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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生,台湾长大的亨利•李博士,曾在台湾担任警官。后来赴美深造,随即于纽海文大学担任刑事科学。数月前赴任康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李博士今天将担任检方证人向大陪审团提供该案的重要证据…这将是本州首宗科学破案的重大凶杀案。」 第1节 不眠之夜 一九七九年仲夏,美国康乃狄克州一个名叫伯灵敦的宁静小城彻夜未眠,全镇大批居民摸黑出动,拿著手电筒分道四处寻找一个名叫乔安娜的十二岁女孩,一名天真活泼的中学生。乔安娜参加夏令营的游泳活动,和其他参加活动的学生一样,在下午两点散营后就各自回家。在开营的头几天,乔安娜天天骑着脚踏车准时回家,但是当天下午,她的母亲在三点钟后仍没有看到乔安娜的踪影。 乔安娜的母亲猜想乔安娜是在散营后到同学家逗留了一会儿,就没有将她的晚归放在心上,觉得她会在四点钟前回家或打电话回家,但是过了下午四点钟,乔安娜仍毫无踪影,也没有打电话回家。她妈妈急急忙忙打电话给乔安娜的同学,这些同学都说乔安娜散营后没有去他们家,以往和乔安娜一起回家的同学也说乔安娜下午两点散营后就离开夏令营,独自骑车回家。 乔安娜的父母在傍晚找到了夏令营的主办人员。他们也证实散营后乔安娜单独一人骑着脚踏车回家了。 乔安娜与家人的关系恨融洽,平日与父母亲很亲密,也很听父母的话,在亲友的眼中,是个乖女孩。她的老师也说她平时与同学和睦相处,人缘很好,不是叛逆型的孩子。 自从参加夏令营后,同学都说她十分开心,根本不可能私自离家出走。 伯灵顿的居民大多是中等收入的白人家庭,从来没有发生过孩童失踪的案件,听到乔安娜没有回家的消息后,***马上组成一支二百多人的搜索队,开始延着乔安娜到夏令营必经的山林小道及附近地区搜索。 “乔安娜!乔安娜!”的叫声此起彼落,只听到山谷传回“乔安娜!乔安娜!”的回音,天亮了,搜索仍没有任何结果,没有人见到乔安娜的踪影,警方也没有接到任何线索。 ***局发现事态严重,第二天便组织规模更大的搜索行动,乔安娜的父母赶紧经乔安娜的照片印成传单,在镇上四处散发,看到人就拿着传单问“你有没有看到这个女孩?”平时乔安娜会和附近小孩拿着糖果挨家挨户地推销,替学校筹集经费,许多居民对乔安娜有很好的印象,因而更多人主动加入了搜索队伍。 乔安娜失踪的第二天,分头寻找的三支搜索队仍找不到任何线索。就在太阳快要
下山
时,在山区地带搜索的一名队员在离夏令营不远的树丛深处,发现一个土坑里裸露出一点白色的东西。大家赶紧跑过查看,原来是一双白色的球鞋,再扫开满地的树叶,发现了一具女孩尸体,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根本无法看清其面容。 搜索队连忙将乔安娜的父母找来辨识,虽然尸体已被烧得五官全毁,但是从尸体的体形及衣着上,他们认出这具尸体很可能就是他们那原本天真可爱的娇娇女。乔安娜的母亲看到自己女儿惨不忍睹的被害情景,突然间晕倒在地。 伯灵顿的***局和其他小镇的***局一样,主要是处理一些小型案件或交通事故,当地发生命案时,往往是由州警政厅来负责协助处理。州警政厅的刑警一得知伯灵顿发生命案,马上通知我们刑事鉴识化验室人员到现场协助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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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抽丝剥茧 刑警先从火柴盒下手,到哈特福市的一家电器公司查问火柴的来源。火柴盒仅是宣传赠送之用,赠送对象主要是与公司有生意来往的营建商或建材商,而在伯灵顿地区只送了两家客户。 刑警回到伯灵顿查访这两家公司时,发现其中一家姓纽浩斯的商家住在离乔安娜家不远的地方,其长子罗纳与乔安娜上同一学校,很可能两人认识。 不久,刑警按照我的指示挨家挨户寻找新油漆过的门窗时,发现一家住宅的车库门好像是不久前才用红色油漆刷过一样,便上前向屋主打听。屋主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先生,深居浅出几个月前他雇了一名叫罗纳的中学生将车库门上了一层红色油漆,这个十六岁左右的小伙子就住在斜对面,而斜对面就是纽浩斯家。 所有线索都指罗纳,但不论要逮捕罗纳或搜查罗纳的家仍需要更多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并非紧急情况,警察要搜查民宅或入屋逮捕嫌犯,必须先向法官申请搜索令或拘票。