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绝代-李玉刚】消灭“粉丝”这个词
李玉刚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6
灵魂读舞 楼主
明星之所以成为明星,是因为有“粉丝”的存在,但现在,却有明星向粉丝们表态:不要崇拜我。《消灭“粉丝”这个词》这篇文章出自于作家周德东之笔,灵魂读舞看过之后,觉得讲的也不乏几分道理,我从中选出了一部分,推荐给大家,虽然这些言词比较尖锐,却是灵魂读舞一直想说的话。《消灭“粉丝”这个词》 周德东小时候,我尽写一些风花雪月的散文,如今,转型写恐怖故事。很多年过去,读者也说得上遍天下。这其中,不乏一些狂热的读者——有人徒步千里来到我居住的城市;有人半夜打越洋电话;有人甚至声称要默默追随我十五年,只要换我跟她在一起十五天;有人因为我的不接电话,多次找到我的领导和上级部门投诉;也有人经常通知我,说周六晚八点在哪哪哪条江边等我,如果我不到,那人会每周在哪个时间哪个地点等我,等一辈子………………我当然希望读者越多越好,我的目标当然是要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小说家。但是,我不喜欢读者成为我的粉丝,对我满怀崇拜。因为我觉得这种情感是不真实不可靠的。读者尊重我的勤劳,欣赏我的作品,这就够了。我认为:读者的你,可能是学生,也可能从事其他行业工作,但是,你有你自己的姓名,你有你的个性和脾气,你有你不同于他人的经历,甚至你有你的梦想,有你自己独特的指纹。我只是一个作者,你也只是一个读者。这种关系才是平等的,正常的。 读者。这个词语很庄重。 如今,时下的读者变成了粉丝,原本一个个尊贵的个体,马上就变成了缺乏个性特征、盲目从众、没有五官的一群。…………读者的你,可以喜欢一个作家、一个艺人,但请只是敬佩和尊重而已。请你永远保持好自己的重心,不被轻易被任何人所左右。那么,我会为自己拥有想你这样的读者,而感到骄傲。每个人都应该骄傲地活着,而不是盲目。 
2008年01月24日 12点01分 1
level 6
灵魂读舞 楼主
周德东,40岁,在“中国十大恐怖小说家”评选中名列榜首,出版恐怖小说13部,其中《三岔口》被著名导演李少红改编成电影《门》。
2008年01月24日 12点01分 2
level 9
灵魂读舞,你转的很好,与其说我们迷玉刚,不如说是我们追求美好的理想。
2008年01月25日 13点01分 3
level 1
这是作家在咬文嚼字读者也同样是五花八门的!
2008年01月25日 14点01分 4
level 7
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只能说"粉丝"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2008年01月25日 14点01分 5
level 1
在某种意义上,博主得观点是对的。 但是必须注重作者、歌者和舞者等演者的“引领”作用(当然也包括政界人物),这种作用必然产生不同程度的“追随和崇拜”现象。而没有这种“引领”作用,也就失去了这些职业存在的价值。因此就社会责任而言,他们是不能与普通读者、观众讲“平等”的。 不太同意这样的评判:“如今,时下的读者(在演艺领域恐怕就要包括观众了 )变成了粉丝,原本一个个尊贵的个体,马上就变成了缺乏个性特征、盲目从众、没有五官的一群。”
2008年01月26日 02点01分 6
level 8
崇拜可以,但是不能打扰别人的生活
2008年01月26日 08点01分 7
level 8
“ 崇拜可以,但是不能打扰别人的生活。” 同意沧桑的蓝血人的观点!
2008年01月26日 09点01分 8
level 8
崇拜可以,但是不能打扰别人的生活 作者: 沧桑的蓝血人 2008-1-26 16:59   回复此发言 同意
2008年01月26日 10点01分 9
level 0
周德东把我们叫做读者很幸福
2008年01月29日 10点01分 10
level 7
我引用春满园说的:灵魂读舞,你转的很好,与其说我们迷玉刚,不如说是我们追求美好的理想。我加一句,此文的作者很理性。
2008年01月31日 17点01分 1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