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明珠·摩尔城商业建筑综合体项目破产资产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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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概况
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山东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出资1800万元,满建华出资1200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具有二级开发资质。公司自成立以来,曾成功运作了建工·花园、建工·燕东苑、建工·柳苑、建工·培训中心、明珠国际商务港、明珠新世纪广场等大中型项目。2013年6月19日,经债权人申请,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法院宣告该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二、企业现有资产情况
开发公司于2001年开始开发的长清明珠·摩尔城商业建筑综合体项目位于长清区长清大道南侧,占地约106亩,分两期进行开发建设,一期为明珠广场工程,二期为小高层公寓楼和酒店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1、一期工程
一期为明珠广场工程,建设为商业广场,已竣工交付使用,共建成地下一层和地上四层。其中:
(1)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3396.96平方米,2013年4月27日因集团欠建行债务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拍卖12000平方米。1082.48平方米为设备间,尚余314.48平方米。现地下一层整体由济南银座购物广场承租。
(2)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2442.92平方米,已以产权商铺形式出售42个(产权期限为40年),面积3929.99平方米。现余建筑面积为7417.93平方米(包含已出售经营权面积1406.29 平方米)。
(3)地上二层为家具市场,建筑面积12500.12平方米,现未出售建筑面积1587.16平方米,以产权商铺形式出售642个(产权期限为40年),面积10912.96平方米。
(4)地上三层建筑面积12500.12平方米,尚未出售,也未对外出租。
(5)地上四层建筑面积5095.41平方米,现租赁经营KTV、电玩城、健身房等。
2、二期工程
(1)A、B座公寓楼
截止目前,A、B座工程的主体已基本完工,但门窗安装等一些附属工程未施工。 其中:商业4847平方米,大部分已抵债,其余均出售;公寓20564平方米,已全部出售,均价3134元。现A、B座公寓楼已收绝大部分房款。地下车位共125个,售出115个,目前尚余10个。
(2)C座酒店
未能如期开工,该宗土地闲置至今,可规划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
二、项目优势
区位优势:该项目所处的济南长清区,是位于山东省会济南市西南的中心区,是济南“西部新城”的桥头堡。东依泰山,西临黄河,北接京福高速公路,南连日东高速,处于山东省东部开放区、西部开发区和济南主城区的结合部,属沿海对外开放区。随着长清黄河大桥的落成开通,长清区真正实现了“南融北接”,融入济德一体化、对接首都经济圈、融入环渤海经济圈。在三大产业集群的辐射带动下,长清无疑将成为商家必争的黄金宝地。
规划优势:目前本项目的规划用地面积10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可达到12万㎡以上,其中商业面积最高可达到8万㎡以上。作为山东建工集团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2001年起开始建造,先进、合理的理念与丰富的开发经验,让其合理规划的商业广场、产权式商铺、公寓、住宅等综合体,跟随市场的发展潮流,创造科学合理的居住、商业空间及环境,达到一个较好的平衡;尤其是随着开发的逐步完成,周边环境的成熟,让其综合效应越发明显。
经营优势:根据济南市“一核两区四片四心”的总体布局,长清大学科技园、文化休闲商业片区规划建设为高等教育、高科技产业、生活居住和旅游休闲配套服务的现代化商业新区,形成集购物、餐饮、文化、娱乐、旅游于一体的文化休闲商业片区。
该项目处于链接长清区与济南市区的核心商业区域,不仅聚集了多所高校和恒大100万平米的高档住宅,30万大学生及高档社区的购物、餐饮、娱乐等消费内容,形成了辐射整个长清区高端消费的步行街区,各项配套较为完善及齐全。该区域商业氛围非常浓厚,地段价值明显。
该企业的破产重整主要在于经营战线过长,流动资金短缺引发链条断裂所致。而进入司法重整后,该项目本身具有法律风险小、政策性支持度高、时间要求快收益高等特点,因此持续经营价值很大,尤其是包含山东省一流购物商城——银座等商业的加入,人气仍然很旺。作为该地域唯一规模的商业综合体,是支撑该地域消费的主要资源,其稀缺性、成熟性是该项目投入后持续经营的最佳优势。因此只要专注于项目的招商与宣传推广,不断树立消费群体的信心, 就很快确定本项目在本区域内的核心代表形象。况且C座尚未建造,可以再行按照意向人的意见,取得政策支持下的价值最大化。
三、招商意向
经管理人委托评估,长清明珠广场占地106亩,可处置建筑物约计25335.86平方米。
以上资产拟在近期司法程序中公开处置,具体时间以法院公告为准。处置方案既可两个项目分开转让,又可全盘转让。意向人既可申请投资产权,又可申请商业运营。
值得说明的是,对于已出售产权部分,管理人进行了意见征询,大部分同意被回购,管理人可在程序中根据意向人意见,与产权人继续沟通交流回购方案。
详情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战先生
联系方式:
18853507508

详情见:http://www.pczc.cn/hyproductsinfo/detail/1812.html
其他资产处置见“破产资产网”http://www.pczc.cn/
2014年12月30日 00点1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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