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一根铁棒引发血案后的猜测
偃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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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6
假如窒息 楼主
一日无聊,坐在马桶上翻看几乎是广告传单的同样无聊的<<大河报>>,一则消息让我产生无限联想! 报纸上说,某地一张姓青年从邻居家借一撬杠去山上干活,途中遇一农妇,该青年欲行不轨遭反抗,于是拿撬杠将该女杀死,撬杠遗留现场,该青年外逃,最终被警察抓获,并被法院重罪裁决! 简单的不能在简单的案例,但由此我想到了我们"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交警同志,如果按他们惯例的处置模式跟法规制定模式,一定是撬杠的主人被抓,至多是撬杠主人被抓后举报该青年,然后该青年才被抓!事情必然是这样的,不信我可以举例说明:闯红灯与超速的处罚告知单子一般是寄送车主的,理由是:1.车是你的,闯红灯属于你监管不当.2.车虽然允许出借,但是由于你事前没有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所致.3.他们没有去甄别车是不是车主开的义务!于是我想,还好治安警察看问题的深度还是有的,不然撬杠的主人必然因为出借撬杠承担责任,假如他忘了把撬杠借给谁了将更倒霉! 粗评:新的设计这种处罚模式的人简直不可理喻,陈旧的武断的立法观念不假思索的在法规上出现,车仅仅是一种工具,在违法行驶的过程中,驾车人才是违法主体,他们不去深究违法人而直接去处罚车主,他们的想法肯定是通过车主去约束驾车人的行为,诚然,对与执法者他们的执法程序简单了,工作量也减少了,却让平常的,方便的民事行为变的复杂了,试想,别人跟你借车时你必须先查验人家的执照,然后告戒人家别利用车辆去违法犯罪,最后再通篇讲解交通安全法规,并订立意外责任协议!这本来是执法者的职责范围,却让普通公民承担,撇过是不是对驾车者有约束力不说,心里咋就恁别扭呢? 据此我作出以上段落三的判断! 
2008年01月25日 10点01分 1
level 9
写的不错,顶了
2008年01月25日 10点01分 2
level 10
顶!
2008年01月25日 12点01分 3
level 6
假如窒息 楼主
哈哈,真无聊,回复也删
2008年01月26日 11点01分 5
level 6
假如窒息 楼主
儿子最近戴一顶不知道那里找来的老式绿色警帽,拿一把玩具手枪,冲到厨房他妈妈那里,让他妈妈举起手来,嘴里喊“我是警察”“不许动”等,我看到了怒不可遏,一把揪下那顶破帽子大吼道:“你娘了头,当啥不好飞去当警察,你嫌骂你娘的人少么?”“当兵也不能当警察” 后来我觉得还是偏激了点,对于孩子来说,电视剧看多了,里面不食人间烟火的警察形象让他着迷了而已,可想想现实中的警察,心里老是不大带劲儿,但这个决心我是一定要下的,等他长大了,如果那时候的警察还是像现在的这个样子,打死我都不让他当,太丢人了点!
2008年02月26日 05点02分 7
level 7
7楼类和俺想类差不多。。。
2008年02月26日 08点02分 9
level 6
假如窒息 楼主
自己顶下
2010年03月29日 03点03分 10
level 0
笑死了,7楼
2010年04月13日 03点04分 11
level 6
115.50.66.* 11楼
笑死了,7楼
2010年04月13日 04点04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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