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代购或被视为走私(转)
绥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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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实施,
将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让“海淘”有法可依。
流行于微信朋友圈的代购行为,未来如未纳入监管可被视为走私,遭举报后或将受处罚。
2014年08月03日 23点08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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