申请时警察必须附申请书,具有充分理由认为民宅内有涉案证据或被逮捕对象可能涉案。 不过,警察仍未掌握充分的证据,为此,警察决定以新发现的单刃小刀来试探罗纳,他们便主动到纽浩斯家去。布朗和怀特发现住宅的车道上停着一辆轿车,知道有人可能在家,就上前敲门。许久,仍没有人应门。又过了几分钟,才看到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妇女掀开窗帘的一角打开一条细细的门缝,瞧瞧外面敲门的人。 “我们是警察,想打听一些事情。”布朗说道。 “有什么事?”那女子紧张地问道。 刑警不想打草惊蛇,便说:“例行性访谈。” 她打开了门,警察问道:“你是罗纳的母亲吧,罗纳在家吗?” 这名妇女变得更紧张,急忙反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罗纳究竟闯下什么祸?” “没什么事,只不过我们想问他有关一把刀子的事。”布朗答道。 “他不在家。”她回答说。 布朗顺手将小刀的照片拿到她面前,问道:“你有没有看到这把小刀?” 她拿著照片端详了一番,想了一下,摇着头支支吾吾地连声说道“没用,没有。” 刑警抱著试探的心理再问道:“你能让我进屋内看一看吗?” 她马上警觉起来,问道:“你们想找什么?我已经更你们说过我没有看过这把小刀,除非你们有搜索票,否则你们别想踏入我的家门。” 罗纳母亲守口如瓶,又难以进屋搜查,但是她异常的举动反而坐实了刑警的怀疑。 就在转身离开之际,没想到在门外遇上了兴冲冲跑回家的罗纳的弟弟约尼。他们便拿著照片问他:“小伙子,你看过这把刀吗?” 他掠过一眼,马上回答说:“这不是我大哥的小刀吗?这是我老爸送给他的圣诞礼物,他将这把小刀当成宝贝,从不让别人碰的。” 怀特马上接著问道:“你知道这把小刀现在在哪哩吗?” 约尼答道:“他说他前几天不小心丢了这把刀这怎么可能呢嘛,自从我爸爸在圣诞节将这把刀送给他他就随身带着总是小心翼翼地保管这把刀我才不相信他会搞丢这把刀…” “约尼,不要乱讲话,赶紧进来!”罗纳的母亲站在门前大声喝住约尼,约尼只好挥手跑开。 警察决定等罗纳回来问个清楚。不久罗纳就回到家,当他看到屋外有警察时,马上紧张起来,但是故作镇定,不慌不忙地回答刑警的询查,当刑警问及他小刀的去处时,他支支吾吾地回答说,他放在楼上。 刑警叫他上楼去找时,罗纳化了半个多小时才下楼,告诉刑警他找不到小刀,可能不小心搞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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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检方的专家证人 在出任康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前,我曾多次到法庭替公设辩护律师作证,不过乔安娜是我走马上任以来首宗重大凶杀案。我们根据物证化验结果逮捕了罗纳,罗纳却坚称自己无辜,罗纳的父母也向报纸记者说,警方并没有令人信服的人证或物证来逮捕罗纳。康州法庭以前也没有单凭化验结果起诉嫌犯的前例,因而大陪审团开始传唤证人时,马上引起报纸和社会的关注。 在缺乏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大陪审团是否接受检方的起诉将完全依靠现场勘查检查结果而定。出庭作证的前一天晚上,我再次将所有的证据钜细靡遗地审阅一遍,觉得所有化验方法及结果都符合科学根据,并且完全可靠。 作证当天我穿上笔挺的西装,打上内人特地为我准备的领带,提着装满案情资料的公事包,一大早就赶到了法庭。 庭警将我带入一个安静的房间等候传唤房间很安静,我顺手桌上的一份地方报纸一看,头版上赫然有益则新闻,标题为《李博士将在乔安娜焚尸案为检方作证》,文章并不长,上面说,「中国出生,台湾长大的亨利•李博士,曾在台湾担任警官。后来赴美深造,随即于纽海文大学担任刑事科学。数月前赴任康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李博士今天将担任检方证人向大陪审团提供该案的重要证据…这将是本州首宗科学破案的重大凶杀案。」 文章十分简短,但却将我带到从大陆到台湾的成长岁月。我手握着这张报纸,脑海浮现出童年成长的漫长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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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学校生涯 入学第一天,教育长及教官就对新学员训话,询问新学员为何选择警校而成为警察队伍的一员。