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党进来下 讨论个案列
新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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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8030 楼主
总公司A有下属分公司B,负责人C,C以分公司B的名义同D签署合同一份,盖有分公司B的印章,章是真实的,现C涉嫌诈骗(应该是合同诈骗罪),因为合同标的物不属于B或者C并且标的物一物多卖,我的委托人是D,现在的问题是如果C被定义为刑事犯罪,那么总公司A对分公司B签订的合同是否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请教大家下~~我被搞晕了~
2014年07月03日 10点07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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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8030 楼主
@自由的乌鸦
@坑蒙拐骗宋壮师
@ggq6820
@翼水寒兮
2014年07月03日 10点07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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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8030 楼主
2014年07月03日 10点07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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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8030 楼主
2014年07月03日 10点07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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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8030 楼主
2014年07月03日 10点07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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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8030 楼主
@_Menethil_
摸君
2014年07月03日 10点07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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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8030 楼主
2014年07月03日 10点07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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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8030 楼主
2014年07月03日 10点07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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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不清啊……合同内容是啥
2014年07月03日 11点07分 9
是绿化合同,重点是合同约定D给C 50万元保证金,现在保证金已经交付,但是C实际上未取得绿化工程的承包权
2014年07月03日 11点07分
回复 s98030 :先刑后民,民事怎么搞就不擅长了
2014年07月03日 1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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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还存在民事责任否?我觉得不存在了。合同都被认定为虚假,损失只能通过向罪犯追偿了。
2014年07月06日 04点07分 11
不一定吧,这个案例我觉得应该从C的行为是否为B公司的行为。合同是否无效,都不影响D向B、A公司求偿
2014年07月06日 05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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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应当承担责任。
2014年07月06日 04点07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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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工程就是事多
2014年07月06日 05点07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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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50条:相对人不知情的,负责人的越权行为有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将取得的财物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该单位对行为人因签订、履行经济合同造成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14年07月06日 05点07分 14
A总公司是否对B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看AB之间的关系了。
2014年07月06日 05点07分
回复 a8897753 :B是A的分公司,无条件承担责任。
2014年07月06日 08点07分
谢谢[勉强]
2014年07月07日 06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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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俺学过《合同法》,记得有一条是内容合法的欺诈合同不对抗不知情第三人吧
2014年07月07日 07点07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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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有责任。
2014年07月07日 07点07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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