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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WARM的一本小说 我很喜欢转来给大家看看而且不长 打发时间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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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表路云--璇程旭--峰谢明宇--羲当然,也可54自行想象人物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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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这两年,程旭习惯了一件事―――在半夜接听一些古怪的电话。何以古怪?就是那种~~正常人不太可能打得出来的电话,象现在这样,电话的主人也不讲重点,鬼一样念叨,“阿旭 阿旭 阿旭 程旭值晚班,有几个病人明天出院,他查阅病例给人家开小结。手里忙着,耐心听耳机里路云废话,要求,“好好说,啊?说重点。”其实心里挺美的,她喜欢路云烦他,拿程旭损友庄子游的话讲,路云给他一生马铃薯,他也一准当补药吃。 “明宇回来了。”路云听话的说出重点,“我刚刚见过他。嗯,明宇没什么变化,还那样儿,也没来得及聊什么,忙翻了,电话特多。” 程旭挂在唇边的那丝微笑悄悄敛去,略沉吟,问路云,“你还好吗?” “还好啊。” 程旭一下下的按着圆珠笔的弹簧头,“你有没有不开心?” “本来有一点,”路云甜润的声音在电话里响着,“不过跟你说说话,觉得好多了。” 程旭笑,“傻~~” 雪后空气,冰寒清新,深深的夜空,闪了两粒零碎的星子,程旭呆呆望了会儿,习惯的用手揉揉脸,就又去呆看天空的那几颗星星,半眯着眼睛,好像那几颗星星是谢明宇一样。呀,他回来了,他还~~那样儿?没变吗?都没变啊 不过,真好,他回来了,路云就不用等了,或者,自己也不用等了。程旭答应过路云,她若等,他就陪她等,等什么?一个结果吧,谁知道呢?犹记当年,其实明宇和路云,几乎就是把握着一个结果的,而程旭,一直以来也相信着他们的结果,不过,原来这世间好像确实~~没什么可以是永垂不朽。 两年前的冬天,春节前的时候吧,明宇即将出国继续深造,路云以陪读的身份随同而去。他们甚至打算办个简单的婚礼就走,谁知道,两个人吵起来,闹到要分手的地步。程旭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天,对冬天来说,那天的太阳实在是很好了。临近黄昏时刻,他在医大听完一堂讲座出来,意外的遇见明宇和路云,他以为应该甜甜密密的一双璧人,正在争执,天翻地覆的。 本来,是路云去接明宇的。明宇在办公室交接工作,收拾好杂物准备带回家。然后,他们会去餐厅和两家的家长会合,吃个饭,聚一聚。结果从附院大楼出来的时候,两人又起战火。程旭见明宇把手上沉颠颠的一个纸箱丢到地上,扬了喉咙,“你有完没完?” “没完,”路云双目炯炯对着明宇,引路人侧目。讲座刚结束,人来人去,想是众人的回头率让明宇尴尬,程旭见他极其不自然的咬牙强笑,叱路云:“把你的愚蠢和大嗓门都给我收起来,不要动不动就和我捣乱,对着我鬼叫。” 有明宇的同事不合时宜上前:“谢医生,有事情吗?要不要帮忙?” “不要。”路云明宇同时粗声粗气,剑拔弩张,杀气腾腾的吼人家一句,“情侣吵架你很喜欢看吗?”明宇的同事吓坏,被逼了回去。 路云又跟明宇吼:“干嘛那么虚伪,吵架就是大嗓门啊,偷着吵我不会,我最讨厌自己的男朋友冷酷自私。” 明宇气死,“我也不喜欢没教养没大脑的女朋友。” “那我们何必结婚?分手!!” 其实,那天程旭并不想一直在旁边听人家未婚夫妻争吵的,不过见路云又任性的喊分手,就停下来,心里替她急,也不用每次吵架都闹到这般地步吧?接着却听明宇也失去理智了,“又分手?吓唬谁来?我违背着自己的本意和你玩了近一年的恋爱游戏,忍受你的无知和无聊,最后你还要拿分手来威胁我?” “恋爱游戏,你是在和我玩恋爱游戏?”路云重复明宇的话:“你只是玩游戏?” “是,我在玩游戏,花好多心思陪你玩,很累,很辛苦,我现在不想玩了,分,手!” 是明宇那句恋爱游戏让路云受伤的吧,那天的夕阳冷风里,程旭看到路云眼里闪烁的一片水光,明宇又追了句:“分手就分手,你不要后悔。” “好,那就分手,我绝不后悔。”路云道。 一只瓷杯清脆脆的摔裂在路云脚下,米白瓷片上的绿色葵花碎的惨不忍睹,接着碎掉的是路云眼里的水波,沿着面庞,静静滑下。滑下的泪珠象粒棱角分明的玻璃渣,程旭的心轻易被刺痛了。在很长时间以后,程旭才知道,那只瓷杯是路云送给明宇的,平时,明宇很宝贝的,那天,却就那么给摔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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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谢明宇用一把冰冷的冻死人的声音,简单命令路云:“滚,我不要再看见你这个没脑子没逻辑只会逞匹夫之勇的女人,把你的包包也带好,不要试图找理由半夜回来找我,把你的眼泪也收拾干净,随便你去哪里展览,就是不要在我眼前表演你的失恋相。” 路云倔强的站在那里不动, 明宇激怒,寒着一张脸,再次重复:“滚!!” 直至今日,程旭也承认,那天的自己是太冲动了,他的行为确实是不理智的,可能也是错误的,不过,就算当时情境重演一百次,他遇到一百次,相信他也会错上一百次。他握了拳,冲上去,“你滚,”狠狠的重击了明宇的下巴,明宇整个人后退了好几步,他还不死心的再扑上来,揪住明宇拎起来,骂:“你才是个没脑子没逻辑的混蛋,我是白痴才把她放去在你身边。”飞快的又冲出一拳。 相信谢明宇那会儿一定很懵,他向来斯文,估计一辈子也没和谁动过手红过脸,一时间不辨方向,急痛下只顾着反击,一只拳头重重对着程旭落下,几乎砸到心神恍惚的路云,程旭机警,那一拳他受了,不过这都不重要,他只看到惨白着张脸的路云,动作迟缓的捡起地上的背包。当时程旭也顾不得明宇,直接把路云带走了,给了她一杯热奶茶,把她的死党宋小令找出来陪她,他只希望她能好过一点。 