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芩岄魔铃
楼主
来源:怀仁广播电视新闻中心2014-10-24 10:29:59
导语日前,朔州市怀仁县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办理有关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带头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带头廉洁自律。
日前,朔州市怀仁县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办理有关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带头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不良风气,不得参加非亲属(包括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所办理的婚庆事宜。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不得参加非亲属(包括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所办理的丧葬事宜,为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通知》明确规定,全县党员、干部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开业庆典等事宜时,不准有以下十种行为:不准向同事、部属、下属单位和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发送请柬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邀请;不准安排部属及单位工作人员为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发通知、请柬、打招呼等办理活动;不准设置款台账房,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用公款、公物和在本单位或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等场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动用公车和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外商、私营企业及个人的车辆参与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准使用带有明显标识的车辆和制式装备车辆;不准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其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事限定一事一地一天办理,邀请参加婚(葬)礼的人员限定在亲属(包括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之内,婚(葬)礼宴席不得超过150人;不准在职党员干部担任亲属之外的婚庆主持、司仪、迎宾、致辞、作陪、敬酒等。严禁为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擅自放假和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公共交通秩序;不准用公款向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党员、干部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严禁在本单位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有关婚丧喜庆事宜的费用;不准借婚丧喜庆等事宜参与或举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城市街道、公共场所以及沿街炫耀、高音喧哗、燃放鞭炮、抛撒祭祀用品等影响城市卫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破坏公共道德的行为;不准借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订婚、参军、过生日、小孩满月、百天、圆锁等各种名义摆设宴席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县域内的各大饭店、酒店,严禁接待及承办党员、干部超规模、超标准的宴请活动。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定期不定期地采取重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全县通报,以提高对党员、干部管理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魏秀丽 李桂平 )
2014年10月24日 1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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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日前,朔州市怀仁县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办理有关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带头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带头廉洁自律。
日前,朔州市怀仁县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办理有关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带头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不良风气,不得参加非亲属(包括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所办理的婚庆事宜。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不得参加非亲属(包括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所办理的丧葬事宜,为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通知》明确规定,全县党员、干部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开业庆典等事宜时,不准有以下十种行为:不准向同事、部属、下属单位和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发送请柬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邀请;不准安排部属及单位工作人员为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发通知、请柬、打招呼等办理活动;不准设置款台账房,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用公款、公物和在本单位或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等场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动用公车和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外商、私营企业及个人的车辆参与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准使用带有明显标识的车辆和制式装备车辆;不准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其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事限定一事一地一天办理,邀请参加婚(葬)礼的人员限定在亲属(包括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之内,婚(葬)礼宴席不得超过150人;不准在职党员干部担任亲属之外的婚庆主持、司仪、迎宾、致辞、作陪、敬酒等。严禁为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擅自放假和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公共交通秩序;不准用公款向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党员、干部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严禁在本单位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有关婚丧喜庆事宜的费用;不准借婚丧喜庆等事宜参与或举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城市街道、公共场所以及沿街炫耀、高音喧哗、燃放鞭炮、抛撒祭祀用品等影响城市卫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破坏公共道德的行为;不准借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订婚、参军、过生日、小孩满月、百天、圆锁等各种名义摆设宴席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县域内的各大饭店、酒店,严禁接待及承办党员、干部超规模、超标准的宴请活动。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定期不定期地采取重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全县通报,以提高对党员、干部管理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魏秀丽 李桂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