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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宾县07年十大牛比人物的帖子,感触很深,所说的是否属实我无权断定,但言论自由不能违背道德和触犯法律的底线!其实在网上发这样的帖子,只能是多一些茶余饭后的谈资,给提到的人造成无穷的伤害。如果他们触犯了法律,自有法律的严惩,而不应该用这种方式。如果,您的帖子违背了道德和触犯了法律,那您将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因为,我的一个朋友虽然没有公布名字,但提到了他。希望,发帖子者以后不要发这样的帖子了,在下深表感谢。
2008年02月21日 1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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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县域社会秩序恶劣.大家说点实话又怎么, 请哪个什么艺人,别在这里扰乱不知情人的思维 谢谢你
2008年02月24日 05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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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有才人呀!呵呵 顶了!!!!!!!!!!!!!!!!!!!!!!!!!!!!!!!!!!!!!!!!!!!!!!!!!!!!!!!!!!!!!!!!!!!!!!!!!!!!!!!!!!!!!!!!!!!!!!!!!!!!!!!!!!!!!!!!!!!!!!!!!!!!!!!!!!!!!!!!!!!!!!!!!!!!!!!!!!!!!!!!!!!!!!!!!!!!!!!!!!!!!!!!!
2008年02月24日 05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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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那位阿???你说宾县县域社会秩序恶劣.大家说点实话。你敢说吗???你敢用网名或真名字吗????你不也不是英雄吗。。。呵呵,被后的章惩,,,
2008年02月24日 10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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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真不赞同楼主的观点!你说:言论自由不能违背道德和触犯法律的底线。 我倒想问问,提到的事哪个是空穴来风,他们的行为,包括你的朋友的行为有没有违背道德和触犯法律的底线?无人追究而已,既然做了就不怕别人说,怕说的话做的时候就该三思,这个时候想起道德和法律了,做事的时候想什么了呢,在六楼你说"我在宾县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草民,, 名字出现在哪,谁又认识哪。"不见得是这样吧,能和这十个人中的任何一个是朋友的人一定不会是无人认识的草民.朋友的所做所为,你更应该清楚,你自己为他们喊冤,怕是也觉得底气不足吧!!!!@
2008年02月27日 15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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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回复:言论自由不能违背道德和触犯法律的底线! 能和这十个人中的任何一个是朋友的人一定不会是无人认识的草民.朋友的所做所为,你更应该清楚,你自己为他们喊冤,怕是也觉得底气不足吧!!!!@ 1.首先,我的朋友并不是那10个名人之内的。2.他们10位的行为,是不是空穴来风?我也不肯定。但您见过了吗?您是法官吗?您认为就是真的吗?眼见的也未必都是真的吧。3.我只认识其中的一位,很多老百姓也都认识阿;其他的我都不认识。而且对宾县政界的事自己从来都是知之甚少,不关心。总之,一句话我不赞同这种做法,其实,我个人感觉那个帖子本身并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针对县委的一些做法表示不满吧。还有,如果发帖子者有相当的.....,也可以采用其他的方式吧。不过我也知道社会也有他黑暗的一面,许多事也不是我们普通老百姓能做的了的啊。
2008年02月28日 07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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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开始,我真的不想再回这个帖子了,在去争论他,让他沉下去吧,其实这个世界对与错没有明确的界限之分;只是我们站在那个角度去看待他。对发帖子的那位哥们深表同情,他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但是却给自己带来了很多的麻烦,不值得阿,希望他以后遇事三思而后行吧。
2008年02月28日 08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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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这个贴已经反映出当前社会一个问题,不是宾县所固有的,应该整个社会所固有的,我们不能因“十大牛”而刻意去澄清什么,事实并不重要,那些看了“不同反响”的“贴”的所谓领导们,尤其是“相关”领导们,是不是应该坐下来反思一下?是什么原因让“十大牛”、“宾县十大丑闻”传播如此之快?真的是捕风捉影?真的是别有用心?真的是“莫须有”?我们都不得而知。。。。
2008年02月28日 13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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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6楼,对发帖子的那位哥们深表同情,他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但是却给自己带来了很多的麻烦,那位哥们怎么了?知道是谁了?那可麻烦大了,起码我知道在这十个人中,有三个我100%敢肯定,别的不敢100%,就不多说了,但不说人,这个现象是绝对存在的,这就是我们的"公仆"!宾县人的公仆!!!!
2008年02月28日 13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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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意思 一方是政府马甲 一方是贴吧管理 令一方是 宾县网民 有什么好吵的 想让这件事减少影响 就别在讨论这件事 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2008年02月28日 15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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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无聊的人就是多,人家做什么关你们什么事儿,就算是有违背道德,又没犯法,道听途说毕竟不知它的真伪.希望以后在宾县吧里不要看到类似的贴子.
2008年02月29日 07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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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道德没犯法你管人家在哪贴啊!你不想看到的东西多了!
2008年03月04日 12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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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的 这个事件的主人公已经绳之以法 希望你不要妖言惑众 否则你的下场不会比他们好的
2008年03月04日 12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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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的 这个事件的主人公已经绳之以法 希望你不要妖言惑众 否则你的下场不会比他们好的 看样子大家应该注意了,和党国精英作对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2008年03月04日 13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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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 言论自由何必生气呢 ! 很多的东西常时间的存在必定是合理的,这是真理.
2008年03月09日 08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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