那时候,路云问程旭:“我看起来象不象刚失恋?” “不象,”程旭说:“比较象淋了雨的稻草人,需要晒太阳。” 路云笑,算是笑吧,呲牙咧嘴,“是吗?呵呵~~想也是,我觉得自己快要发霉了。” 谢明宇与路云争吵后没几天,她们竟飞快的取消婚约,谢明宇独自出国,路云呢?她发霉了整整一个冬天。开始,近乎变态的打扮自己,之后,拒绝朋友,接近自闭,再后,她辞了工作,春节时,狠狠的病了一场,最后,她找到新工作,离开这个城市去了县城。 程旭还记得,自己在县城遇到路云时的那种惊讶与心痛,她正闹胃病,钱包被偷,宿舍钥匙也丢了,手机当然也不见了。风寒夜冷,撑着把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旧伞,一个人坐在县城的小广场,程旭都不能想象,假如那天她不是遇到自己,会不会搞到胃出血送到医院去做手术。 人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关吧,日子有功,路云到底是走出那段极狼狈的冬天,慢慢的,也和明宇恢复了联络。知道路云利用无所不能的网络与谢明宇聊天写信时,程旭曾经很难过,他一直那么单纯的以为,她们已经结束,他毫无保留的对路云好,即使他没说过。不过,说过什么重要吗?他以为她所做的一切,足够让路云明白他的心意。他甚至以为,路云已经有一点点开始喜欢自己了,结果,他的努力似乎只是徒劳。 是徒劳,他也认了,喜欢她,本来就是自己的事情,程旭是个实心眼,他不愿意把事情想的太复杂,他喜欢路云,便只想她好,他接受不接受自己,到没那么要紧,假如,路云忘不了明宇,那么,他就爱这个忘不了明宇的路云好了。 自己的心思,路云不是不明白的。去年春天的一个下午,路云急call程旭,说要见他,当时,很凑巧,程旭也在医大听讲座,路云在电话里说,我去找你。 还是黄昏时分,步出讲堂的程旭,见到路云站在老地方,那个和明宇争吵过的那条小径旁,怔怔发楞。夕阳如醉,小径两边绿荫匝地,程旭很后悔,干嘛要今天来听讲座?他不敢打扰沉浸在回忆中的路云,安静的站在一边。风轻轻吹过,往事前尘,扑面而至,即使是程旭,都恍然听到,那只印了葵花图案米色瓷杯碎裂的脆响。 路云回头望见程旭,红了眼眶,有点困难的说,“明宇来电话,他要我等他回来,阿旭,我答应了。” 这不是会另程旭意外的事情,其实,自从明宇走后,谁敢说,路云不是一直在等他回来?只怕她自己,都不知道,她一直在等吧。而程旭,谁知道他是不是也一直在等呢?因路云的等而等。程旭就笑了,伸手轻轻拉了下路云脑后的马尾,说:“我真觉得你挺笨的,对你这么好的我你都不要,等那个冷冰冰的小子做什么?我打赌你会后悔,要不要赌,赌输的请吃饭。” 路云低头,不吭声,本来就红的眼圈更红了,看得程旭心里酸酸,不过,他不能崩溃的,只管玩笑,“喂,赌不赌?赌了你也占便宜的啊,有我这么帅的帅哥陪你杀时间,再说,我又未必会赢" 路云掉头率先前走,鼻子塞塞的喊,“你罗嗦个屁啊,赌就赌,告诉你,海鲜大餐哦,输了不许赖。” 看起来,海鲜大餐是吃定了,就是不晓得要谁付帐。程旭拉上值班室的窗户,搓搓快冻僵的双手,突然有点害怕,万一,付帐的是自己,自己可千万别哭出来。嗨,哭出来也不能承认是为了路云,没准,自己只是舍不得一顿海鲜大餐的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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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他的方法有错误为什么不说给他听?” 明宇讶异,“说给谁听?郑医生?我不是主诊干嘛插话?再说我说了他根本不会听啊。” 路云的天真再次发病,“他不听你也要说啊,不能让一个孩子的未来就这么给毁了,所以说你这人就是冷酷自私。” 明宇怒,“我哪有那么坏?” “你本来就坏啊,我扶老太太过马路你说我象做公益广告,我帮人家你说我多管闲事-------” 就这样,不能免俗的,象所有情侣间吵架颠扑不破的模式一样,把些陈谷子烂芝麻全被翻出来全说了一遍,或者是许多忍耐积压的太久,这次,谁都没煞住车~~路云再次要分手,明宇也答应了分手 婚礼终于告吹。路云销掉婚假,准时出现在幼儿园,正常的上班,上课,教小朋友唱歌,人家询问她婚期,她也正常的微笑,“不会有婚礼,我刚和男友分手。”路云的正常让小令担心,她去找路云聊聊,想弄清楚这次又是为了什么闹翻,路云正常的告诉小令,“什么原因已经不重要,我只确定我和明宇不适合。” 其实,事情也并非全无转圜的余地。还是路云家附近的公车站,明宇等她,他眼里有红丝,脸色不好,明显的睡眠不佳,即便如此,他的装扮也是干净整齐,深蓝色的休闲款长大衣,腰里的衣带松松的挽着,大衣里衬了条灰蓝的围巾,搭配得体,簇带济楚,无懈可击,明宇就是明宇,他从不允许自己过的不好。 “我们谈谈。”明宇要求, “好。”路云干脆的答应。 明宇把路云带去家咖啡馆,环境安静清幽,适合谈话。侍者周到有礼的端上咖啡,明宇礼貌道谢,他的嗓音有点沙哑,路云脱口而出,“和我吵架比谁的嗓门大喊哑了嗓子?”说完又觉得问的不太合适,自己无意挑衅,可是见了明宇,身上的每根汗毛都象小兵样立正站好,准备冲锋陷阵。 明宇反问:“你是关心我的嗓子还是准备继续来比嗓门,我们不要斗气了,推心置腹的谈一次好不好?” “有必要吗?我们不是已经分手?”路云手捂着咖啡杯,这样可以冷静点。 明宇喝口咖啡,抿着嘴唇,斟酌词句,避重就轻, “云云,我没想和你分手,那是气话,你也暂时不要想它了,我们先谈谈,你昨天那么冲动,把我想那么坏,这样对我不公平,在你眼里我真那么坏吗?” 路云仔细看着明宇,他修剪的恰到好处的头发,浓密的眉毛,大而漂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端正的嘴型,性格尖削的下巴~~真漂亮,他是她的归依吗?沉默,路云不对明宇的话做回应,主要问题不是这个。 明宇继续,“云云,对医生的工作你了解多少?” 路云继续沉默,直视明宇,他为何不说实话?这就是他的推心置腹? 明宇躲开路云的目光,小心措辞,“其实医生也是人,医院的环境也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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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早九点,程旭下班,绕道儿科,他的习惯。一来,方便找损友庄子游,二来,可以见到许多可爱的小朋友。