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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中时特别喜欢过翁美玲,但不象现在那么疯狂。因为放假,一天有7-8个小时在网上围着春春转。对她的喜爱和爱护真是连自己都无法解释清楚。快到了盲目的程度了。自己是英语老师,很喜欢靓颖的英文歌。但为了春,不给她投票,也不给她在新浪的分数打得太高。刚开始听笔畅的歌,觉得不错,我的湖南老乡。但形式发展到今天,我别无选择——做个纯种的优质玉米。用一辈子来支持这个从宇宙降落人间的春天。真的很值得为她做一切能做的事啊。小玉米能喜欢她,我的心里一直在感动,因为她才是真正意义上德艺双馨的偶像啊。以前教育学生不要盲目崇拜所谓“偶像”,现在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告诉他们——老师的偶像是小自己10岁的李宇春。
2005年08月18日 14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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