有的学员说,是因为以往被人欺侮,当了警察就没有人敢欺负;有的学员说,是因为警察很威风,能保护社会大众;有的学员说可以替将来做官打下基础。当问到我时,我就照实说,我放弃了海洋学院而选择了警校,主要是因为警校免学费,又有津贴,加上毕业后工作有保障。语音刚落马上引来哄堂大笑,但教育长及教官都对外报以微笑,肯定了我的成绩。 进入了警校,我觉得自己的人生进入了新的阶段。我完全舍弃了不切实际的梦想,立志充份利用警校的学习环境,为自己成为一位好警察打好基础。校方的伙食对外这个在家里只能免强填饱肚子的年轻人来说的确很丰富,随著营养的增加,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强壮。 官校的纪律和训练都非常严格,每天清晨六点钟就吹起床号,五分钟内就要漱洗完毕并整理好内务,然后马上出操,这种训练让我养成了早起晚睡的生活习惯。 除了没有放弃篮球活动外,我还参加学校的各类活动,如柔道,摔跤比赛等,从这些课程中,我也学会了中国武术。我意识到做警察必须与社会各界打交道,口才要好才能做一位称职的警察,于是我参加了学校的各类演讲比赛,并得到许多大奖。 我了解到这个学习环境得之不易,除学习校方安排的课程外,我对外语也十分有兴趣,在校期间从不放过学习英语的机会,一有空就背书温习。一年后,官校订体格及纪律训练有素,加上营养变好,使我比以往强壮,此外在应变能力上的训练,使年纪刚到二十岁的我显得相当成熟。而且成绩名列前茅,家人不再为我担心。 学校每到暑假都安排学员到派出所或警察局和警员一起执勤巡逻。第一年的暑假我被派到台北的松山机场派出所实习,这个派出所负责机场的治安,责任非常重大。 有一天,我和另一名警员正沿著机场旁的街道巡逻,一架飞机从我们的头顶高速飞过,飞机离地面很近,离附近房屋的屋顶只有十几米,看上去差一点就要接触到附近的高压电线杆,我便向这位经常巡逻这一带的同伴说道,这架飞机怎么飞得这么低,好像要碰到电线杆一样,他答道,这是常见的事,这里的飞机都是飞得这么低的。 话音刚落,我们就听到上空“轰”地一声,接著就是连续性的几声碰撞撕扯声,前面十几根几十米高的高压电线杆摩擦者耀眼的火花应声倒下,我来不及躲避,在我前面的一根电线杆就朝我的方向压过来,“轰”地一声倒在离我几米远的地方,电线杆仍不断闪出火花,接著我又听到前面不远的地方又传来一声巨响,听起来好像是地球被撞上一样,地上都有震动的感觉。我往前一看,一架飞机头部朝下,尾部朝上地撞在几间房子上,机身正毛出浓烟,房子全都给压扁了。 同行警员和我一样都为刚才十几秒钟发生的事情大吃一惊,他马上用电话联络,“松山出事,松山出事,军用机翼坠落,军用机坠落”,我们边跑边向派出所报告情况,当我们接近机身时,机身上的字显得清晰些,同伴大声叫嚷道,“糟糕,好像是总统专机!” 我们也顾不得倒下的电线杆及火花,拼命往机身跑去,指挥中心正发出指示,“快!快!赶紧将里面的人救出来,快!快救人!” 机身仍冒着浓烟,房子的大部份都被石头压着,我们用双手拼命往里面挖,拼命地将大块大块的石头搬开,汽油味塑胶烧焦的臭味刺鼻,我知道一定要争取时间,如果汽油遇上火花,不仅救不了机内与屋内的人,连我自己的性命都会送上。我用尽全力拼命搬,其他救援人员,消防人员均先后赶到,大家同心协力抢救受伤的居民及机员。 四处都是血迹,我一把抓住一个全身都是血的人,他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用力咬着牙,我估计他正强忍著伤痛,二话不说就想把他抱起来,没想到他一把将我的手抢过去往嘴里一咬,锋利的牙齿紧紧地咬着我的手碗,我尖叫一声,赶来支援的警员赶紧跑过来帮忙,才将我的手从他的口中拔出来,鲜血淋漓,我来不及包扎。赶快和同伴们将这位痛不欲生的伤者抬离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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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服役 没多久,我就被派往金门服官役。我被派往金门的田埔第一线,在二十九师的一个连内担任政工官。金门的气氛与台北的不一样,刚到金门,我便马上感受到前线备战斗紧张气氛。那时九三炮战刚过不久,隔日发炮,气氛相当紧张。每天天还未亮就和几百名军中弟兄一起挑石块建工事,晚上站岗放哨。夜间巡逻时,独自一个人孤单单地在沙滩上行走,夜风习习,天高月明,注视着对岸隐约可见的灰黑色山形轮廓,波涛拍打着脚下的岩石,有时还传来阵阵低沉的炮声,我感慨万千,在这个宁静却又紧张的环境中,我悟出了许多人生哲理。 