程旭喜欢小孩子,尤其是看小孩子们的眼睛,一朵花里看世界,孩子的眼里看天堂,程旭基本上属于儿科的专属义工,免费看天堂。 远远的,见到等电梯的妇科医生李素渔,拜年,“渔姐,新年好。”素渔微笑,半躬个身,道新年好,指指电梯,示意先进去了。程旭走楼梯,还是习惯,不用等,免费锻炼身体,边走边寻思,李素渔和子游,又拖了一年,哎,老牛破车啊。 拐进儿科走廊,见拉着老牛破车的子游没穿制服,站在一幅宣传画前,程旭塞给他一瓶热牛奶, “干嘛呢?上班怎么不穿制服?不是马上要查房了吗?” 子游咽口牛奶,“我刚要了大假,不用开工。” “现在?”程旭惊讶,“你怎么要下来的?这个时候诶~” “是很难调,我硬要下来的,主任气得鼻子不鼻子脸不脸的。我打算休一个月,跟个团,带上照相机到处转转。” 程旭琢磨,好好的怎么就突然想去旅游了呢?问,“你是想一个月全在外面混?” “可能吧,再说。”子游表情淡漠,看起来没有即将出游的兴奋,到一副旅游回来很是疲惫的意兴阑珊,程旭打破沙锅问到底,“为了李医生?” 子游坦白,“是啊,我想放弃了,那个女人要笨让她笨去吧,我去旅行,看看途中有无艳遇,找点乐子。” 步出住院部,外面的天空阴阴的,风吹着仍然冷,程旭系好外套的扣子,劝子游,“去销假吧,你这样出门旅游我真担心,你会犯错误的。” 子游黑了半天的脸黑不下去,被程旭逗的笑出来,“懒得和你说,走了,去吃早点,听说隔条街新开的广东馆子牛腩粉一绝,试试吧?” “不要,”程旭摇头,“我回宿舍洗个脸去找路云,谢明宇回来了。” “什么?”子游吓一跳,“阿旭,你会怎么样?“ “我还能怎么样?” “不是,我是说他会怎么样?” “也不能怎么样吧?” 子游抚额,“行了,别跟我玩绕口令,说吧,要是路云打算和明宇旧情复燃你怎么办?,喂,别跟我说你一点都不担心。” 程旭靠在路边长椅的椅背上,不吭声,垂着眼睑,满面茫然,半晌,吸下鼻子,憋出一句,“我不知道。” “喂,你有点志气行不?千万盯紧路云,我觉得她不会选谢明宇的。” 程旭撇嘴,“切,你还有空管我啊?不是要去旅游吗?” 子游不说话,眼睛白的那部分翻给阿旭看,甩句话,“我去吃牛腩粉了。” 程旭后面喊,“你什么时候出发?” “还没定,”子游答应,没回头,背对着程旭摆摆手,走了。 程旭靠着长椅又发了会儿呆,打电话约路云,电话那头吵的要命,程旭自然问:“你菜市场买菜?” 路云说:“我在拍婚纱照。” 程旭觉得鼻子酸痛,大概是风太大了,冷的想喷鼻血,心内惊疑万分,不会这么快吧?就去拍婚纱照?路云又说:“阿旭,我好痛苦。”程旭眼眶发热,她好痛苦?现在最痛苦的是自己不是吗? 路云周围似乎莺声燕语,她的声音在那片嘈杂里回荡,“你不知道,我表妹好烦哦,每款婚纱都要试穿150遍,天啊,简直崩溃,她还逼我试伴娘礼服,你猜是什么?小凤仙装哦,吐血~~~” 伴娘?原来是伴娘,程旭鼻子上血脉流动开始恢复正常,眼眶周围的肌肉也能正常运作了,惊魂稍定,心头还是乱跳的,又不好明说,道,“你那边听起来好忙,你有没有时间出来?” 路云在电话里憋着嗓子鬼叫,“就是出不去嘛,还给我订行程表,做这个做那个,我表姨妈却呆在家里打麻将,说她这两天旺,让我帮忙,她答应给我大红包,怎么办?-----” “好啦好啦,稍安毋躁,”程旭终于完全定神,宽慰路云,“家庭安乐才有亲戚朋友嘛,要是一穷二白你想忙也忙不上,我没事儿,你忙你的。” 放下电话,程旭转身往宿舍方向走,暗想,当真是前途黯淡,每次都被路云吓到,多少回了?去年刚入夏,程旭接到路云的短信,内容恨惊人,说:“天上掉下来的意外,我爸公司一个认识一些日子的年轻副理突然跟我求婚,我们没交往过,只是认识,我也觉得突然,不过,想想结婚也好,我怕一辈子孤单。婚礼三十一日,给我祝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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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程旭温柔的关注路云,之前,现在,以后。即使坐在同一房间,似乎,他们也隔了咫尺天涯的距离,程旭打赌,路云已经忘了在前一天还拦住自己问书店搬家了没有,那是她每天都经过经常光顾的书店耶,只因书店前多摆放了一只太大的广告牌,路姑娘就找不到了,拉住程旭问,“三联书店搬了吗?”程旭几乎就想走上前,拉住她问,“丫头,你知不知道我谁?”可他没问,时机实在不对。他也天真的以为,他会有单独和路云相处的机会,可是,路云推掉了他后来的邀约。 程旭的姐姐程月得知爱弟铩羽,道,“那路家小姐想来必定标致。”程旭默认,程月分析建议,“女孩子但凡生的好些,眼睛就长在头顶上了。其实那些风花雪月,你侬我侬都是假的,娶妻娶贤,家有丑妻是个宝,能帮你传宗接代守一头家就好,你要求不要太高。” 程旭还没答话,程妈妈已然不乐,“你也知道你弟弟身负传宗接代的责任,还要他娶个歪瓜劣枣,影响下一代嘛。我儿十分的人才,自当配个十分的人物才好。” 程旭本有郁闷,结果被母亲姐姐逗笑。他自幼丧父,自得一母一姐相依为命,一家人相互扶持,苦熬过来的,对程旭而言,只要家人平安,其余都可放下。 他也以为,自己可以放下路云的,可是夜里,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那水波摇动里的幻象里,全是她。天花板上在下雨,雨里是在树下躲雨的路云,衣服透湿,可怜兮兮,程旭放慢脚步,走上前,把自己手里的伞递过去。路云不太清楚他的意图,眼巴巴的望着程旭,程旭大是尴尬,把伞放在地上,掉头冒雨走了。还没等去向路云要回那把外面下大雨里面就会下小雨的伞,程旭再次搬家。虽然搬了家,可是他们还是会在这个城市相遇。他眼见她慢慢长大,从一个黄毛丫头,长成如花的女子, 在这个城市,他与她,或多或少,或长或短的,常常遇见,在街道边,公车站,地铁里,电影院,他赶着去打工她忙着系鞋带,他忙着应付考试她笑哈哈的啃根烤玉米,他忙于应付生计,她总是闲里有闲,这个年月,为什么有人可以象她这么闲?还有~~那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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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那么迷糊,她可以记得住宫崎竣和柴门文漫画里所有人物的名字,但是从来不记得自己出门前带的把新伞丢去了哪里,买杂志拿了杂志忘记拿找零,又或者拿了找零又忘了杂志的事情不胜枚举,不是熟人她不记得人家的相貌。 