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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之?」(注7)但是,朱熹并不屑於钻研大乘佛学,通透其 理,只知佛教(尤其禅家)的诱引威力,却讲不出佛教或禅家 所以「高似」(即「高明於」)儒家之处,反而站在儒家纯世 俗的伦理道德立场完全曲解了超人伦道德(而非反人伦道德) 的大乘佛教胜义谛深意,故云:「释氏非不见性,及到作用 处,则曰无所不可为,故弃君背父无所不至者,由其性与用 不相管也.异端之害道,如释氏者极矣!」(注8)如要反驳 朱熹这里的排佛论调,彰显大乘佛教的二谛中道高过儒家「 极高明而道中庸」之理,且进一步提出儒佛二家可以终极合 致之说,则必须点出儒家不但无法拒绝,却不得不接受的「 生命的学问」根本理趣,亦即我通过憨山德清的法语重新发 现到的「心性体认本位的中国生死学与生死智慧」这一点上 面.这就需要我们重新诠释儒家思想的真谛,尤其需要超越 传统儒家的思维限制,重新挖深已受禅学影响极深的儒家心 学之根本义谛出来. 然而我们在熊十力与牟宗三这两位所代表的当代新儒家 ,看到以儒家心学为基础而对整个儒家传统有所创新的「新 唯识论」或「道德的理想主义」,既不太承认大乘佛学尤其 禅家对宋明以来懦家心学的钜大影响,亦不接受来自印度的 大乘佛教属於中国文化,更坚决反对任何三教合一的主张. 熊氏在《新唯识论》开头即云:「今造此论,为欲悟诸究玄 学者,今知实体非是离自心外在世界,及非知识所行境界, 唯是反求实证相应故」:又云: 「印度的佛家,便把生灭的世界,说为无常.而隐存呵毁, 因有厌离或超脱的意思.……儒家哲学的思想,则以为:绝 待的大易,举其全体而显现为分殊的大用,或生灭的现象, 即於生生不息,而见为至诚;於流行而识得主宰.」(注9) 很显然,熊氏在这里联贯了孟子到王阳明的儒家心学 (亦即 我所说的「心性体认本位」) 与易传「生生不息,大化流行 」的(儒家独特的)「道德的形上学」,後来再由牟氏推演而 成「道德的理想主义」,以孟子以来儒家良知说为主观性原 则,易传的道德的形上学为客观性原则. 其实道德的形上学所具「客观性」甚至「绝对性」,充 其量也不过是心性体认或牟氏所云「逆觉体证」而後才有的 .也就是说,心性体认本位之上建立而成的所谓「道德的形 上学」,原是儒家的道德主体性理念投射到宇宙生成现象及 历程而有的结果.牟氏说:「本心仁体或性体虽特彰显于人 类,而其本身不为人类所限,虽特彰显于道德之极成,而不 限于道德界,而必涉及存在界而为其体,自为必然之归结. 」(注10)牟氏这里所云「必然之归结」的「必然」,绝不可 能是「逻辑性的必然」,而只可能是「实存主体性的必然」 .熊,牟二位一方面强调心性体认本位的心学为儒家的哲理 奠基,另一方面却又混同了实存主体性与绝对客观性,目的 当然是在通过心界与外界的双重道德化,抬高儒家「道德的 理想主义」为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最高哲学原理.熊氏於《十 力语要》(卷二)再答张东荪书云:「儒家与印度佛家,同为 玄学.其所不同者,一主入世,一主出世而已.……唯佛主 出世,故其哲学思想,始终不离宗教.儒主入世,故其哲学 思想,始终注重伦理实践.哲学不是求知,而是即知即行. 所谓体神化不测之妙,於庸言庸行之中,此儒术所以为可贵 也.」由是可知,熊氏(以及牟氏)所理解的儒家,仍是传统 以来偏重世俗谛层次的日常伦理实践,於此儒佛二家似乎很 难融通.但是,熊,牟二位应该承认,就实存主体性意义的 心性体认本位而言,二者确有契接会通之处.问题当然是在 如何重新诠释儒家思想的根本义谛了.
2004年08月03日 12点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