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男席间饮酒过量身亡 同桌劝酒8人赔36万
衡南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5
都说无酒不成席,可在酒桌上过分劝他人喝酒,最终可能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近日在祁东县白地市镇便出现一起因劝酒而引发他人猝死的悲剧。最终,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同席的另外8人一次性向死者家属支付了36万元的赔偿金。
  据悉,在案发当日,白地市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李姓男子因饮酒过度在宿舍中意外死亡。经警方介入调查发现,在当晚,死者李某与同事张某等8人在白地市镇某饭店吃饭,李某当时因在酒桌上饮酒过度,被同事抬回住所后死亡。
  得知李某发生意外后,其家属在悲伤之余,也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对李某死亡一事进行调解处理,并要求参与喝酒的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白地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随即展开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就李某死亡善后事宜达成调解协议,由与李某一起饮酒的8名同事一次性赔付李某家属36万元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公民由于过错(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人身的,还须承担民事责任。”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马勇律师告诉记者,因为饮酒是一种容易让人丧失意识和知觉的行为,饮酒过量,可以造成健康损害和生命危险。因此,劝酒行为要适当,不能以损害对方身体健康为前提。而且,因为劝酒行为造成对方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境地,劝酒者就负有相应的保障被劝酒者人身安全等义务。如果不顾后果进行劝酒,造成对方健康受损,那么务必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http://hunan.sina.com.cn/hengyang/news/2014-10-30/142415985.html (新浪衡阳)
2014年10月30日 08点10分 1
level 12
你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标准的
十五字
2014年10月30日 14点10分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