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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扶风城关镇的新店药店内成天输液打针,简直就是门诊部。农民不知道‘药店’和‘门诊’的区别,看见人多就往那儿跑,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扶风城关镇一店药店违规行医给患者打针存安全隐患的情况。
民生热线热帖:扶风药店给人输液打针十余年 卫生部门是咋监督的
记者今天(4月3日)从扶风县卫生局了解到,接到反映后,扶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市场科成立调查小组,于4月2日上午,对位于扶风县城关镇新店街道中段的“新店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非法坐堂行医行为,现场勒令其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由于该药店以前就被行政处罚过两次,执法人员将根据规定将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网友“实话实说”反映:扶风县城关镇新店街道的新店药店内成天就是输液打针,简直就是门诊部,农民安全意识淡薄,不知道“药店”和“门诊”的区别,只要看见那儿人多就往那儿跑,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卫计部门调查调查,防患于未然,不要做亡羊补牢的事!
今天(4月3日)中午,扶风县卫生局给出回复,卫生监督所已对网友反映的新店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非法坐堂行医行为。扶风县卫生监督所医疗市场科执法人员4月2日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新店药店”聘请店员李某某(有助理医师证书)正在为前来看病的患者进行输液治疗。随后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诊疗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对患者以及店员李某某行了询问。
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通过对“新店药店”店员李某某的询问后发现,该药店是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检查人员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勒令其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并对诊疗活动中使用的听诊器、血压计、止血带、止血钳、医用剪刀、输液架进行了查封扣押。
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发现,“新店药店”于2007年、2008年就存在无证行医行为,扶风县卫生监督所于2007年7月27日及2008年6月25日对其存在的非法坐堂行医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过(2007年7月27日罚款人民币3300元、2008年6月25日罚款人民币2000元),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勒令其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仍继续开展非法诊疗活动的可视为情节严重。”而依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扶风县卫生监督所将依法将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014年04月10日 04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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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热线热帖:扶风药店给人输液打针十余年 卫生部门是咋监督的
记者今天(4月3日)从扶风县卫生局了解到,接到反映后,扶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市场科成立调查小组,于4月2日上午,对位于扶风县城关镇新店街道中段的“新店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非法坐堂行医行为,现场勒令其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由于该药店以前就被行政处罚过两次,执法人员将根据规定将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网友“实话实说”反映:扶风县城关镇新店街道的新店药店内成天就是输液打针,简直就是门诊部,农民安全意识淡薄,不知道“药店”和“门诊”的区别,只要看见那儿人多就往那儿跑,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卫计部门调查调查,防患于未然,不要做亡羊补牢的事!
今天(4月3日)中午,扶风县卫生局给出回复,卫生监督所已对网友反映的新店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非法坐堂行医行为。扶风县卫生监督所医疗市场科执法人员4月2日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新店药店”聘请店员李某某(有助理医师证书)正在为前来看病的患者进行输液治疗。随后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诊疗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对患者以及店员李某某行了询问。
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通过对“新店药店”店员李某某的询问后发现,该药店是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检查人员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勒令其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并对诊疗活动中使用的听诊器、血压计、止血带、止血钳、医用剪刀、输液架进行了查封扣押。
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发现,“新店药店”于2007年、2008年就存在无证行医行为,扶风县卫生监督所于2007年7月27日及2008年6月25日对其存在的非法坐堂行医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过(2007年7月27日罚款人民币3300元、2008年6月25日罚款人民币2000元),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勒令其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仍继续开展非法诊疗活动的可视为情节严重。”而依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扶风县卫生监督所将依法将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