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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只谈网络小说。
第一次接触网络小说是05年的事,记得叫梦幻国度什么的,当然也仅仅记得这个名了。当时是爱不释手,它也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少年人的梦幻。就像初恋,多年以后,也许记得的只是那个模糊的背影,以及棱角分明的辗转反侧。
此去经年,一直以来都是个闲人,闲人自然看闲书。闲书看了不少,却一直未曾总结。书荒吧很好,虽然一直潜水,却实实在在地从这里得到了许多。于是,腆着脸回顾一下过去看的书,也算是对那美好时光的缅怀。
2014年10月13日 15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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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计划提到9本书,这些书在我看来都是某种类型的代表。但凡我提及的,一定是我看过并爱过的。
我很喜欢一句话,谁年轻时候没爱过个把人渣。它在此时的意思在于,虽然有些书今天的我看来那么小白和无脑,但回想当初,彻夜不眠地在被子里读的,也是它们。
因此我不羞于否认自己曾看过三少的大部分书,也追过西红柿,啃过仙逆,它们,是某一类,而且事实上,是挺重要的一类。当然,人是在成长的,现在的我,已经很难再找到当初看三少小说的感觉。我可以欣喜地宣布我进步了,其实也不得不承认,我老了。成长和老,本来就是很相近的两个词。
扯的优点远,下面正式说说,我以何列出这个清单,又在清单上填了什么。
2014年10月13日 16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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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我看过的网络小说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写的是气血。所谓气血,就是一种感觉,一种情绪。人是情绪化的动物,准确的说是情绪化的群居动物。因此,我们很喜欢从各个地方找到共鸣,尤其是情绪上的共鸣。这种共鸣,最终给我们带来快乐。写气血的书,最终给我们带来的就是快乐。当然,中间可能会有一些波折,如喜怒,如哀思,所谓嬉笑怒骂皆成文章。
这类网络小说是最多的,因为成本是较低的。为何说成本低,因为只要作者自己有情绪,并且能把情绪表现出来,就能打动读书的人。当然,这种成本低也是相对而言,事实上,拥有情绪,尤其是拥有持续的创作情绪是很难的,更难的则是把它们表现出来,特别是在网络小说这种强度极大的写法下。因此,我是要向一日三更的人致敬的,他们使用自己的气血在写作。
2014年10月13日 16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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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小说写的是人情。所谓人情,就是人,以及关于人的生老病死和爱恨冷暖。与描写情绪,通过情绪产生共鸣的第一类小说相比,这一类小说会全面地描写一个人或一群人。这种全面,指的是多角度,多时空。情绪化的小说很容易产生脸谱化的角色,比方说一个高大全的好人和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但是,这种十足的好人和十足的坏人往往是极其稀有的,即不真实的。因此,一个逐渐长大的人会慢慢抛弃只着眼情绪的小说,因为随着他的成长,他会意识到脸谱化的人物和他周围的人是不一样的。
这类小说是优秀的,有一个最简单的标准可以判断,就是五年以后,突然想起以前的某一本小说,你能记住它描写的某个人吗?如果能的话,这本小说对你来说就能算是本优秀的小说。而如果很多人都能这样记得,它就一定是本优秀的小说。
2014年10月13日 16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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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小说写的是天地。所谓天地,就是作者的世界,他的三观,他的思想。如果说小说的最大成功是刻画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那么作者最大的成功就是让这些人物拧在一起,从各个角度,各个表情阐述作者眼中的世界。这很难,如果说描写情绪的书成功的标志是,让读者被爱不释手,描写人情的书成功的标志是,让读者过目不忘,那描写天地的数应该让读者荡气回肠。
何为荡气回肠,就是在你看到全书完三个字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回忆起看这本书第一章时的感觉,不由自主地回味起这本书的点点滴滴,放佛又在作者构建的那个世界里走了一遭。这种回味,是一个读者最美好的体验。