她又是那么不通人情世故,想什么都一派天真。一次在公车上,程旭亲耳听路云跟同学胡侃,她觉得混黑社会是件可以很浪漫的事情,如果进黑社会公司当会计,有没有可能和喋血江湖的黑社会老大发展出难忘的恋情?上帝知道,这可是让人~`~忍无可忍,不过,程旭似乎可以一忍再忍,乐此不疲,他爱她的糊涂与天真,甚至,愿意去保护她的单纯 奈何~~本以为这次相亲是个机会,原来只是老天爷开的玩笑。啊,她拒绝了我,因为我只是远远的注视着她长大,却什么都没跟她说过,没为她做过,当我以为已经走近她的时候,她却拒绝了我。 相亲后再遇路云,是在怡和医院的走廊上,那天,她是陪死党宋小令看望小令班上生病的孩子龙龙,龙龙是妇科李素渔的儿子。说起来,够复杂的关系。那会儿小令是子游的女朋友,可实际上子游喜欢的是素渔,追求小令,不过是为了多个接近素渔的机会。子游用心良苦,小令又何其无辜?但在那个时候,在真相没有呈现,伤害没出现之前,一切都还是美好宁和的。 “啊?你是牛仔外套?”乍见程旭,路云仿佛只记得程旭相亲那天穿的衣服,搜肠刮肚好几秒,才想起来爹娘说起好几遍的名字,“呃~~对不起,是程旭,呃~~程医生,你好。” 路云磕磕绊绊的问好让程旭发笑,这丫头傻起来的样子让人心疼,他带路云和小令去儿科,。 程旭走在前面,习惯的,左手不由自主的扯着右手医生制服的袖口,他一紧张就会这样,意识到自己的紧张,就更紧张了点,克制的把冒了点汗湿的手插进裤袋,放慢脚步,嘴里问小令:“龙龙是你们班上的小朋友吗?”眼睛禁不住瞟了眼路云,她好美,轻盈的象躲在森林里自在的小精灵。 “是啊,”听小令答:“我们都好喜欢龙龙,他又乖又可爱。今天中午他发高烧我们都吓坏了,没见过那样飚高温的,手脚冰凉,体温却高到40度,所以才给她妈妈打电话。” 路云插嘴问:“龙龙现在怎么样?是普通的感冒吗?” 程旭摇头:“不是,是心肌炎,不过还好,没到特别严重到发生心源性休克的地步,但是需要卧床休息一段日子。”又看了眼路云,她还是那么善良,对谁都关心,还记得大学时候把在酒吧喝醉的同学送回家,那时候程旭是那家酒吧的酒保。 小令和路云不太明白:“心肌炎是什么?龙龙的妈妈不是医生吗?怎么会让龙龙得这样的病?” 程旭笑:“医生也会生病啊。”再看眼路云,她的眼睛清亮而纯净,等会儿该怎么跟她提出邀请?喝杯咖啡?喝茶?晚餐?哦,不,还是去冰果店去用点草莓冰比较好。 很快就走到病房前,路云和小令说好累:“这么长的走廊你们医生巡防不是要累断腿?” 程旭不觉得:“很长吗?不会,我觉得很短。”是真的觉得短,哪天都不象今天这样短。到病房程旭进去把子游叫了出来。子游先说了龙龙的病情,不很严重,叫女友宽心,对于程旭路云和小令一起出现,子游表示惊讶,询问,“你们认识?” “认识的,”路云爽利的回话:“我和他相过一次亲,是同一战壕的战友。”说的又快又坦白, 怎么是战友?路云的回答害程旭几乎咬到自己的舌头,费好大力气才把那句‘我不是你战友’憋回去,憋的脸红脖子粗,吸下鼻子,程旭别过头,没看子游。 程旭的尴尬路云看不到。走廊的一头有几个医生,路云全神贯注的盯着,喊了声:“明宇?”翩然若蝶,跑了去。 程旭耳中听小令说:“哇,原来他就是谢明宇啊,真是玉树临风般的人物,难怪云云选了他。” 是她选择的吗?她相亲的时候一反常态的浓妆艳抹,原来是负气所为。眼里的路云,娇憨的笑着,披肩的发丝随着动作轻晃,走廊长窗外的阳光照着她干净的牛仔裤白T恤,玲珑如一颗会发光的小水滴,通透而不染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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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这样的笑容,是程旭记忆里的图片,在那些为了生计和学业每天忙着打三份工,过得颠三倒四的日子里,那些筋疲力尽的暗夜,挣扎着想起,拿出来看看,已经是莫大感动。如今,记忆里的路云,立体,鲜活,生动的在他眼前璀璨的笑着,有形有影,但是那份光芒不是因他而闪烁。程旭依然讲不出该说的话,想做的梦,她是他到不了的云。 后来,有个机会让程旭见到明宇。主任带他去医大参与一次手术,手术是在医大附院进行,过程顺利。手术结束后,程旭无聊在走廊乱转,看见走廊前不远的一间休息室,几个医生护士在里面聊天,程旭无意瞥见谢明宇?他握着一管毛笔,正和旁边一个医生说话,可能是个笑话,大家都在笑,程旭忍不住就走近点,听一个护士在催:“好啦,谢医生你就快点写嘛,写什么都可以。” “那好啊,就写,有个护士不是人。”即使是个小玩笑,谢明宇声音也轻且斯文。 众人又笑:“还真土,下面就写九天仙女下凡尘了。” 谢明宇不复多言,低首挥毫。程旭再走近点,见米白色宣纸上,墨痕历历:闲来一试七弦琴,此曲少知音,都因淡而无味,不比铮声淫。 程旭并不懂什么样的字算好,但是却相信,明宇写的一定是很好的,一笔一画,平平稳稳,工整气派,一见就知道是练过的。仔细看他的人,漂亮到几乎是精致的面孔,白制服纤尘不染,连脚下的皮鞋都干净的没半点尘埃,脖子上的听诊器规规矩矩的挂着,里面纯白的衬衣搭配了条蓝色条纹领带,程旭曾经在商场的男装部打工过,知道那条领带的市价有多昂贵,这样清俊无伦的谢明宇让人不能不自惭形秽。 盯着一个人看很久是不礼貌的事情,已经有人奇怪的问程旭:“先生你找人还是求医?” 程旭猛省,知道自己失态了:“对不起,我是怡和医院的胸外科医生程旭,来这边是观摩一台手术,刚才无意路过,见谢医生的书法写的漂亮忍不住进来看看,很抱歉,打扰了。” “哦,没关系,”答话的是谢明宇,“其实我的字不够好,小时候不愿意练,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现在更是差不多荒废了。程医生也懂书法吗?要不要凑个兴来写几个字,笔墨现成的。” “我”?程旭慌忙推辞,“不不不,我不懂的,不要说毛笔,我钢笔字都写的很难看。” “怎么这么谦虚?” 程旭尴尬的脸红:“不是的,我没有谦虚,我是真的不会写毛笔字。” “明宇,你才是谦虚吧,”进来的是医院的院长和程旭的主任,和大家打过招呼就拿着明宇的字赞不绝口:“真好,当真一派过庭书分,神采飞扬,妙啊,不过出入笔再回坐一点,行笔再沉一点回就更精彩了,字嘛,总是温润平和是至高境界。平时练魏碑吗?” “练的少,”明宇回答的谦逊恭敬:“不过经您一提点,以后就要多练了。” “嗯,是有女朋友了对不?那难怪时间不够用了。”院长话音一落,大家都善意而笑。 程旭悄悄退出来,别过主任,独自乘地铁回家,脑子里全是明宇和路云。 