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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这名字,人们肯定还陌生。因为在报道中,他叫“小许”。 说“男子171次恶意取款”大家就熟悉点了,这许霆便是那个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 说他是犯罪分子绝对正确,因为法院一审判决已经下来了,而且不出意外的话,二审也得维持个原判,即便不维持原判,他也得蹲个十年八载,简单点说吧,这辈子算是完了。 当然,这哥们还年轻,表现好的话,还能在晚年重返社会,表现得非常非常好的话,估计中年的时候也就能回到温暖的社会大家庭中了。 这么一分析,对这个小许,诸位也就不必感到惋惜,他走到今天完全是自做自受,谁让他贪钱?谁让他取了ATM里的钱还不站在原地,居然跑了一年之久?尤其令人发指的是,你一个小小的保安,没背景没靠山,你居然敢贪国家钱!你以为你是科级以上干部? 这种人不严办不足以平民愤,不严办不足以正党纪,不严办不足以正国法! 你要是个银行会计,你贪点钱也就罢了——咸宁某银行职员胡某看到了储户的存折密码,盗取该储户28万元存款,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楚天都市报》2005年9月2日)。问题是,你是会计吗? 最让人气愤的是,你居然把自己和ATM摆在同等的地位上来看待问题。我堂堂的城市户口、本城坐地户、国家重点大学毕业的高素质人材,站在ATM面前都得赔小心,它老人家若是给我假钱,少给我一半钱,我都得忍着。你凭什么?你凭什么就敢沾它的便宜?你以为它是什么?它是堂堂的国家金融机构(银行老大语)!你看着它个子小不把它当机构就是公然污辱我国的金融秩序!满街都是金融机构才是我国国力强盛之象征!你以为你那条街是美国的华尔街,一共才那么几家金融机构?跟这个城市的街比华尔街算什么玩意儿?!
2007年12月20日 14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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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什么好??你有什么权利讽刺别人?这样的事情你用到罪大恶极,你真是见过世面的人啊!!贪污公款,盗窃抢劫的人多了,你怎么不去骂他们??在这里欺负一个可怜的年轻人??他是错了?但没你说的严重!我看你的丑恶嘴脸比他还严重!你是欺软怕硬的狗
2007年12月21日 09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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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怎么不考虑行为人的动机和银行的重大过失呢?ATM机是金融机构么?要做扩大解释的话,不是有罪行法定原则么?怎么会做出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扩大解释呢?这个案子疑问太多了
2007年12月21日 1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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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妈的.高官贪污上亿都JB不判无期,哪有这么欺负人的啊.
2007年12月21日 1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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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 水浒传里的一句话 :大哥,反了吧.....
2007年12月21日 14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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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什么叫偷不?MD银行自己的错误。机子出错钱掉出来你不拿,你装你吗的B。。。。知道事情再说话。。。中国就是这样的社会,自己出了错还找个人。杀鸡给猴看。。。。都是个求
2007年12月21日 14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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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堂堂的城市户口、本城坐地户、国家重点大学毕业的高素质人材,你个傻冒,什么城市户口,农村户口
啊这
关户口个屁事啊你有病吧,你把你的地址贴上咱当面说说,我到要看看你这高素质人才高在那,,不把你B嘴打烂了.
2007年12月21日 14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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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你娘的狗屁!站着说话不腰疼!他妈的,看到这个事件气死老子了,太黑了,法院那帮人民喂出来的全他妈的是猪!!!操,把法院给炸了,砍他们全家!!!
2007年12月22日 11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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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你先别气,你要看一下他讽刺的是谁呀~~认真读一下,不要乱骂人啦
2007年12月23日 05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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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楼主真幽默啊!这样垃圾的银行,以后大家都不要去存钱啊!
2007年12月23日 07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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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去百度查查,这间广州商业银行最大控股人是广州市ZF,知道法院这样判的原因了吧,在当今中国仍然是人治、官治,而不是法治
2007年12月23日 08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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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都误会了楼主的意思了.. 你不知道他是反着说...他是在帮 许霆说话..你们怎么没看出来...一群SB
2007年12月23日 19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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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少卖弄你他妈的文笔,应该直接骂银行,写的不怎么样
2007年12月23日 20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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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谁SB,这种事情这个时候不该写这么有歧义的讽刺,你他妈是找骂,这是人家一辈子的事,再写篇,直接批银行以快人心!日了
2007年12月23日 20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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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你个畜生!不知道你滚进这里干什么???CNMGBD!!!!!!!!!!!!!!!!!!1
2007年12月24日 0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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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大家不要误会楼主!他是在为许说话呢,在反讽刺银行和法律。仔细读一读这篇文字吧。
2007年12月24日 0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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