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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流进眼
楼主
各位吧友大家好!对于贴吧上周出现的“扶风高中高三级四大搔货”的帖子,影响极其恶掠!在这里对大家公布一下!出现的是高三的,说明发帖子的楼主可能也是高三的,不然对这个不会这么了解!我用吧主号也查了一下IP是在咱县上的一个网吧里!具体是那个我也就在此不说了,发那个帖子的楼主自己心知肚明!那个帖子明显的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中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第150条中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在这里也就不追究其责任了 ,高三给人的压力也就是太大了,我们要理解一下,也希望出现的同学就别在猜测是谁发的了,这事就让过去吧!至于大家在你一定活不过今年的那个帖子里,猜测的都不对!也就别猜了,在这里我替发那个帖子的楼主对你们道歉!一个恶搞弄的,让我们的贴吧少些恶搞吧,有时候恶搞真的会悔叫一个人的!请大家遵守我们的新吧规,不要在乱发!负责就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了,不会在给谁面子了!谢谢大家合作!另外,在这里还要感谢一下署名为“我心无的和孙家面皮”两位同学感谢你们能把你们的意见提出来!让我知道在以后该怎么做!请大家以后有意见能不能在吧规后面跟!今年高三了,时间有点少,在下面发可能就会错过被我看见!在最后再次感谢大家支持咱们的贴吧!
2008年03月02日 09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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