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陕西省加强重点社会保障对象管理  低保家庭每半年查1次
略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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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重点社保对象管理暂行办法》12月1日施行
  《陕西省重点社会保障对象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我省将通过建立定期核查比对机制,加强重点社会保障对象动态管理,防止虚假申报和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
◆重点社会保障对象指哪些人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的职工和城乡居民。
◆多长时间核查一次
  最低生活保障:短期内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1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基本养老保险、高龄和残疾人生活补贴:原则上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别进行1次资格审查。
◆不得按指标或比例确定保障对象
  我省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利民原则,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资格、严格最低生活保障资格、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定方法和程序。
  其中,严格最低生活保障资格认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建立“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严把民主评议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村(居)民代表或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不得按指标或比例直接投票确定保障对象。严把公示关,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申请人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对低保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公示和审批公示,对已获得低保待遇家庭进行长期公示。
图片来自:嘉陵老渔翁的百度相册
2014年11月20日 03点1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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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核查 亡故失踪迁出将及时停发
  实现重点社会保障待遇社会化发放,着力解决管理部门多、发放渠道不统一、补贴卡(折)多不便于群众保管使用等问题。将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和残疾人生活补贴纳入“惠民政策一卡通”发放,将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纳入“社会保障卡”发放。
  建立健全定期核查制度,实现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
  ——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定期核查制度,及时将不再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退出保障范围。其中,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1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高龄和残疾人生活补贴定期核查制度,加强保障对象自然减员管理。原则上每年6月底和12月底要分别进行1次资格审查,通过采取相互见面、入户调查、指纹认证、异地协助认证等方式进行生存认证和调查,如发现人员亡故、失踪、户口迁出所在地等已丧失享受条件的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停发待遇。享受高龄和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迁出本省的,要从户籍迁出日起下月停止发放补贴资金,并与迁入地做好衔接工作。
  我省将加快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信息化管理要在年底前实现全省全覆盖。建立村级信息协管员制度。专职信息协管员主要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政策宣传和日常服务工作,负责重点社会保障对象的生存认证和调查,及时上报和反馈重点社会保障对象自然减员和家庭经济收入变化等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信息要长期公示
  建立重点社会保障对象长期公示制度。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置固定公示栏,对最低生活保障、高龄老人和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有关信息进行长期公示。推进面向公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信息查询机制,利用互联网实现随时随地对参保信息查询,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亲属备案制度,以此坚决杜绝“人情保”和“关系保”。
2014年11月20日 03点1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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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真棒]
2014年11月20日 03点11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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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是应该的
2014年11月20日 05点11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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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014年11月20日 05点1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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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持续关注,现在领低保的哪个不是有关系的
2014年11月20日 08点11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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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户直接县民政局就给了。还有的家里条件好的啥一样居然还吃低保,我就呵呵了
2014年11月20日 08点11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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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呵呵
2014年11月20日 09点11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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