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到家
70年代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1
 为响应“无烟奥运”号召,重庆市在南岸区、江津区开始试点无烟区。南岸区将有主城区第一个“无烟医院”、“无烟小区”、“无烟学校”等。今后,市民在家中吞云吐雾,有可能会在小区公示栏里曝光。(2月20日《重庆时报》)   为响应“无烟奥运”号召,建设无烟区,创建“无烟医院”、“无烟小区”和“无烟 学校”,都是十分必要也是可行的,而开设“无烟家庭”则值得商榷,特别是市民在家中抽烟也可能在小区公示栏里被曝光就更不应该了。   创建“无烟医院”、“无烟小区”和“无烟学校”是应该的,那是因为,医院、学校、小区都是公共场所。市民在公共场所就需遵守公共规范,恪守公共道德,尊重他人的权利,而公共场所禁烟不仅是公共道德的要求,也是使他人免受被动吸烟之害的基本途径。   然而,家庭却是一个特殊的场所,它对于市民来说,是私人领域,是公民个人的避风港,每个人在自己的家里都可以无拘束地放松身心。在现代文明社会,家庭是公共权力的禁地,除非涉及公共利益或者触及法律规范,公民家庭生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是不应被公开曝光和谴责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倡导创建“无烟家庭”,只是说不能强制任何家庭成为“无烟家庭”。如果家庭成员之间达到协议,自愿将自己的家庭建成“无烟家庭”,为“无烟奥运”做贡献是完全可以的,这是市民的自愿行为,我们应当给予积极的肯定。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无烟小区”不应以“无烟家庭”作为前提条件。主要是因为“无烟小区”的内涵应指在小区的公共场所无烟,而不应包括在小区所有的家庭无烟,否则就涉嫌以创建“无烟小区”为名强制家庭禁烟,是公权力对私权利的粗暴侵犯和干预.
2008年02月29日 12点02分 1
level 14
要命
2008年02月29日 12点02分 2
level 1
男人在家不当着老婆孩子面抽烟就够了 这样还要曝光 抽烟也不犯法 哪儿来的谴责啊都是让奥运给烧的 禁烟到家 不可思议
2008年02月29日 12点02分 3
level 9
汽车尾气的污染难道不比烟卷的危害大。。
2008年02月29日 12点02分 4
level 14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无烟小区”不应以“无烟家庭”作为前提条件。主要是因为“无烟小区”的内涵应指在小区的公共场所无烟,而不应包括在小区所有的家庭无烟,否则就涉嫌以创建“无烟小区”为名强制家庭禁烟,是公权力对私权利的粗暴侵犯和干预.说得一点没错!这种一看就是法盲官员搞政绩的花样
2008年02月29日 12点02分 5
level 1
主要是二手烟 危害大 呵呵~ 在厨房开着抽油烟机抽烟 不会危害到家人
2008年02月29日 12点02分 6
level 14
抽烟是没啥好处,烧钱伤身,但这种所谓的规定已经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了,嘿嘿,大事搞不来就弄这些嘘头
2008年02月29日 12点02分 7
level 9
那在家抽大嘛曝光不?
2008年02月29日 12点02分 8
level 0
你在家把音响开到120分贝看有人管不`
2008年02月29日 12点02分 9
level 1
呵呵~
2008年02月29日 12点02分 1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