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2
优胜劣汰,强者生存,这是大自然的规律,勒布朗詹姆斯一直在诠释着这个道理。
詹姆斯在自己后背上纹了“Chosen.I"(天选之子),这种自我称呼是不是太过狂妄?2003年选秀大会,毫无悬念,勒布朗被家乡球队克利夫兰骑士队在首位选中,就此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他在高中时期就引起了包括乔丹在内的众多篮坛名宿的注意,对于一个高中生球员来说,这真的有些夸张,全世界都在盯着勒布朗,每个人都在谈论他,2003年10月29日,25分、9助攻、6篮板,他在处子战中交出了足够耀眼的成绩单,那时候,顺理成章,他成了骑士队的领袖,那一年他才不到19岁。

勒布朗被骑士以状元身份选中,身披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