究当时农村商品经济的关系,进而联系当时的政治环境和经济决策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以上内容摘自河北经贸大学货币研究所戴建兵教授《20、30年代北方钱票》一文,特此鸣谢。
2015年01月07日 01点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