有才华的明宇,可以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彬彬有礼的明宇,他谈吐文雅,礼数周到。 体贴的明宇,工余的时间一定全给了女友,他应该够爱路云; 没有缺点的明宇,谁能看到他的缺点吗? 明宇身上所有的条件都是程旭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他没机会去练书法画画或者弹琴,幼年的自己,要帮着妈妈打零工,每天做一只只包装用的纸盒,一个纸盒只有几分钱,忙一天下来也赚不到一家三口一餐饭的费用。想到明宇脖子上的领带,再想想自己家里至今还会漏电妈妈也舍不得换的冰箱,下雨天就会有渗水的天花板,又想想兰花样娇嫩天真纯净的路云,程旭忽地心灰意懒,还要再争取吗?没有谁比明宇更适合路云了, 那天,他慢悠悠的走出地铁站,春夜的晚风迎面吹来,乍暖还寒,周围的人潮汹涌着急匆匆的在程序身边流动,程旭不急,曾经慌慌的忙着去上课去打工,拼着命的扑来扑去,是盼望着,或者有一天,自己忙忙的下了车,她就站在那里,象个美丽的意外,就对着自己说‘嗨,才转来,我一直等你。’可是现在,程旭觉得这个梦想至可笑不过。 子游曾问程旭:“你打算几时向路云表白?” 程旭心平气和道:“不表白了,因为她不在。” 她是真的不在,不在窗外,不在程旭的未来,还以为已经拿到爱的号码牌,以为无论向左向右,拐几道弯,都会等到她,那只是痴人说梦,既然走了这么久也不能走到她身边,程旭就打算放弃了,只是放弃,不是忘记。记忆里的路云还是十几岁的模样,在那个初露清寒的早晨,拿着她的语文卷纸,边晨跑边大声的念她的作文 “我的梦想,是做个稻草人,就那样,一直一直站在层层的稻田边,看得见青空坠长星,闻得到十里稻花香,下雨的时候披一蓑烟雨,有风的时候见杨花飞雪,在阳光灿烂的天空下,我可以懒洋洋的晒着太阳,感受我身上的每一茎脉络在阳光的温暖里变得轻盈,丰盛,我是暖暖的,幸福的稻草人,就可以那样,自由的唱—” 那个小丫头在生气,跑的喘吁吁的:“我写的~~不好吗?~~这个~~就是梦想啊~~,为什么~~一分都~~不给我,气~~死~~我~~了啦~。” 程旭早起送牛奶还有报纸,骑着单车故意放慢速度,边听边发笑,做个稻草人,不是没心没肺?这个叫梦想?轻碰了下车铃,丁呤呤声脆响,车子从路云身边过,看见的路云,粉粉的脸,恨恨的表情,干净的象草叶上露水样的人,那是第一次见到的路云。就是这个梦想变成稻草人的路云,在程旭的记忆里慢慢的沉淀成一张相片,无法复制,不可替代,永志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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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六,明宇去参加一个婚礼,应该是谢母去的,可谢妈妈实在是有应酬走不开,只得明宇代劳。其实谢妈妈都不想儿子去,因为对方是路家的亲戚,路云就是被他们介绍给儿子的,谢妈妈有气,气儿子被路云耽误了大好年华。明宇和路云的亲事不成,两家多少有点隔阂,谢母虽然不喜路云,可也不想就破坏和人家一直来保持的关系,说穿了,就是觉得对方尚有利用价值,否则花这心思干嘛?交代明宇。“早去早回,让人家知道你去了就好。” 明宇应付性点点头,拿毛笔往红包上写吉祥词。路云的表姨妈家姓曹,明宇记得很清楚,好像路家的事情,他总记得特别清楚。差点,他就要用毛笔去写一堆请柬,请那些亲戚来喝自己和路云的喜酒,今天,明宇不打算早点回家。 酒席设在酒店七楼宴会厅,明宇从电梯出来,就看到路云,虽然心情有点茫然,却被她那身打扮逗笑。站在一身雪白的新娘旁边,她穿套红色的小凤仙装,象只土土的无锡大阿福,但是土的很漂亮。剪裁合体的上装裹在路云身上,衬的她纤巧的腰肢不盈一握,或者说,是路云让衣服变得可爱。她没嫌弃小凤仙装象大阿福,兴头头的,把走在明宇前面的一对夫妇搞错了名字,人家明明姓安,路云却招呼:“陈先生陈太太好,欢迎欢迎。”明宇骇异。 新郎是老外,只管傻笑,没反应。明宇看到新娘和伴郎都快哭了,新娘一定后悔找了这样的帮手,明宇寻思,不知道云云是怎样在电视台混到现在的,哪天被解雇了绝对不是新闻。路云似乎发现弄错了,忙着鞠躬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安先生安太太,安先生长的好象电视里的陈家洛哦,所以弄错了,莫怪莫怪。”明宇长叹,这个理由~~~?真丢人! 安先生安太太确实未怪,笑了半天,“路经理好福气,生个闺女够伶俐的,下次陪你爸来我家玩,我请你吃自家烤的蛋糕,不过不可以再认错人哦。” 路云居然可以没心没肺的乐,明宇都想替她找个地缝钻进去。走上前,颔首向新郎新娘,“恭喜。” 路云笑盈盈脆生生:“请进,多吃点,这里的翠簪石斑卷和杏圆水鱼特别棒。” 啊,这丫头除了吃和破坏还真是别无所长啊,明宇想进去,忍不住又倒退两步,双手抱胸,礼貌文雅的对路云讲,“有必要提醒你一下,我名字叫谢明宇,是你的未婚夫,你不可以忘了。”说完,也没看旁边惊呆的新娘伴郎,径自进去大厅,哗,整云云一次好过瘾,明宇半低头,嘴角挂了抹坏笑。 路云推荐的那两道菜味道不坏,明宇没少吃,喜宴办的体面热闹,明宇不喜热闹,却希望,有天,自己和路云的喜宴也可以这样进行,如果能更热闹些也好,唉~~终究,还是喜欢路云的,仍然希望,她是自己今生的新娘,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其实,目前的路云,不是更符合自己最初的期望吗?明宇开始后悔戒指没带出来。 路云好像一直跟着新娘东转西转,没得停,明宇要了杯普洱,坐到大厅角落的沙发上等散席,等路云。眼前红色的裙裾摇摆,他等的人出现了,端了一碟子食物坐在他身边,问:“你吃饱了?” “嗯 ,吃饱了,”明宇点点头,“你好忙?” 路云苦恼皱眉,“别提了,又不是我结婚,弄的我比新娘还忙,啊`~什么世界?” 明宇但笑无语,看着眼前他最爱的女孩。空间沉默,气氛微妙,路云有小小尴尬,明宇则颇享受她的尴尬。 “刚回来会不会不适应?”路云总算找出一个话题。 “不会,我在这里长大,怎么可能不适应?就是比较忙,走的太急,好多东西没带回来,不方便,还要找同学帮我邮寄。” “干嘛那么赶?想回家过春节吗?”路云专心对付一只虾球,不小心把汤匙掉到地上,明宇弯腰帮她捡,心潮起伏,为什么她可以这样没所谓的问这个问题?她根本没放在心上吧,虽然答应等自己,却等的一点都不专心,这样想着,动作就停顿了,仍弯了腰,抓着那只汤匙,转回头,浓黑的长眉轻拢着,深深凝视路云,“我是为了你啊,你都不知道吗?”