在警官学校读书时,我就喜欢写文章,投稿刊出后,还收到一大笔稿费。当时的生活很拮据,我一直想吃上一大串香蕉。第一次收到稿费时,我就到街上买了一大串香蕉,吃得痛快极了。随后,我投稿上瘾了,从散文到评论文章,我都有兴趣,渐渐地,写作从业余爱好变成了副业,我用稿费买了双皮鞋,几套衣服,在金门前线时,我将自己体悟的人生哲理写成散文,继续投稿。 虽然我是连队的政工官,但是我都和战友们打成一片。不过,也常碰到一些头痛琐碎的事情,例如,连队过节时杀猪加菜,一头猪只有四条腿,但是连队里有五个排,怎么分才公平?每个人都想要猪肝和猪腰,连长吩咐要将猪肝和猪腰留给干部,我转将这些猪肝猪腰分给没有分到猪腿的那一排吃,才平息分猪肉的风波。从这些细微的事情,我就意识到要做一个公正的人往往吃力不讨好,但是一定要有公正心,久而久之,士兵和下属才会信服你。 取得了信任,做起事情来就很容易,一旦连队里出现一些状况时,处理起来就比较顺利,有一次,一个老班长想不开,手里挥舞着一颗手榴弹,口里嚷着自己有家归不得,年纪又大,后半辈子的生活没有指望等等,要炸死所有人,与连队同归于尽。连队的长官就叫我去劝说。这位老哥平时对我的印象很好,对我很信服。我冷静地应付,耐心地分析当时的局势,鼓励他重振生活下去的勇气。听了我的劝说,他终于放下手榴弹,大家也松了一口气。 又有一次,连队的一个战友发现房间里的钱包被偷了,战友相互猜疑。有一名战友向长官说,李昌钰是警官,为何不让他来查案,弄个水落石出。长官认为不妨试一试,我马上将被害人的房间封锁起来,然后仔细地将存放钱包的地方周围的指纹取下。然后我请长官要求所有可能到过房间的士兵都按指纹留下纪录。经过仔细地比对,果然发现有一名士兵的指纹相符。嫌疑起初抵赖死不承认,但是当我拿出指纹来对照,他不得不供认是他偷的,而且还供出他将偷来的钱包藏在地雷区中。为了证实其说法,我们来到了地雷区,小心翼翼地越过地雷才找到了这个钱包。自此之后,弟兄们都知道指纹鉴定的神奇。 一年多的前线从军生涯就这样在紧张的节奏中过去了。一年以来,我目睹了不少战友受伤或阵亡,我常常在想,人的生死是否是命中注定,匆匆来到这个世界上到底是为了什么?有些人为了利,整天做钱的奴隶,有些人为了名,整天奔个不停,有些人为了权势,绞尽脑汁,有些人有了钱,有了名,有了势,但是仍不肯松手,为什么人要这样自私?正是许多人自私自利,而带来诸多的社会问题。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知足,都能适可而止的话,也许人生会变得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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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结此生 当完兵后,我回到原来的台北市警察局外侨组工作,负责处理外籍人士的居留手续等事务,在这工作岗位上,我结实识了我未来的妻子宋妙娟。 一九六一年的一天,我正在值班,一位身材苗条,容颜清丽的女学生前来办理签证延期手续,我一看她的申请表,发现她是在马来西亚出身长大的华侨子女,中文名字叫宋妙娟,正在台湾师范大学攻读教育学位。与她交谈后,发现她竟说得一口流利的国语,而且只身前来台湾求学,我对她的聪明才智及胆量十分佩服,敬慕之意也油然而生。略谈一会,竟然发现她也十分喜爱打篮球,还是师大女蓝队的主力队员。 我曾一度渴望成为篮球队员,得知妙娟是一名篮球健将时,我和她的话题自然多起来,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以前我都没有交过异性朋友,刚好高中同学吴东明也从陆军军官学校毕业,有空常和我见面,我便常找他当电灯泡,请他出主意,帮我追求妙娟。 渐渐地我和宋小姐的接触机会就多起来,我从未曾对一位异性朋友有那么深厚的好感,也从未发现自己与一位异性朋友有那么多的共同兴趣。我们一起看球赛,看电影,一起吃饭,度过了许多甜蜜的日子。 有一天深夜,我和几位警员临时漏夜出勤,一起去逮捕嫌犯。当我们撞门时,嫌犯正准备逃走,幸好我们及时将他团团围住,他在黑暗中挥着一把利刃,当他的背朝向我时,我猛地冲上去,将他的双手和身体紧紧抱住,其他几位警员趁机将他制伏。一位警员用手电筒在现场查看时,发现地上有许多血迹,他高声问道:“有谁受伤了?” 我看了看其他警员,发现他们全都安然无事,再看看自己时,我惊叫一声:“糟糕!我受伤了”我发现手掌的刀伤仍在流血,赶紧将伤口包扎起来。 我尽量不让妙娟知道,但是她仍然发现了我的伤口。