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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幸福原来是指尖 奶茶》改写成青春祭的体裁,然后投到《最小说》~男主角:我不用说~女一号:当仁不让是尼亚啦~女二号:难道要写狐狐?囧!女三号:猫猫~(我真是太邪恶了……)女四号:这个万恶的作者要……
2008年02月18日 07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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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忽视了很重要的《幸福原来是指尖·奶茶》后面的两部分……《指尖·奶茶》《不才是未莉》《行走在消逝中》在《指尖三部曲》里,尼亚不过也是昙花一现,而什么鸡嫂猫猫连个龙套身份都没有,你认为你真能改写么?因为尼亚仅仅是第一步,在后面的部分便再也没有出现,《消逝》的结尾中,也只是提了下名字而已……这三部曲是没有主角的……如果他人硬要更改,也仅仅失去原来的神韵而已~没什么的~~~~P.S.作文方面,初中以来尼亚写过七篇,鸡嫂只写过两篇,猫猫一篇没有,女四号一篇没有……(嘿嘿o(∩_∩)o...)
2008年02月18日 13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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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某妖写青春校园的水平是当仁不让的好的~什么神韵不神韵,写它纯粹是为了自己偷着乐的,而且你也不是不知道,现在,《泡桐》已经把我弄得身心憔悴,写不写这个东西还是未知数。另外,你知道女四号是谁么?就一次都没有写过……
2008年02月19日 09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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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觉得你很米素质啊~~~未经作者同意私自该文~~~这叫抄袭你懂8懂~~~
2008年02月19日 10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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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什么都不顾,管它什么法律道德,只要爱如歌就好,所以他没有素质。
2008年03月23日 13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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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8
同学...........不要每个帖都水好么.............
2008年03月30日 13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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