2008年02月01日 1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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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路云去找明宇,正好遇到明宇送他的朋友出来,一位看上去很是志得意满的中年人,中年人身边又傍了位打扮的端丽高贵的年轻女子。明宇礼节性的给路云介绍,“大宇建设的杜经理----。” 路云造次,不等明宇话说完就招呼,“杜先生,杜太太好。” 杜经理没什么表情,他旁边的女子却脸色变了变,路云一向不会察言观色,没看出不对来,只顾说话,“我叫路云。”语气象是和小朋友说:“我是路老师。”明宇对着墙壁,不被察觉的翻了翻眼睛。 杜经理好风度,与路云招呼,“早听说过明宇和路家的千金即将联姻?今天见了,哈哈~~明宇,你好福气,路小姐`,我与令尊同行,经常照面的,虚长你几岁,不要那么生疏,称呼声大哥好了,我和明宇很熟,常一起打高尔夫的,下次你一起来。” 路云摇头,“我不喜欢玩那个,好闷的。”又问:“杜太太也喜欢玩高尔夫吗?” 明宇不等人家回话,拦了路云,“你先去我办公室等我吧。”说完送朋友出去。明宇后来数落路云,“你不清楚就不要瞎说好不好?你就知道人家是杜太太,永远这么没分寸,帮不上忙净添乱。” 路云大奇,“不是杜太太?那样子那么亲密,是杜小姐吗?我弄错了他们可以纠正嘛。” “怎么纠正?”明宇简直抓狂,“是见不得光的姨太太,原配不可能那么年轻啦。” 路云嘴巴张老大,半天说句,“这么明目张胆还叫见不得光?”后来就生气,说明宇,“你怎么净和这样的人混一起,近墨者黑。” 明宇闭嘴,沉默是金,路云见明宇面孔黑黑,忍了,没说话,忍到半夜没忍下去,凌晨三点电话给明宇,“都快十点了,怎么还没上班?” 明宇迷迷糊糊起来,想去刷牙洗脸,又瞅瞅外面天光暗暗,怎样也不象早晨十点,瞥眼钟表,气的发昏,去打路云手机,路云关了,若打坐机,势必吵到路家二老,闷声气到天亮,上班时间给路云电话,路云刚挨过批评,她睡晚没起来迟到了,对于凌晨凶铃的解释是,“谁让你和那种人混的,你再混就会和那家伙一样混蛋了,警告你一下。”明宇不能发脾气,女友已经迟到被批,就算是惩罚过了,可是十分不甘心,忍!!! 他已经一忍再忍了,已经低落到尘埃里了,为什么?为什么还是走到了山穷水尽? 是不是真的覆水难收,原来爱情是有魔法的游戏,投入其中就无法收兵,不要以为谁就是赢家,其实每个人都在输。夜里,明宇根本毫无睡意,握着手里的半杯热牛奶,明宇有无力感,热牛奶,应该无法救赎他的睡眠和挫败吧?终于彻底的无聊庸俗了一回,竟无意间仿足了戏文,两处相思两处愁,半点心事半点病酒,不成也不休。
2008年02月01日 1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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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令,我该怎么办呢?”路云愁了,“当明宇望住我的时候,我仍然会为他感到震动,我是想说的,说我不爱他了,让他不必为我浪费时间,可是我说不出来,我害怕看到他脸上失望的表情。” 小令问,“那你怕不怕阿旭失望?” “我在欺负阿旭,算定他只会宠我,不懂怪我,所以从不控制自己的情绪,从不体谅他的心情。” “一物降一物。” “阿旭只关心我心情好不好,现在他的心情好不好?”路云裹着大衣,和小令躲在阳台吹冷风,漫无目的的乱扯。路云想,明天再忙一天,后天就可以去找阿旭了,好几天没见到他呢,她那么怀念他温暖的笑容。 在现实面前,人类有时候显得特别天真,日子惯性的过去,以为自己手里拥有的东西一直都会在,一直不会离开,却忘了,这世界存在的无数变数。 因今年冬流感肆虐,怡和医院倒下几个医生包括医生家属,内科都快成传染病房了,医院里半数以上的医生护士都戴着大口罩进进出出的。程旭一直在心脏外科呆着,环境也还单纯,见人家戴着口罩就笑闹,“喂,你哪位?早知道混到今天这地步,是不是就把眼睛整成明星那样,好认点” 被叫去医大开会,关于这次流感的,其实和程旭专业不对路,既然被叫来也就来之安之。 程旭站在会议室门口,也捏个口罩,琢磨着要不要戴,有人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程旭回头,怎么?谢明宇?! “我回来了。”谢明宇斯文安定,似乎踌躇满志。 程旭沉静相对,略颔首致意,浅浅吊眉,不做回应,没道理自己跟他说欢迎回家吧?走廊上医生护士病人穿梭来去,人声却越来越远。程旭和明宇把医院的走廊当成角斗场,两人面对面,目光交错,眼睛里放出血滴子。 明宇开门见山:“谢谢你一直那么照顾云云。” 程旭针锋相对,“你没有替她说谢谢的权利。” 明宇冷笑,“你应该离云云远一点,现在她已经不需要你。” 程旭不肯相让,“谢医生真是这样认为吗?是不是需要应该由路云来告诉我。” 明宇眼神变冷,“程旭,我不会输给你!” “我从来没把你当成对手,要和你比什么。”程旭淡淡回应。 两位修长高大俊帅的医生穿着制服站在走廊过招,虎视眈眈的对视,走遭气流震荡。 医大的附属医院的会议室,坐了一屋子人,程旭明宇均在座,两人面孔板的象石像。事实上,这次的流感不是流感,它的名字叫sars•;•;•;•;这个会议室里的没人开心,主持会议的几家医院的院长也是忧心忡忡,与会的还有市领导,程旭觉得这次的事情真的大条了。谢明宇坐到他身边,小声说:“你也被派加入?”程旭只盯着明宇,用眼神做答,两人面面相觑,竟也顾不得继续你死我活的用眼睛练暗器,心里不由得都乱如丝麻,这一来,不知道能否平安无事,若有意外,路云该怎么办? 市领导正为大家打气,“我们要众志成城,打赢这场仗,非典可怕吗?可怕,我们都怕,就是因为怕,所以更要好好的保护自己平安,保护家人免受瘟疫的侵害,我们越怕越要赢,赢到这个城市没有SARS的存在--------” 坐在下面的程旭和明宇却觉迷茫,非典,瘟疫,首发的传染病,尚无疫苗,尚无特效药,尚不清楚确切的传染渠道,尚不知道有多大的危害性,死亡率有多高,甚至不是很清楚其确诊的指标是什么,一切都在摸索中,没有标准,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程旭和明宇只知道目前发现过的类似病患大多死亡,怀疑类似的正在做确诊,已经被确诊的都危在旦夕,还有一大批怀疑可能被传染的,市政府正在成立工作小组,务必将瘟疫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可是没人了解最大有多大,相对的小又是怎样小。 目前经过会诊被确诊为SARS病患最多的是怡和医院,单纯是本院医院的医生和医生家属在一个星期内就倒下了十个,考虑到怡和医院有栋独立的本想改建的旧楼,干脆放弃改建计划,将旧楼当作专用住院部,把病人集中到那里统一治疗,各医院抽调年轻的医生,给予怡和人力物力的支援,明宇就是被支援过去的。