她对我说:“我愿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不愿意与一具尸体在一起,你答应我以后不要再被人刺伤或受伤了,好吗?”她深知我对警察工作的喜爱,但从她的关怀,让我心里很温暖。如果要我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妙娟。 从金门回台北后,我并没有放弃写作投稿的副业。在工作之余,我常常阅读海外的报纸杂志,接触到不少新知。当时的薪资仍很低,家里的收入十分有限,我抽空就将这些英文文章摘录翻译出来,然后向警光杂志投稿,没想到稿件经常获选,每千字典稿费有十五元,在当时来说是相当丰厚的。结果我越写越上瘾,除科技新知识外,我还写评论性文章。不过,由于经常接触到外国的各种新知,我发现自己的知识仍远远不足,从而产生了到美国留学深造的念头。母亲立刻举双手赞成,并马上写信给在美国留学的三姐,请她帮我办理申请手续。要到美国留学,就意味著要放弃自己逐渐爱上的警察工作。 在我决定出国留学的同时,我与妙绢也论及婚嫁。当妙娟将我们的结婚计划跟父母商量时,她父亲极力反对,因为他对警察根本没有好感,觉得当时警察都是一些不学无术,仗势欺人之辈,万万嫁不得。我妈妈也反对我们结婚,她责怪我当初曾答应过她,要拿到博士学位后才结婚,怎么现在这么年轻就谈恋爱结婚? 她爸爸发现女儿意志坚决,便亲自赶到台北。当我与她父亲见面时,我坦诚地表达了我对妙娟的感情以及计划,我们一问一答地慢慢谈起来,了他对我的表现似乎满意。 在停留台北的两个星期内,他对中国现代警察有了认识,便同意让我们结婚,唯一条件是必须回到马来西亚再举行一次婚礼。 我妈妈当时在美国,但是为了不让她担心,我写信给她,解释说我们结婚并不等于放弃我的承诺,我一定会完成博士学位。不久,我妈妈也答应了这门婚事。一九六二年春天,我和宋妙娟在台北办理了结婚手续,虽然双方家长都不在台北,但是我们的同事和同学协助我们筹办了一场简单但温馨的婚礼。 婚后,我们租了一个小房子,由于要办案,我经常起早模黑,有时台风来时,都要加班出勤。此外,当时有许多外国元首到台湾访问,特勤任务也特别繁多,妙娟当时仍在大学念书,功课很紧,两个人都很忙碌,但是我们这个小家庭却过得很愉快,许多单身的朋友常常到我们家聚会吃饭,虽然是粗茶淡饭,但是这个家天天都充满着笑声。 当时警界高层警官都有军方转调,警校背景的学员虽然工作很出色,但是由于背景不同,升迁困难,前途十分有限。虽然政府有意改革整顿,但是我觉得有必要对自己的人生进行再次规划。刚好妙娟大学毕业,我觉得应趁机攻读博士学位,展开人生新页。 就这样,在妙娟毕业后,我辞去了警官工作,告别了生活近二十年的台湾,前往马来西亚砂唠越。妙娟的父亲宋光荣是当地侨领,颇受侨社尊敬,我们首先在砂唠越举办一场婚礼,这次婚礼办得热闹非凡。因为我在台湾也办理过结婚手续,现在又在马来西亚的婚礼上再度宣誓,有人笑我是重婚,但毕竟我两次都是和同一位自己心爱的人结婚。 我们本来计划在马来西亚举行婚礼后就动身前往美国留学。不过,有关留学的手续仍未办妥,我们便决定先留在砂唠越等候,闲在家里不是办法,我便出外工作。马来西亚的大部份华人都说广东话或客家话不过,大家所看的报纸都是华文报。 我便向当地一家叫华联日报的报社申请工作,结果被聘任为记者,在恶补广东话后就到社区采访,报导侨社相关的新闻,同时我还写一些短评等,不到三个月,升为助理编辑,五个月后,我被任命为总编辑。真没想到过去我只是业余的撰稿人,而在台北培养出的写作技能,竟让我成为专业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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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赴美奋斗 一九六五年,我收到住在纽约的三姐李小枫的来信,获知已办妥所有到美国留学的手续。我们马上将所有的钱汇集起来,打理好行囊就踏上留美之途。 我们刚到美国时居住在纽约,付完机票及房租后身上只剩下五十美元,三姐和姐夫也都是学生,很难在经济上支助我们。我们一安定下来就马上出去找工作,终于在纽约大学医疗中心找到一份化验员的工作。妙娟也和我一样起早摸黑,兼差替别人带小孩,有时到餐馆做服务生。 在台湾的我虽然化了很大工夫学英文,并且在阅读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毕竟没有受过正式的训练,刚到美国听到别人叽哩咕噜地说话,我听得都呆住了,虽然听懂一两个字,但是仍难以理解别人说些什么。自己要跟别人说英文时,也总是在脑中想了老半天,将想说的话想好才敢开口,有时开口,说了别人也听不懂,只好比手画脚地慢慢向人解释老半天。