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3
我知道你很多事。
譬如你喜欢穿白色T恤可每次却总会在打球后弄得很脏,走路喜欢左手撑腰,脸上八点钟方向有一颗很小的痣,习惯留很短的头发,不然头发扫到的地方容易长痘痘。
也知道你不爱吃鱼是因为五岁时被鱼刺卡过差点背过气,喜欢白色讨厌绿色不讨厌蓝色。最喜欢的乐队组合是Linkin Park和五月天。上网时看到腿长腰细的瓜子脸长头发姑娘会对我说:“看,这是我的style!”
不过可惜的是我腿不算很长,穿的衣服宽松到看不清楚腰的曲线,因为头发有点自然卷的缘故我一直不敢把头发留的很长,而且最最不能改变的是,我是标准的圆脸。
某一天上网,看到你的个性签名更新成“我爱在黄昏看谁的刘海,你爱在清晨打谁的领带”时,我独自郁闷了好久,过好久才敢问你你却笑我半天,满不在乎地说那只是一句歌词。
那个时候不只是你,就连我自己都觉得我自己傻。
你身边有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我只是其中一个,可他们未必像我亲耳听过你讲你当年被鱼刺卡的愤懑,亲眼见过你因上课睡觉被老师点起来的茫然、尴尬和无奈的场景,也未必和你一起聊着NBA的每场比分和MVP的得主。其实如果你上网的话会发现我和你聊的话都是从网上解说词上背下来的。因为球场上一群人抢球时,我甚至都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你曾说过我要是和你一样都是男生就好了,这样就可以更加毫无顾虑做一些更猥琐的事情。但其实当时你说这话的时候,我就想说的是你平时也没怎么把我当女的,要不然你也不会在40℃的夏天,在只要有女生的地方宁愿让整件衣服都被汗水浸烂,都不肯把衣服像其他男生拉起来,却在我面前就像旁若无人般能把整件上衣脱掉。
我认识你有六年零三个月,就在我计算第四个月的到来时你却说你要走了,去那个你爸妈为你安排的所谓有更好前途的地方念书。我送你的时候你都还在怪我没良心认识这么多年形象都邋邋遢遢就算了,怎么最后一面都不肯穿性感点给你看看。我说:真的是最后一面吗?你却开始沉默。我故作轻松笑着说:开玩笑的别太当真,你这个麻烦鬼走了最好,以后我就清净了,再没人说我不像个女生了。可为什么当你转身走向车中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时,我鼻子像吞了柠檬。后来我回家发现我因为急着赶去车站送你而忘在家里的手机上有一条你发的短信,推算时间大概是你上车时发的:你为什么不留我?你留我我肯定不会走了。心里突然像是有潮水起伏,咬着牙把短信点了删除,然后又重新打开你的短信框:
只是遗憾我不能成那个陪你走到最后的人吧。
2014年04月23日 01点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