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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官,下面由我——黄蓉女士的代理人,负责向公诉人及诸位陈叙辩方的观点: 本人认为,我的当事人黄蓉女士与铁枪庙杨康先生被杀一案绝无关系。 刚才,检察官许仙同志对我的当事人进行了无理的指控,其中,有不少语辞非常的尖锐,很多地方加入了个人的情感,这有违“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的原则,所以,聪明绝顶的他难以避免地出现以偏概全、主观武断的错误。 请各位看官注意—— 刚才公诉人说过这样的话:“试想她怎么会穿着一件满是血污的软猥甲闯荡江湖数日而不清理?是她从来都不在乎软猥甲的清洁?还是她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才会如此一反常态?” 其实,自桃花岛一役,黄蓉姑娘断没有空闲工夫处理身边琐事,先是一群牛鼻子的缠斗,再是傻小子的误会,再是烟雨楼的惊变,再是铁枪庙中险遇众恶……所以,她根本没有洗换软猬甲的时间!再爱干净的姑娘,在生死悬于一线的时候,她都会把清洁问题暂置一边!故,公诉人的推论不成立。 还有,公诉人对黄蓉姑娘轻易地避过南希仁垂死一击产生怀疑,认为是不可能的事。其实,这全是公诉人一家之言,毫无理论之依据。当时的黄蓉,绝非当日街头流浪的黄毛丫头,我们看,她竹棍一挥,就能把彭连虎摔一个老大筋斗!!这证明什么?我们来算一算:彭连虎的武功稍弱于长春子丘处机,而长春子的武功等于江南六怪的总和,所以,我们可以推算得,彭连虎的武功,至少是等于或稍小于江南六怪的总和,区区一个南希仁,那怕是活崩乱跳而不是奄奄一息的,一掌之功,对黄蓉来说,有何难避??可惜当时实在是事发突然,还是让他击中了肩膀!另外,公诉人认为黄姑娘不能避过杨康一掌,是不合理的。本辩护人认为,黄蓉避不过这一招,恰恰是合情合理,别无二话。黄姑娘有软猬甲护身,不会太在意杨康这一掌,她倒是有意让他受点皮肉之苦,只是,没有想到杨康一击之下,竟然会打在蛇毒之上。杨康之死,是他疚由自取,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然!! 最后,公诉人冒着被人扔臭鸡蛋的危险,诬蔑我当事人的人格,这“我不挨臭鸡蛋,谁挨臭鸡蛋”的大无畏精神,确不可嘉!试问,面对西毒这样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的大坏蛋,我们的黄姑娘不但没有丝毫的退缩,没有半分畏惧,而与之周旋到底,这对一个女流而言,容易吗?唉——“做女人难,做勇敢的女人更难”此语不虚!! 另外,你最后那句“什么什么蛇儿口,什么什么尾后针”完完整整把你的底儿给出卖了——压根儿就是你大男人主义作怪。你看不惯黄姑娘的冰雪聪明,你看不惯女孩子比男子汉更强,于是,你含沙射影,指桑骂槐——在这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母亲节!!!!骂一个伟大的女性,一个已为人母的女性!!!!!
2008年04月04日 03点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