我发现自己英语的听说能力仍须加强,便在大学选修一些英文课,在课余及上班时一有空就训练自己的听说能力。刚开始会说错一些句子,但经过多次训练,慢慢地发现自己不再需要在脑子里先翻译好才开口说英语。 我们住的地方很狭窄,公寓内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个书架,这些简陋的家俱都是从救世军的廉价商店购买来的。有一次,在砂唠越就认识并成为好朋友的马来西亚众议院院长到纽约顺道来探访我们时,摇着头说:“亨利,为什么你们要选择离开砂唠越,您已经是一家颇有影响力的报纸的总编辑,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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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升任妇女部的部长,你们在马来西亚的前途十分看好,你们在砂唠越的住宅这么宽阔,依山傍水,而现在这里如此简陋,你们何必自讨苦吃?” 我回答说:“您可能永远不能理解我们的决定,我们的前途就在于充实自己,多念点书。”说实在的,我很怀念在马来西亚的日子,生活很清闲,前景也很美好,但是在东南亚,虽然华人有经济实力,但是并没有任何政治及社会地位,一直是其他族群排挤,歧视和打击的对象,而美国生活虽然艰辛一些,但是毕竟有海阔天高任鸟飞的空间。 院长见我们毫无返回马来西亚的意愿,就顺水推舟地说:“我想你们宁愿做大海里的小鱼,也不愿意做小池塘里的大鱼。” 留学生的生活清苦忙碌,昂贵的学费更让我们捉襟见肘。有时,为了节省五分钱的地铁车票,下班和下课后我都走路回家。夜深人静,独自一人走在路灯暗淡的马路上,四周是黑漆漆的大楼,路显得格外的长,走累时停下来喘口气,心情十分低沉,总是自问道:“何时才能走完这段路?”但是我总是鼓励著自己,路虽然很漫长,很孤单,但是只要你走出一步,你离目标地就走近一步,千万不能留在原地叹息,否则永远都无法到达目的地。 但是生活并没有给我们喘息的机会。未久太太怀孕了,为了赚钱养家及缴学费,我不断加班,别人不愿意去做的苦工我都接下来做。幸好我在警校与服役时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每天只需要睡三到四个小时就起床读书,然后整天出外工作,晚上再上课,回家后又埋头读书。 就在这种环境下,长女孝美呱呱落地。有了小孩后经济压力更大,生活也更加忙碌,但是在外面忙碌一天,回到家里看到小孩脸上如天使般的笑容,所有的劳累就烟消云散了。 尽管生活艰苦,但是我始终没有放弃攻读博士学位的年头,但攻读那一门科目,让我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我决定到纽约市立大学化学系从大一念起。但是我不能象普通大学生一样慢慢念,因为毕竟时不我与,与其他学生相比,我的起步明显晚了许多,同时没有人帮我付学费,我没有足够的钱来让我慢慢念。大部份学生每个学期都选十二到十四个学分,我决定赶紧将课程念完便注册登记二十到二十六个学分。注册组的职员说:“没有人能在一个学期念完二十个学分的,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回答说:“让我试一试,如果你不让我试,你怎么知道我办不到呢?”经过我的一番苦求,这位职员勉强让我注册二十个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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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基础生物的甘斯兰教授在上完几堂课后也跟我,说我所掌握的生物知识已超越了该门课的内容,可以免修这门课。但是我觉得甘斯兰教授的学识渊博,十分愿意替学生解疑排惑,我仍坚持选修这门课。除完成他指定的作业外,我还化很多时间在化验室里做更进一步的实验,有时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有时实验没有完成,我就连周末也抽空赶来完成。 有一次,看到我整天往化验室里钻,得不到结果就不罢休的劲头,他跟我说:“亨利,从你的行动中,我看得出你是科学家的料子。”我听了这话受到很大的鼓舞,因为当时许多美国同学都觉得警察不可能成为科学家。甘斯兰教授对我的这番鼓励,让我更坚定信念。渐渐地,我和他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也合著了多本著作。 