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被撤去著名商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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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100200 楼主
2014-04-24
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消息,日前上海工商下发公告,决定撤销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申通STO"上海市著名商标称号。
公告介绍,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申通STO"注册商标在2012年12月8日第17次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会议上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认定服务内容为"包裹投递:邮购货物的递送"。
上海工商公告称,2014年3月10日,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所属加盟企业违规承揽危险品快递业务,导致吉祥航空飞机临时迫降,危及民航安全,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根据《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为维护上海市著名商标的良好声誉,经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决定对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申通STO"上海市著名商标予以撤销。(中新网转载)
2014年05月10日 04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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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100200 楼主
国通快递)加盟网点上海胜飞快递有限公司违法收寄了一批禁寄危险化学品(丁烷便携气瓶),其公司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四条、《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我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吊销上海胜飞快递有限公司《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上海胜飞快递有限公司《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如下:许可证编号:沪邮20100521B。注册地址:万荣路958号。法定代表人:施海珍。发证日期:2010年12月15日,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4日。
2014年05月10日 04点05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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