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岭镇】-公路不是交警的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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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KOWO 楼主
很小的时候,我就会唱一首儿歌,歌词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可是,如今再让我唱这首歌——对不起,我肯定会这样改词:我在公路上,开着一辆车,遇到查车点,无故被罚款,把钱交到交警手里边,交警点着钱,不给罚款单,我气愤地骂了一声:交警,混蛋! 之所以如此诋毁某些交警,主要是因为看了一篇报道引起了心中的愤懑。这篇报道题目为《河南三地交警协警上路拦车乱收费》,见大河网12月11日新闻中心聚焦河南频道。反应的是河南许昌和平顶山交界处的襄城县、郏县、舞钢等地的公路上有交警乱收费的现象。报道称,特别是在郏县洛郏路黄道路口、东环路与洛郏路交叉口和东环路汝河桥附近,常年设置了三个查车点。本地车辆交过‘年费’,一般不管。如果是外地车辆,主动交款不要罚单,一般都是50元到100元不等。 说实在的,人民警察一直是我的崇拜者,无论是民警、交警,还是刑警,我都是非常尊敬的。我敬仰警察,因为他们肩负着维持治安、巡逻街道、指挥交通等诸多职责,是惩恶扬善的英雄,是人间正义的化身。他们的行为与丑恶不染、与龌龊无关,但河南三地交警和协警上路拦车乱收费的事情却我对某些警察有了看法。从这篇报道中,我们看到了个别交警的丑恶嘴脸,他们是交警队伍中的败类,就像俗话说的那样,一个死老鼠弄坏了一锅粥,严重影响了整个警察队伍的形象和声誉。其实,交警的主流还是非常好的,令人痛恨的事情总是有一些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搅乱了“一潭清清的池水”。也许,就是这几只“死老鼠”从中作梗的缘故,我还是感到了一些异味。 公路是国家运输的动脉,也是经济发展的枢纽。多年以前,打击公路三乱就是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也是国家整治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打击对象。几年来,通过各部门的重点整治,已得到了明显遏制。没想到,却在河南襄城县、郏县、舞钢等地的公路上死灰复燃。他们在公路上违规设点,随意查车,胡乱罚款,并不是为了真正地纠正车辆的违规行为,而是挖空心思寻找行车的“毛病”,想方设法地中饱私囊。如果没说错的话,他们的动机就是为了借公路这块跳板,丰富个人的口袋。很显然,公路成了他们生财的“道”了。 俗话说,猪往前拱,鸡往后抛,各自都有各自生存的窍门。人类亦然,为了生存和更好地生活,就必须想尽各种办法去挣钱。但是,挣钱必须走正道,方能心里舒坦。然而,这些交警却凭着国家赋予的执法权利,超越职权,淡化职责,走上了另类发财的“捷径”。他们身为执法人员,竟然充当着公路三乱的主谋,无视党纪国法的威严,不顾行车司机的怨声载道,查车不出示证件,罚款不开具罚单,其行为与车匪路霸有何异样?更何况,有的查车人员还是不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协警?不难判断,这是执法权利的滥用,也是所属部门监督的不力,更是对警徽的侮辱和亵渎。究其行为,既削弱了交警执法的形象,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警察是一个神圣的职业,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其分类也有明显区别。在这个新闻事件中,不论是名副其实的交警,还是派出所的治安员,都是借警察的名义在公路上糊弄群众。在人民的眼里,俨然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对待这样的害群之马,人民是不会宽恕的,国家更不会手软的,其后果可想而知!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奉劝这些交警们,赶快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如果依旧把公路当作发财路,那么,到头来,你断的不只是财路,还有宝贵的人生之路……
2008年01月27日 12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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