2008年02月01日 1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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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沉默,路云奇怪,“喂,你说话啊。”对方还是沉默,路云只得,“不说话我挂了哦。” 终于有了回应,一把磁性声音略带调侃,“云云,是我,认错了吧?完了,这回又白了不是?” 路云停在街角,双腿发软,张口结舌,“阿旭---”一时间心思百转,这可是个误会,又叫声阿旭,喊的太急,几乎咬到自己的舌头。 “云云,我妈这里有不少口罩和消毒水,你过来拿点回去,这些日子要小心了,你也知道现在流行的SARS,谁也不知道情况到底有多严重,我把应该注意的事项都写在纸上放在我家,你记得看。” 路云靠在路边的一棵树上,不能说话,程旭又说:“谢明宇有没有告诉你我和他都要进入隔离区?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他,我们都会毫发无伤的出来。” “阿旭,你在哪里?”路云想见他。 “我在家,今天陪我妈说说话,大概有段时间没办法陪她聊天呢。”程旭硬按捺下被人错认后的失落感伤与思念,按捺下想见路云的念头,这一回,相见争如不见。 “阿旭,你也放心,我会经常去探望伯母。” “那我先谢你,你多保重,再见。” 夜色阑珊,灯火明灭,路云站在街边很久没动弹,阿旭!阿旭!!阿旭!!! 程旭去隔离区的消息,另程妈妈暗中垂泪,拉儿子的手,说:“联络一下你姐姐,告诉她,只要你不回家,她也暂时不要回来吧,听说美国那儿还没发现有这个病。” 程旭替母亲按摩肩膀,信誓旦旦,“妈,相信我,我一定会完好无损,噢,也不是,是完美无缺的回来,回来帮你马沙鸡,给你买糖炒栗子,陪你吃晚饭,顺便夸您象白雪公主一样青春永驻。” “你就知道白雪公主青春永驻了?” “知道,因为我妈年龄越大越美丽嘛。” “那是老妖怪好不好,”程妈妈笑,还没笑完,眼泪又往下掉,她一向从容淡定,这次儿子进入隔离区,却让她深深动容,可那是儿子选择的工作,既然入了这行,就要尽做医生的本分,要怪,只能怪这次的瘟疫。忍不住长长的叹气,“阿旭,你不用担心妈,妈会好好的等你回来。” 路云很懊恼,她后悔去表姨妈家帮忙什么婚礼,忙到没时间出来见程旭,现在他进去了隔离区,自己可该如何是好?上次见他还是春节前,程旭从怡和医院每年必办的春节聚会上逃出来,为忙翻了的自己送夜宵,他们靠在广电大楼下共享汉堡可乐后,程旭用摩托载路云回家,,路云怀念那夜水静河飞的长街,自己坐在程旭慢行的摩托后面,快乐如青草蔓延。 在程旭面前,路云常常是不讲理的,任性的,很难解释这是为什么,只要见到程旭的笑容,路云就觉得~~没关系,自己多坏都没关系,他不会计较的,那是种肆无忌惮的放松。 她曾答应亲手为他编织件毛衣当生日礼物,并确实有将这件事情付诸于行动,虽然,她在看着已经编织了两寸高的毛衣上面的大洞的时候,是那么的想说话不算话。
2008年02月01日 1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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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谢,”曲霞脸更红了,居然还加句,“明年你生日,我再织件给你。”话是对程旭说的,眼睛却看着路云,百分百挑战的意味。 路云,“那敢情好,您有心了。”摸摸毛衣,挑剔,“虽然这件的绒线质量不够轻软,弹性差了点,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对我们阿旭这样好。” 这回曲霞的耳朵都红了,路云的脸却是越来越白。子游捧着蛋糕盒子,也不管别人,拆开来边吃边看这出铁达尼号撞冰山。 路云这次发脾气去飚车,开了老哥路野的宝贝哈雷出去,她前面开,程旭骑着他的笑绵羊在后面追,后来路云就有状况,翻车!倒不是她技术很烂,主要是反应慢,后面有人超车喇叭狂响,斜里又冲出辆车,前面还有车迎头过来,路云就懵了,为什么斜里出来的车不打转向灯还对着自己过来?手不听使唤,完全不知道如何应变,幸好她懂得减速,掌握不好龙头左摇右摆,最终,冲到路边的一大片待开发尚未盖起高楼的草地里,人从车上滚出去。程旭惊的魂飞魄散,连滚带爬的跑过去,抱住路云,撕心裂肺,“云云云云-----” “我还没死,你鬼叫什么?”路云能说话,那缕逃逸的惊魂在见到程旭的瞬间已经回归七八成,并没觉得如何不适,就是额头很痛。 程旭满头脸的又是灰又是土,抓住路云,“你怎么样?有没有想晕想吐?来,看那边地方树叶,几片?” 路云头上被撞了个口子,也不知道伤口深浅,程旭拿手绢给她按住伤口,拨手机叫救护车,路云看到手绢就想起了给程旭擦嘴角可乐的曲霞,一时间怒火中烧,打掉程旭的手机和扶住自己伤口的手,大叫,“几片?TMD,一百八十六片" 路云气坏了,又不能说自己是为了曲霞在气,很没道理是不是?也不管地上被撞零碎了的哈雷,一径和程旭闹,“放开我,谁要你管我?好稀罕吗? 你放开我,混蛋,混球,臭鸭蛋;”,挣不脱还做了件河东狮惯常见的事情,干脆去咬他的手腕,程旭吃痛,咬牙苦忍,竟不发一声。后来等路云咬够了,指着手腕上一圈红肿的伤痕说,“你狼人投生的?”路云的脾气被程旭的隐忍打败,程旭问她,“你到底为啥不高兴?我一大早下班来找你,就见你骑你哥摩托往外冲。”路云有苦难言,自己要等明宇,却还要霸着程旭,她快爆炸了,自觉头上白发三千,烦恼长长 路云这次发脾气被家人朋友狠狠鄙视,小令说:“还真是没天理,你都在等谢明宇回国,承诺,温柔,没一点给程旭,居然有胆子要求人家对你三贞九烈守身如玉?凭什么啊?” 路野也说了:“谢明宇的朋友你认识几个?你有真正走进他的生活吗?切`~我要是阿旭我非把你撂路边不可,你根本脑子进水。对了,你赔我摩托的修理费。” 一家人全倒戈向程旭,路云面壁,是够不可理喻,奇怪当时自己怎么就可以那么理直气壮?汗~~当真是脑子进水。 后来程旭终有所悟,有意无意的说起,曲霞只是来进修的,现在回县城了,那件毛衣他当然没收,不过不管收不收,向人家说句谢谢都是正常的。 路云明明听进去了,装没事,也有意无意的说,“你那天过生日上班忙,要不要补过一下,骗厨神庄子游烧顿好吃的,我也沾沾光。” “想让我出卖朋友,你说我会不会?”程旭嘴里没句正经的,拿手机出来拨号码,“我会!朋友就是拿来出卖的。” 路云笑,笑着笑着,回转头的一瞬却觉心酸,这就是阿旭,从来都这样,他是从来没对路云说过那句“我爱你”,他只是象把很大很挡雨的伞,默默的为她撑起一块晴天。不让她流泪,不让她难堪,不让她有负担,他宠她,都快把她宠坏了,宠的无法无天。 路云还记得第一次和程旭吃饭,是在子游宿舍,小令过生日,烧得一手好菜的子游说要弄几个好菜色让小令开心,找路云陪小令,找程旭给他打下手。 那天,子游故意说,“云云,知道阿旭今天为什么这么卖力不,因为他是想讨好你,我们程旭可是很喜欢很喜欢你的哦,考虑一下啊,他可能比谢明宇更适合你。” 路云有些惊愕和尴尬,一时不好说话,倒是程旭拎把菜刀,效周星驰般大笑三声,转过身来道,“嘿嘿,被你们看出来了?你们知道的太多了" 小令率先哈哈大笑,路云也被逗乐,那本可以挑破的窗户纸就被程旭手段拙劣的又被胡上了。路云曾经以为那只是子游和程旭设计的一个玩笑,后来慢慢知晓他的心思,也就慢慢了解他那些漫不经心的话语下的宽容,他只是为了她而已。 记得不会跳舞的他带她去跳舞,握着路云的手数着拍子,小心翼翼,跟路云说,“我们医大男生多女生少,怎么跳舞?一直没学会,再说我不是忙着打工吗?诶,你不要和我聊天,我会数错拍子。” 路云笑,“你抬着头也能数拍子啊,低着头怎么跳舞?” 程旭继续数拍子,“我看着点就不会踩到你的脚啊,你穿凉鞋,踩到多痛。” 路云笑不出来了,握住程旭的手忍不住紧了紧,紧到可以感受他掌心温热的脉络,原来,他掌中的宠爱,画的那么那么那么长。 现在呢?路云掌中缠绕的掌纹,硬生生被剥离,要多久才能再见到他啊,已不知站在街边多久的路云忍不住摊开手掌无助的注视自己的掌心,不得不承认,原来她对程旭的感情,比自己想象的要深得多,深得多。
