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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标准的颓废青年,留长发,打耳环,后背有一个青龙的纹身,右腕上刻着一个女人的名字。那是他这辈子最爱的女人。白天她是外企的高级白领,夜晚和朋友们去酒吧聊天。那天她和他在聊天室聊了很多,两个人都抱着对彼此新奇的想法聊的特别投机,约到肯德基见面,对彼此的好奇更加强烈了。回到家后他上网在聊天室又看见了她,他说:我现在没有女朋友。她说:我也没有男朋友。他说:那你来做我女朋友吧。她想了想说:好吧。之后,每天他都会接她下班,有时候,他会带她去听那些地下乐队的歌曲,听着那些节奏狂暴的音响,她觉得很兴奋也很激动,也会让他陪她去听交响乐。他发现原来交响乐在现场听也很震撼。一次在PARTY中,她挽着他的胳膊向朋友介绍说:这是我男朋友。却看见他手腕上那个女人的名字,她说:为了我,洗掉它。他沉默了一阵,说:再说吧。之后的日子他依然故我,并且把袖子紧紧地裹了起来,原来他还是不能忘掉旧爱,她看着,心一点点凉下去,无视他的好,终于决定放弃。她说:不如找个地方聊聊吧?他想了想说:好。还是在肯德基,她说:我就要结婚了,他说他在一个哥们开的公司里帮忙,简单地说了句祝福的话,他看着她,欲言又止,她却已转身离去。她看起来很忙,在聊天过程中,她总是不停地接电话,她说:对不起,是她老公的电话。他说:没关系,你忙你的。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撒谎,可还是那样做了。路边他伸手为她开出租车的门,手腕上露出了那个名字,不过不是那个女人的,而是她的,他的皮肤上还有着微微的红肿,她惊讶,“你的手腕?”“已经过去了,本来想在你生日那天告诉你的,现在已经没用了。”他淡淡地说,然后挥手送她远去。要抹掉过去需要勇气,那个名字是他自己一针针去掉,再将她的名字一针针地刺上去,看着红肿的手腕,他告诉自己,从此好好爱她,可是爱情却那样脆弱,经不起等待。
2008年03月05日 08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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