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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科普一下。
国家体育总局 下属单位 信息中心
职责
承担国内外体育信息的收集、研究、咨询和服务保障;承担全国体育系统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大型体育比赛电子信息工程的组织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我国电子竞技运动项目的管理等。
下辖电子竞技项目部 http://www.sport.gov.cn/n16/n33193/n33223/n35604/n2347960/2349940.html
2004年电子竞技项目成为中国体育第99个项目。
(那些说信息中心领导是来旅游的可以闭嘴了。)
这个部门就好比,游泳中心,体操中心的级别吧。
2013年 WCG这个最负盛名的电竞圈世界赛事落户中国,在昆山举行,组织单位里就有国家体育总局信息中心
这次赛事的重大影响就是,至此之后WCG停办再不举行。——当然我可没黑是因为国家体育总局信息中心的插手。
2014义乌国际电子竞技大赛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浙江省体育局、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主办,义乌市人民政府、北京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办,以魔兽争霸3(个人)、FIFA Online3(个人)、英雄联盟(团体)为本届大赛的正式比赛项目。本届大赛与第9届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同期举办,大赛与展会的良好互动将更有利于电子竞技运动及产业的整体培育。 ——传说中的IET大赛。
另关于奖金上缴问题
《国家队运动员有奖比赛奖金管理暂行办法》(应该是最新的了)
第五条 非奥运项目或参加职业比赛的奥运项目国家队运动员有奖比赛奖金的分配办法,单项协会可根据运动员培养的投入方式,并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配办法,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其中,奖金总额的10%捐赠给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建立运动员、教练员保障基金。
第六条 单项协会应为获得有奖比赛奖金的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交税就是按偶然所得税,交20%)
国家队运动员的解释
参考中国篮协后来专门制定了《国家队篮球运动员商业资源开发合同》,对于入选国家队队员的商业开发权利做了更细致的规定。比如,该合同中约定,“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与乙方国家队运动员身份相关的所有商业开发权由甲方统一管理和经营。” “‘乙方国家队运动员身份’是指乙方穿着国家队队服,或使用国家队的有关标志,或代表国家队参加各种训练、比赛及各种公共活动,或其他可以使人合理地推断、联想其为国家队运动员或直接、间接宣称或表明与国家队的关系的情形。”
电竞这块貌似没有相关规定,要不就是我没找到,但是官字两个口,你懂的中心书记都来了,给你个国家队运动员的定性是一点都不难的。
关于个税
按免税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就是不知道TI4算不算国外组织,或者国际组织。
最后,目前中国5只战队都有奖金可拿,高达4500+万人民币,要是按全额上缴,得缴1000+万,你们觉得总局信息中心的书记来了,是为了鼓励和发展电竞么?这到底是好事呢,还是好事呢,还是好事呢?
2014年07月21日 07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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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 下属单位 信息中心
职责
承担国内外体育信息的收集、研究、咨询和服务保障;承担全国体育系统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大型体育比赛电子信息工程的组织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我国电子竞技运动项目的管理等。
下辖电子竞技项目部 http://www.sport.gov.cn/n16/n33193/n33223/n35604/n2347960/2349940.html
2004年电子竞技项目成为中国体育第99个项目。
(那些说信息中心领导是来旅游的可以闭嘴了。)
这个部门就好比,游泳中心,体操中心的级别吧。
2013年 WCG这个最负盛名的电竞圈世界赛事落户中国,在昆山举行,组织单位里就有国家体育总局信息中心
这次赛事的重大影响就是,至此之后WCG停办再不举行。——当然我可没黑是因为国家体育总局信息中心的插手。
2014义乌国际电子竞技大赛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浙江省体育局、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主办,义乌市人民政府、北京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办,以魔兽争霸3(个人)、FIFA Online3(个人)、英雄联盟(团体)为本届大赛的正式比赛项目。本届大赛与第9届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同期举办,大赛与展会的良好互动将更有利于电子竞技运动及产业的整体培育。 ——传说中的IET大赛。
另关于奖金上缴问题
《国家队运动员有奖比赛奖金管理暂行办法》(应该是最新的了)
第五条 非奥运项目或参加职业比赛的奥运项目国家队运动员有奖比赛奖金的分配办法,单项协会可根据运动员培养的投入方式,并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配办法,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其中,奖金总额的10%捐赠给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建立运动员、教练员保障基金。
第六条 单项协会应为获得有奖比赛奖金的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交税就是按偶然所得税,交20%)
国家队运动员的解释
参考中国篮协后来专门制定了《国家队篮球运动员商业资源开发合同》,对于入选国家队队员的商业开发权利做了更细致的规定。比如,该合同中约定,“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与乙方国家队运动员身份相关的所有商业开发权由甲方统一管理和经营。” “‘乙方国家队运动员身份’是指乙方穿着国家队队服,或使用国家队的有关标志,或代表国家队参加各种训练、比赛及各种公共活动,或其他可以使人合理地推断、联想其为国家队运动员或直接、间接宣称或表明与国家队的关系的情形。”
电竞这块貌似没有相关规定,要不就是我没找到,但是官字两个口,你懂的中心书记都来了,给你个国家队运动员的定性是一点都不难的。
关于个税
按免税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就是不知道TI4算不算国外组织,或者国际组织。
最后,目前中国5只战队都有奖金可拿,高达4500+万人民币,要是按全额上缴,得缴1000+万,你们觉得总局信息中心的书记来了,是为了鼓励和发展电竞么?这到底是好事呢,还是好事呢,还是好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