我在两年内就完成了四年大学的所有课程,而在一九七二年顺利地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后,我仍留在纽约大学的化验室工作,主持实验室的诺贝尔奖得主奥卓亚教授,专门研究遗传因子从DNA,转变为RNA,再转变为蛋白质的过程,我在实验室中主要负责导应反应实验,研究人体如何产生及控制酵素等,并且一边工作一边深造。一年半后,一九七四年,我在纽约大学获得了生物化学及分子化学的硕士学位;同时,我还选择生化方面的高深难题作为研究的科目。 这时候,我们有了第二个孩子孝约,妙娟也找到了一份教师的工作。有了一些积蓄后,我们在中国城附近买了一间小公寓,这样一晃就是十年,这十年的美国相当艰苦,但是有了间属于自己的公寓,有了个甜蜜的家庭,以及几个学位,自己觉得这十年没有白白浪费掉。 获得硕士学位后,我继续留校攻读生化博士学位,在一九七五年,我经过一年的努力获得了博士学位,一般的美国学生需要三、四年,这种速度让许多美国同学对我这位黄皮肤的同学刮目相看。 人在一生当中会不断地为前途作出决择,就如走路一样,每走一段路就会遇到交叉路,就要选择往那个方向前进。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我想自己向来就对警政及侦查有兴趣,假如不在这个时候回到这个专业,以后就永远没有机会了,所以我就作了决定选择深入刑事鉴识,走进了冷门的行业。很多美国教授和同学都觉得我很愚笨,他们认为我是在世界知名的教授指导下领取的学位,做了十多年研究,竟然就这样将一切都抛弃,而选择当时无人问津的行业。 当时康州纽海文大学正在招聘一名刑事科学助理教授,我觉得这是一个重返警政的难得机会,便提出正式申请。当时校方觉得我的学历最好,但是他们怀疑我的语言能力。 中国人在美国学术界往往受到歧视,美国学术界多半认可中国人的学历,经验以及出版的著作,但是怀疑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校方为此事投票表决,他们因为怀疑我的语言能力而将我排在第二顺位另一位白人候选人虽然学历及研究经验不如我,但是在第一顺位。校方安排入围者试教,让学生参与评审,所有学生都投我的票,校方不得不听从学生的意见而聘请我担任该校刑事司法科学的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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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确定后,我们举家从纽约迁往康州。 康州位于美国东北部,是新英格兰六州中最南的一州。东邻罗德岛,北接麻萨诸塞州,西傍纽约州,南临大西洋。“康乃狄克”源于印第安语,是“在长河边”之意。康州的面积不大,总面积是五千零一十八平方公里,在美国五十个州中面积排在倒数第三名。北部是丘陵,山丘连绵起伏,六条主要河流的主干由北向南流入大西洋。南部靠近海岸线的地带是土壤肥沃的平原,四处遍布农场,牧场和果园,最南端的海岸线,更是风景宜人。再加上工商业发达,四季分明,居住环境良好,交通方便,离纽约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因而虽然面积不大,但是居住的人口却很多,全州总计有三百三十万人口,按人口计排在其他二十三个州之上。在美国东北的六州中,人口总数仅此于麻萨诸塞州。康州人口中,每一百人中就有七十八位是白人,他们的祖先来自英国,意大利,爱尔兰,波兰,法国或加拿大。其他族裔还包括黑人,拉丁美洲裔以及印第安原住民。直到七十年代初,才出现亚裔居民,亚裔居民目前有五万人左右,人数的增加十分迅速。 我任教的纽海文大学就设在康州的第三大城市纽海文。这个城市就位于康州的南端,就在大西洋的西岸旁,市内有著名的耶鲁大学。我的学校与耶鲁大学相比当然显得年轻,不过,这所大学却给我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我在大学教授的科目是犯罪侦查及刑事鉴识。许多学生对这些科目都不熟悉,往往是因为系里规定必选而不得不上。再加上当时刑事科学仍在起步,许多传统的自然科学教授都抱著不屑一顾的态度。此外,学校的大部份学生和教授都是白人,向我这样的黄皮肤的亚裔教授屈指可数,一些白人老教授也抱著怀疑的眼光看待我,私下认为我可能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但未必是一位好教授。 面对这些挑战,我并不气馁。