2008年02月01日 1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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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啊,路云是他的绿草茵茵,是他的流水潺潺,是在他黑白革命片旁边放映的那部彩色好来坞大片,生活会因她温暖而灿烂着,明宇不能失去路云。 他电话给路云,“你今天结婚吗?” 路云声音清脆依旧,笑呵呵的, “噢,明宇,我开玩笑的,当时是----” 打断路云,明宇兀自说:“你老早答应嫁我的,当时的分手只是一时激动大家说话说太绝,因此否定我对你的感情对我不公平的,你谁都不可以嫁,谁都不可以爱,你是我不听话的逃妻,乖乖站在原地不要动,等我抓你回来。” “谢明宇?你很不讲理诶,我不是你逃妻好不好?我和你婚约已经作废,你没理由要求什么。” “你已经不爱我了是不是?”明宇的嗓音沉沉,鼻音重重。 “明宇,这和爱不爱没关系,我只会给你添麻烦,我们并不适合啊,我不是你要的女孩子。” 明宇霸道,“我不管,我要你等我,我说适合就适合,云云,你当然是我要的女孩子。” “好,我等你回来。” 是路云说的,等他回来,现在他回来了,尚未来得及与她相叙,却不得不与这只粗糙的大猩猩相处。 走在怡和医院陌生的走廊上,明宇看到程旭,正和一个头发束在脑后的男同事说话,程旭应该和他很熟,用拳头捶人家胸口捶的熟门熟路.明宇从程旭身边走过,心不甘气不忿,甩一句,“ 上班时间是拿来聊天的吗?” “要你管。”程旭不示弱回应。 “那是谁?我们医院的?样子很欠揍。”和程旭说话的是子游,皱眉头。 “不是,医大附院派出来的医生,谢明宇啦。”程旭拉好口罩,“子游,我先去忙,等等我们电话联络。” 庄子游目送程旭走远,还有前面笔挺的象杆标枪样的谢明宇,这次,轮到他眼睛睁老大,不是吧?这两个人搭一块儿?!!! 程旭和明宇真有点不是冤家不聚头的意思,两人被安排在同一组,真是~~让人无话可说。在ICU抢救的第一个病人是程旭本院同事聂铃,程旭和聂铃也就是半个多月没碰面,再见的聂医生躺在病床上,瘦到脱形,她呼吸窘迫,乍见她痛苦的几乎扭曲的神情,程旭和明宇吓的楞了楞,还是护士先冲上去。上了呼吸机做人工通气,麻醉师插管的时候,眼见着大量分泌物涌出来,程旭蓦然想到李素渔和子游。 刚刚在走廊上,程旭见到子游没去旅游还挺高兴的。子游告诉他没出去的原因,“素渔生病,我怎么旅游?” “怎么了?” “发热,她与确诊为SARS的呼吸内科聂医生接触过,现在列为疑似。” 程旭眼睛睁老大, “那你呢?你没接触过李医生吧?” “我有照顾过她,”子游看起来没有太多担忧,“心爱的女人生病我怎么可能袖手旁观?阿旭,给我祝福,等素渔病好了,我会马上和她结婚。” “咦?结~~婚~~?”程旭除了眼睛,连嗓门都大了,“你是说结婚,那就是说,李医生她接受你了?” 子游扶扶他的眼镜,样子居然很臭屁很臭屁。 “恭喜恭喜,子游,你守得云开见月明啊。”程旭真心的为子游高兴。问,“渔姐现在怎么样?” “热度暂时退了。”子游扬扬手里的X光片,“胸片没有改变,有点干罗音,我想,或者只是普通感冒``````”
2008年02月01日 12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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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聂玲的时候,程旭暗暗祈祷,老天,让素渔感冒就好,哪怕感冒的时间长一点。 工作非常忙碌,不过是刚运行第一天的隔离区,就接到别家医院转进来的十来个重症,程旭和明宇自然拖延下班时间。后来,隔离区的医护人员,基本上是下午四点吃午饭,晚上十点吃晚饭。有日,程旭看电视新闻,知道,非典已经不只在自己住的这个城市流行,几乎,每个城市都有了。 报纸上说:救护车的司机运送病人的时候也要穿防护服,因为戴两层口罩不够好用,救护车司机的传染概率偏高。程旭躺在宿舍的床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隔离区外面的新闻。特别拨给隔离区医生的宿舍是老房子,旧而空旷,程旭和明宇竟同一间,这样算不算狭路相逢? 明宇在抽烟,慵懒的靠在窗户边上,缭缭烟雾里的他看起来有几分疲倦,无意识的玩弄着一只银色打火机。忙了十来天下来,他一向维护保养的滋润顺滑有型有款的头发已经没型了。程旭还好,反正他一直平头的,无所谓有型没型。 本来明宇平时有空就泡龙井,现在和程旭一样喝白开水,懒得冲茶。平时他会用点古龙水,现在嘛,左右身上全消毒水的味道,古龙水就下岗了。隔离区的医生和护士又分别倒下了一个,人手显得紧张,每天都有大批病人转进来,现在医院正考虑,把病人集中在一起的想法会不会是个烂主意,因为明显的病房不够用。无论怎样,程旭都觉得,当初想的太简单了,以为不过呆个十天半个月就能回家是不慎重的,当然他不会认为自己回不去了,嗯,也不全对,他怕自己回不去,也卯着劲让自己回去,非回去不可。 程旭放下报纸把关于非典的资料和药学又拿出来翻,看能找出点什么不。目前非典并无特效药,病人分了几组,每组用药不同,希望能找出最有效的方法。 程旭发旧的药理学,夹了些琐碎的东西: 一片枯的葵花花瓣,有年夏天,路云从县城回家,再回来的时候带给他了一朵葵花,葵花是开在她家阳台上的。 一缕乌黑的发丝,那年,她生他的气,从他身边挤过去,留在他纽扣上的。 一只老旧的护身符,他生日的时候,她送的。 其实,只要耐心等待,在时间的魔法里,旧旧的药理书也会变成百宝箱。 宿舍空气里飘着淡淡的烟草气息,程旭瞥眼谢明宇,他坐在窗台上,靠着窗棂,望着月亮的侧面十分清秀。这个样子的明宇静如远山,略有忧郁,很象子游,看上去比盛气凌人的时候让人少讨厌点。很难想象,就是现在这个看上去斯文有涵养的战友,曾经让路云那么那么的伤心欲绝过。 程旭第一次听说路云伤心了,是从子游口里,子游转述小令的话,有点三八兮兮的,“昨天路云和他男朋友吵架了,被男友丢在路边,她很生气,就去搭公车来来去去的杀时间,一直杀到半夜才回家,你也知道,昨天晚上好大雨。”然后加一句,“好男人不应该把女朋友丢在路边的,也不应该让女朋友孤单一人搭公车去游五个小时的车河。” 程旭只淡淡说,“每对情侣都会吵架,他们不是已经和好了吗?” “哎,程先生,你现在不争取,等路云结婚后发现她根本不幸福你就什么都做不了,悔之晚矣。” 子游不罢休,“女生都很笨的,特别是在年轻的时候,眼光奇差,总是找不对珍惜自己的人,你真的可以放心吗?” “我不放心,”程旭说:“问题是不放心又怎样?破坏人家感情的事情我做不出来,我妈会打死我。” 子游对着程旭笑,假假的,呲一口白牙,“可我现在就很想打死你。” 程旭当然没被子游打死,他只不过也学路云,坐了大半夜的公车而已。傻傻的,搭她可能乘坐的公车,坐她可能坐的位置,走她可能走的路,做她可能做的的事,一路收集她的回忆。昨夜,西风凋碧树,若今夜有雨,是不是可以离她近一点? 程旭很想找个机会见见路云,偶遇就好。有一次,在鲁瘸子豆花店竟然真的遇到了,路云见到他,从人堆里挤过来,与他同桌共食。
2008年02月01日 12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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