2014年10月13日 16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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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晚了,先列出提纲吧。为了留个悬念,写个副标题吧。
【关于气血的4部小说】
1.我们的欲望和YY——《》
2.惊!奇!——《》
3.匹夫之吼——《》
4.唯爱永恒——《》
【关于人情的3部小说】
5.凡人的成长——《》
6.无关对错——《》
7.无始无终——《》
【关于天地的2部小说】
8.一壶浊酒——《》
9.三千世界——《》
2014年10月13日 1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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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过十六岁。
不是男神,不是土豪,穿不起耐克,披不起阿迪,骑不了帕赛,买不起奔驰;
喝不起星巴克,吃不起肯德基,没有超能力,更不来自星星;
爸妈也需要我养老。
原谅我的放荡不羁,未来需要我去拼搏。
致自己。
2014年10月13日 1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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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惊!奇!——《鬼吹灯》
《鬼吹灯》,作者:天下霸唱,开始创作时间:2006年。SAYA的一句话点评:洋人探海,华人摸金。
《鬼吹灯》通常被归于灵异类,但灵异本身只是一块布,灵异小说的内核应该在这块布以下。有的灵异小说的内核是天理循环善恶有道,有的内核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更多的只是单纯为了吓你一跳。《鬼吹灯》,在我看来,它的内核应当是冒险二字。
冒险,在我们平时接触中,是个中性偏下的词儿。可是,对民族这样的整体来说,冒险或者说冒险精神绝不是件坏事儿。如果不冒险,英国或许已经向无敌舰队低头,也没有了日不落帝国的辉煌,同样,美洲的土老帽要是也审时度势,就根本建立不了今天的第一强国。因为,本质上,冒险是一种不满现状的求知欲,一种打破常规的创造欲。
可惜,中华民族,尤其在元明以后,是一个不那么爱冒险的民族。从我们的网络小说中也能看出,像《鬼吹灯》这样的探险小说,真的很少。这种缺乏冒险精神的现状,原因至少有两方面。从文化角度来说,我们农业文明、大陆文明。农业文明的生产基础,使我们的每一代,都需要遵照父辈的经验,踏实听话地精耕细作,否则,会吃不饱,会饿死。商业文明,则潜在地鼓励开拓新商路,并且,基于交易的平等思想,也不至于使权威至上的理念,那么牢不可破。至于游牧业文明,打仗是把好手,天下估计再也没有比打仗更冒险的事儿了。更巧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儒家思想给我们又加了一把锁,总而言之,提倡守成,不善开拓的毛病,真是遗传的。第二方面,从生产生活的角度来说,中国人太多了,古代到现代,一直如此。人多的后果就是,咱们想要活下去,想要活的好一点,要耗费更多的心血,而冒险这劳什玩意,说实话跟哲学艺术、科学实验一样,都是烧钱的干活,玩得起冒险的人少,冒险精神在民间,自然也基础薄弱。
然而,时代在变化。虽然没有文艺复兴,但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在看到先富起来的一批人之后,我们至少不那么抵触冒险了(尽管“金饭碗”依然是父辈潜意识的理想)。同时,我们毕竟能吃饱了,有了生存的保证,冒险,才有了土壤。在慢慢形成的物质土壤上,沐浴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冒险精神之风,可以说,中华民族,在慢慢改变,而《鬼吹灯》,某种程度上是这种变化下必然的产物。
当然,作为一本红遍一时的小说,《鬼吹灯》的成功也依赖于它本身的闪光点。首先,它挑了个好对象。摸金,实在是最适合中国的冒险题材了。中国人对土地的热爱是写在基因里的,简单说,上天和探海,咱没兴趣,至于入地,几千年前就兴趣满满了。摸金这有底蕴、够神秘、充满群众基础(简称一知半解)的行业简直是为冒险小说量身定做的。其次,天下霸唱是下了功夫的,《鬼吹灯》对摸金一行的描述,可谓言之凿凿,有理有据。这种细致、完善的描写,对这本书而言,极大增加了小说的代入感,对整个网络小说圈子来说,更是如同开宗立派,定下门规。
之后,网络上涌现了一大批走白事路线的灵异类小说,但以冒险为内核的并不多。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可以说与《鬼吹灯》不相伯仲。可惜的是,由于题材的原因,《鬼吹灯》没有花太多心血在构造人物上。许多年后,读者记住的,更多的只是一种心惊胆颤却欲罢不能的感觉,这不得不说是个遗憾。
但总归,《鬼吹灯》是好的,因为,我们的民族,从踏实到冒险,从守成到创新,是需要时间潜移默化地培养的。而以《鬼吹灯》为代表的探险小说,或许就正在为这个过程添砖加瓦。等哪一天功德圆满,大概新的汉唐盛世,就不远了。
2014年10月15日 16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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