我只有加强课前准备工作,并以许多实例来阐述与介绍这门新兴的学科。 我向学生介绍说,美国的司法体制是建立在证据的根基上,要证明被告有罪或清白,除人证外最重要的就是物证。 物证能证明嫌犯是否有犯罪行为,或者证实罪名是否成立。例如,要证实强暴罪,必须证实性行为是否在被害者反对的情况下进行,因而被害者被撕破的衣服,身上的擦伤痕迹之类的证据就足以证实性行为是在未获得被害者同意下进行的。审理纵火罪时,检方必须证实被告是蓄意纵火的,不至要在现场收集的证据中检验发现汽油的成份,还要证实被告有购买与运送汽油,罪名中毒蓄意成份才能成立。 物证经刑事鉴识后可以将嫌犯与被害人或犯罪现场连接起来。例如,一名强暴犯在离开被害者的家后的不久就被警察逮捕,警察在嫌犯的裤子下端发现一些猫毛,而嫌犯无法提出合理的解释,再进一步检验,发现这些猫毛与被害者也家中的猫的毛一样,因而被定罪。 物证经过刑事鉴识还可以辨认出犯案者的身分,例如,偷窃保险箱的罪犯都知道不能在现场留下指纹,因而作案时都会戴上塑胶手套。但是一些罪犯往往在得手后顺手将塑胶手套丢在附近,虽然作案者觉得是天医无缝而沾沾自喜,不过,刑事鉴识专家能将手套内的潜伏指纹用化学方法及红外线显示出来,也可以找到嫌犯的DNA,将案犯绳之以法。 刑事鉴识还可以还被告清白。例如,有个案子中两名分别为八岁,九岁的儿童指控一位六十岁的邻居在饮料里下药,服药后他们神智不清,这位老人就调戏他们,触摸他们的性器官。但是经过检验他们的尿液样本,根本著不到服药的证据,再次向两名儿童查问时,他们才承认这是他们编造出来的故事,因为他们讨厌这个老头。 物证可以证实被害者的证词。例如,有一名女子在搭便车时遭驾驶用刀挟持,企图强暴,女子极力反抗,手腕被割伤。后来驾车男子被捕,警察发现他的外套上有几点血滴,他辩称是括胡子不小心割伤滴下的。刑事鉴识化验室发现这件外套上的血滴与被害者的血型相符,且并非嫌犯的血型,检方据以起诉这名男子,陪审团判定这个男子有罪。 物证经过刑事鉴识得出来的结果,时常会使嫌犯觉得铁证如山,因而低头认罪。例如,美国曾有一段时间牛肉价格高涨,偷牛案件频传,有一名嫌犯被控盗屠,但他否认,警察发现他的衬衫染有血迹,他说这是他干活时不小心受伤流到血;刑事鉴识的结果却显示这不是人血,而是牛血,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偷宰牛只的行为。 物证会比目击证人的证词更加可靠。有时,目击者无法给清楚案发时的详细情形,往往会自己编造一些细节去填补空白,这种填补的行为是潜意识的,他们的证词通常是表达自觉以为看到的东西,再加上视觉,听觉等方面的问题,目击证人在法庭上常常被问的哑口无言。相比之下,不论是检方或辩方的专家,按照正常的科学方法来鉴识物证,结果都会是一样,因而,可信度也颇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多宗案例的裁决,使物证在法庭上的地位更高。例如,在美国刑事案件的审理中,陪审员都希望见到物证。美国电影电视的警匪节目,压轴的审判中都会有各类的物证出现,对于深受影视文化影响的社会大众来说,验见为真实,他们都在看到物证后才相信检方或辩方的说法。 看到学生们全神贯注地听着,而且不停地作笔记,我知道他们已不再觉得这是门枯燥乏味的学科。我进一步解释说:刑事鉴识能重建犯罪现场,透过科学的方法能确定案发时的事件顺序,辨别案犯的犯罪手段,从而判别其犯罪的动机。
2007年12月09日 1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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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某吧主的要求,因为本吧毕竟是福吧,不宜过量发表其他侦探的内容,所以剩下的几篇等几天后再发,敬请大家期待。其中辛普森杀妻案网络上提供的版本不太全,到时我会给大家补充一点李博士本人的意见
2007年12月10日 1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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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适当的控制一下就好.一般来说以每周一到二篇为宜.
2007年12月10日 1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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